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把軍政費用降到一個適當的比例,增加經濟建設費用。只有經濟建設發展得更快了,國防建設才能夠有更大的進步”。1956年9月,中共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決定,把軍政費用佔國家財政開支的比重,由第一個五年計劃的32%降低到第二個五年計劃的20%左右,國防費用降低到佔國家財政總支出的15%左右。據此,中央軍委於1957年1月召開擴大會議,討論了加強國民經濟建設同加強國防建設的關係,透過了《關於裁減軍隊數量加強質量的決定》,確定全軍總人數再裁減1/3。彭德懷在會議的總結髮言中說:“裁減軍隊數量和加強軍隊的質量建設問題,這不僅關係到今後軍隊的建設,而且還關係到國家的經濟建設。”他指出:“我們必須利用時間首先集中力量加速我國的經濟建設,打下現代化國防建設的基礎。如果我們不充分利用國際局勢趨向緩和的時機,緊縮軍政費用的開支,加速經濟建設,以打下現代化國防建設的基礎,我們就可能犯喪失時機的錯誤。”
一、毛澤東領導四次精簡整編(3)
1957年7月16日,彭德懷在第三次國防委員會全體會議上,談到為什麼要進一步裁減軍隊人員,如何裁減,以及建軍方針問題時說:“從軍費開支來看,1956年我國軍費的開支是億元,佔國家總支出的20%。在這裡邊,用於吃、穿、訓練、裝備修理、辦公雜支、工程建築、動員復員的費用,佔去大部分,而用於裝備購置費用的,只佔一小部分。在這種情況下,顯然想迅速提高軍隊的裝備質量,是很困難的。1957年度的軍事預算是億元,較1956年度減少將近6億元。在第二個五年計劃的前兩年中,還要準備進一步減少,因此,我們針對這種情況,從今年開始,準備進一步裁減軍隊的數量。準備裁減的人員,主要是各種平時沒有迫切需要的勤務部隊,是些可辦可不辦的過多的學校,是些工作任務重疊或者可以合併的機關部門,並且在保持足夠戰鬥單位的骨幹的原則下,把戰鬥部門的戰時編制轉為平時編制。”所以,“我們對軍隊建設,就採取了裁減數量,加強質量的方針①。”
這次精減工作從1957年開始到1958年底結束,共轉業和復員了100萬餘人。全軍成建制地集體轉業或移交地方的有1個軍部、16個師、30餘所醫院和30餘所院校,精簡了36%。精簡最多的是步兵部隊和各級機關,步兵部隊精簡,各級機關精簡,全軍總人數降為237萬。與新中國建立時相比,精簡了,是新中國成立後人民解放軍人數最少的時期,陸軍編制人數僅為新中國成立時的1/3,約佔全軍總定額的54%。在步兵減少的同時,海、空軍和特種兵得到了加強,佔全軍總人數的32%,成為合成軍隊中一支重要的戰鬥力量。
20世紀50年代,經過連續4次大規模精簡,從1950年到1958年底,全軍共轉業和復員達600餘萬人,共精簡了19個兵團部、30多個軍部、140多個步兵師師部。軍費開支,由佔國家財政支出比例的43%,下降到,減輕了國家的負擔,支援了國家的經濟建設,軍隊的合成化建設和質量建設得到了提高。
在精簡中建立了國防軍體制。軍隊的編制體制,主要包括軍隊的規模結構、隸屬關係、職權劃分、人員編組和武器裝備的配置等,以保證軍隊各級各類組織有機地編成,人和武器裝備有效地結合,形成強大的戰鬥力。人民解放軍的編制體制,是在長期的作戰環境中逐步發展的。新中國成立後,解放軍成為國家政權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組織編制,依據戰略方針、現代戰爭的特點、國家的經濟實力、科學技術、武器裝備、地理條件、國際國內形勢、可能的作戰物件等因素,不斷地進行調整和改革,使之日趨科學合理,有利於人和武器裝備的最佳結合,發揮諸軍兵種在現代戰爭中的整體作戰能力,形成強大的戰鬥力。經過連續四次精簡整編,完成了人民解放軍由戰時體制向國防軍體制的過渡,初步建立了和平時期人民解放軍的體制編制。
新中國剛成立時,軍隊在編制體制上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規模過大,兵種單一,機構不健全,編制制度不統一。按照現代化軍隊的要求,科學地確定編制體制,是一個非常重要而複雜的問題。為最佳化組織結構,建立科學合理的編制體制,中共中央、中央軍委果斷地採取了壓縮常備軍總員額,精簡陸軍,精幹指揮管理機構,發展海軍、空軍等技術軍兵種的方針。為此,人民解放軍在執行繁重作戰等任務的同時,連續進行4次大的精簡整編,不斷地進行組織編制調整和改革,建立健全了全軍的領導機構,建立了軍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