司與我有何干系?
一回到公司,我就在電腦上嘩嘩打了一封信,看也沒再看,就傳送給我的大老闆和二老闆一人一份電子郵件,希望他們在四點鐘以前給我答覆。“我絕對不允許任何人、任何機構來摧毀我深深堅信的美國原則,那就是自由平等的美國精神。如果不是因為我工作上的無能,卻是因為我的膚色、信仰、性別以及口音來排斥我,打擊我,少付我50%的薪水,我不服。”
電郵發走後,我一直靜不下心做任何事。如果他們的回答是肯定的,那麼,在老闆五點離開公司時,我有一個小時的時間在公司與他們據理力爭;但如果他們對我置之不理,我該怎麼辦?如果卡賽撒了謊而我聽信了她,貿然行事,我又該怎麼辦?但我不相信卡賽會撒謊,因為她沒有理由要對我撒謊,她一直對我很好,我們一塊兒去商店買衣物,一塊兒去美容美髮,她還教我怎樣用香水,用在哪兒;前兩天我們在湖邊跑步時,她還在一個小攤販處給我女兒買了一個漂亮的水晶玻璃拇指指環,我也給她買了一個有中國圖文的仿古手鍊。我為什麼要懷疑我的朋友?她告訴我她的薪水,我跟公司鬧,對她本人有什麼好處?公司的大老闆只會處罰她的――我們的薪水是不能互相告訴的。
現在是三點五十八分。大老闆與二老闆的辦公室毫無動靜,格子間的同事們都在幹自己的事,我左邊隔鄰的大衛正在電話上與他行將離婚的妻子因大衛鍾愛的一輛紅色跑車Covette,壓著嗓子大吵大鬧,大衛的妻子一定要那跑車的車頂,大衛不給。我看著牆上的鐘,盯著腕上的表,數著秒針,聽著心跳,彷彿隨時會窒息、暈倒。這感覺突然讓我憶起小時候有一次被人鼓動後,我跳入洪波洶湧的錦江河中,差點淹死的感覺,水嗆進我的口裡、鼻裡、肺裡,在我最後清醒的一刻,我想我就要死在自己愚蠢的膽大妄為中。為什麼呢?就因為別人說我不敢在洪水裡游泳,而我就要證明我敢。我多愚蠢啊!就在我往水下沉的時候,我從眼角看見岸上有幾個男孩正脫去上衣,跳進河裡。我最終得救了。
今天呢?誰來救我? 辦公室政治2
“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我想起剛才打電話給丈夫和朋友時,他們對我的勸慰和忠告。“你也不看看,那麻省大道上全是關了門的店鋪,整個劍橋區全在低價賣房。有一份像樣的工作就不容易啦,幹嗎還要爭個公平合理?”我在哈佛的好友這樣說,他剛失去他在哈佛圖書館的工作。我的丈夫更是為我捏著一把冷汗,他知道我在報紙上找了多少日子,打了多少電話,等了多少天,經過多少次面試、口試,才得到該工作的。這是美國人的土地,以前中國人到這裡來,不外乎呆在學校那世外桃源,或是開餐館,開洗衣店。凡事得慢慢來,我難道不懂?
我能跳出困境嗎?我要是真的失去了這份工作,又該怎麼辦?如果我的老闆們在四點鐘以前不理睬我,我該怎麼辦呢?他們下班繞我身後走了,我該怎麼辦?衝進他們的辦公室?彪悍的門衛一定會把我架出去,然後公司的律師還會送給我一張傳票,起訴我破壞工作環境,辭掉我,開除我。而且還罰我的款。那時,我又該怎麼辦?我想起我在美國讀書的漫長歲月,生養孩子的苦痛,想到1992年的波士頓那人才濟濟的劍橋區:音樂家、歌唱家、畫家、書法家、政治家比比皆是,他們在當地開中餐館,開洗衣店,開理髮店,辦文藝沙龍,同時炒股炒得蕩產,真是應有盡有,一言難盡。雖說人人抱著美國夢而來,但美國夢真的能在醒著時實現嗎?有多少中國人進入了美國主流社會?我又想到前些天,大老闆的太太生了第三個孩子,全公司都去祝賀,連生病臥床的同事貝爾麗也去恭賀,但我卻沒去。現在,我又怎麼這麼糊塗地要爭個高低?要爭口氣?為了爭口氣,就該把自己在美國社會的路給斷了?人活著,難道就是為了活一口心氣嗎?
就是!進了這家美國公司,我就沒有打算走,至少,我不會以失敗者的身份心情沉重地走。我就是要與美國人競爭一次,哪怕一定得走,我也要走得理直氣壯!我要將他們告上法庭,他們欺侮一個少數族裔!只有法律,只有人權法(Bill
of Right),才是我惟一的保護。突然,我的眼睛湧滿淚水。 我的肩膀被輕輕地碰了一下:“老闆請你談話。”秘書升迪柔和地說。
我下意識地抬頭看了牆上的鐘:三點五十九分。從3:58到3:59;這是我在美國度過的最漫長的一分鐘!
“是誰告訴你你的薪水少於他人?”米切爾此時也跟進大老闆的辦公室,氣勢洶洶地問道。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