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說:“方哲同學,我可不可以把你的話理解成性別歧視?小姑娘怎麼了?小姑娘就你就能隨便用猥瑣齷齪的語言調戲染指麼?細皮嫩肉?這是完完全全赤*裸裸的挑逗調戲。現在是什麼年代了?廣大女性同志的人身權利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保護,心思骯髒的男同胞比如你——方哲,請自重,女性不是你們的玩物也不是你們的附屬品,她們有自尊有人格,你的行為是徹徹底底的歧視,是在踐踏、蹂躪我國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女權,是在把全體女性同胞踩在腳底下,你的行為是——”顧臻把筆往桌上一擱,“違憲。”
方哲的臉綠了。
“我我我我我不是這個意思……”方哲被“違憲”兩個字打得頭昏腦脹,趕緊蹲下身把熱狗撿起來,把手裡的三明治遞了出去,“這個掉地上了,你吃這個吧。”
顧臻悠悠然翹著腿,用眼睛在方哲臉上掃了半天才伸手接過了三明治。
方哲一副受婆婆欺負的小媳婦模樣低頭吃熱狗,顧臻悠然自得地用優雅的動作吃三明治,氣氛居然出奇地和諧。
方哲偷偷抬頭看顧臻的臉,顧臻戴眼鏡看著書,側臉的弧線很柔和,低垂的眼瞼很恬靜,嘴角隱隱透著點笑,不知是被書中的內容逗樂了,還是因為心情好。他安靜的時候像一個乖巧的好學生。
方哲猜測他還不知道張雲宥要結婚的訊息,否則他也不會這麼平靜。喜歡的人要結婚了,新娘不是你,新郎也不是你,會難過是人之常情吧。
方哲不想告訴他這個訊息,要說為什麼,可能是因為現在這個氣氛實在是太舒服了,寧靜、祥和,帶著一點點安靜的喜悅。
但是孫子兵法上有一句話,叫做“上下同欲者勝”,反過來就是心口不一的人,總有穿幫的時候。
方哲向來是一個藏不住東西的人,什麼都表現在臉上。
他越是想把張雲宥的婚禮藏住,就越是緊張,他越是緊張,就表現得越是奇怪。
於是他從包裡拿出案件分析材料,指著桌上的筆說了這麼一句話:“幫我把那支婚禮拿過來。”
顧臻像看怪物一樣看他,方哲趕緊閉上嘴,臉色難看得像活吞了蟑螂。
顧臻把筆放在他面前,說:“這叫三菱。”
方哲打了個哈哈,攤開檔案,把這幾天的調查結果給顧臻說了,顧臻聽得心不在焉,最後說:“你真是一點長進也沒有啊,這樣的事情小學生也會做了,我為什麼花錢僱你來做?你用你那個小若芝麻的腦袋好好想一想,這樣能打贏官司?”
方哲不滿地說:“那至少也要知道一點對方的底子,否則怎麼能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啊?”
顧臻用筆敲方哲的頭,方哲抱頭後撤,顧臻說:“比單細胞生物還要蠢。無能還要給自己找藉口,簡直是太可悲了。對方不過是個沒有才能才思枯竭的三流寫手,頂多給雜誌寫點形如‘少女經期注意事項’、‘男性如何提升自己的魅力’這樣的文章,滿大街隨便抓兩個人都和他差不多,有什麼可調查的?最重要的是我方的態度,居然敢來招惹我顧臻,簡直是活得皮癢了,不讓我好好在他那張皺巴巴的老皮上抽上幾鞭他就不知道痛怎麼寫。”
方哲說:“惡魔。”
顧臻說:“這叫殺雞儆猴,昭告天下誰要來招惹我顧臻,有他好看的。”
方哲說:“性格惡劣。”
顧臻悠然自得,“謝謝。”
方哲撇撇嘴,照著顧臻的意思在訴訟材料上圈圈點點,把自己起草的那份答辯狀全盤推翻回爐重造。
顧臻看了看,皺眉說:“不對不對,態度還要再強烈一點。什麼‘也許’,全部用‘絕對’,小學語文沒及格是不是?”
方哲把剛寫的“原告人也許是貪慕我方當事人的成就”改成了“原告人絕對是貪慕我方當事人的成就”,顧臻滿意地點頭,又把視線轉回了《影子的頌歌》上。
方哲斜眼睛看他,心裡還在糾結著要不要告訴他張雲宥結婚的事。
但是為什麼張雲宥結婚不邀請顧臻呢?顧臻是他的得意門生,而且名聲遠揚,有他捧場,張雲宥也會很有面子。
方哲想,這兩個人之間可能不是什麼也沒有的。
方哲拎著筆心裡邊百般糾結,手下胡亂地寫著字,顧臻側頭一瞟,說:“‘被告當事人婚禮婚禮婚禮,肯定有奸*情。’”
方哲低頭一看,紙上寫了大大小小好幾個“婚禮”以及好幾個“奸*情”,趕緊一把將紙揉成了一團。
顧臻揚眉看他,“婚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