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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加強國防力量的方針,於1951年12月即制訂了《軍事整編計劃》。計劃確定:在兩年內將軍隊總人數從627萬人,分期分批精減為285萬人,共精簡342萬人,其中陸軍精簡。計劃從1951年12月至1952年3月為第一期,擬精簡194萬人;從1952年4月至12月為第二期,擬再精簡92萬人;尚有56萬人待1953年完成;整編中對於正規軍事院校、各級後勤機構和縣區民兵訓練機構,都給予加強;非佇列人員,從編制中劃出;到1954年全軍總人數將為300萬人。

1952年1月5日,毛澤東主席批准了中央軍委制訂的上述《軍事整編計劃》。從此,全軍第二次大規模精簡整編工作全面展開,在周恩來副主席和聶榮臻代總參謀長的親自領導和組織下,經過這次精簡,全軍總人數有了很大的壓縮。集體轉業了40個師,其中有12個師、21萬部隊分別轉入鐵路、水利、林業、建築等環境條件艱苦的崗位;有19個師的部隊編為農墾部隊,在北大荒、新疆的土地上,灑下了他們辛勤的汗水,使荒無人煙的原野變成了富饒的糧倉;還復員了160萬人。聶榮臻元帥在回憶錄中滿懷深情地說:“我軍廣大指戰員,南征北戰,戰爭剛剛結束,就置個人和家庭的困難於不顧,立即投入艱苦的生產勞動,為醫治多年的戰爭創傷,度過經濟難關,流下了大量汗水。他們這種崇高的愛國主義精神,至今回憶起來,仍使我們感動不已。”①

第二次精簡至1952年底結束,全軍共縮減3個兵團部、19個軍部、73個師。透過精簡整編,國防部隊在1951年底的基礎上精簡了,公安部隊精簡了,大幅度壓縮了步兵和機關人員,全軍共精簡了萬餘人。加強了海軍、空軍、特種兵和院校。全軍總人數降為萬餘人。軍費開支由1951年的43%,下降為。

第三次精簡整編(1954年~1955年)

1953年8月28日,中共中央、中央軍委根據朝鮮戰爭已經結束,國內大的剿匪作戰也基本結束,國民經濟第一個五年計劃已全面展開等大好形勢,決定人民解放軍再一次進行精簡整編。對此,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發出了“軍事系統(包括公安部隊)應在整頓組織、精簡機構和冗員、加強技術訓練、提高部隊質量的基礎上,大力縮減軍費開支”①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軍費減少3萬億元。毛澤東還提出今後的軍政費用在國家財政支出中不得超過30%。主持軍委工作軍委副主席彭德懷連續召集擴大的軍委例會,研討精簡整編的工作方針、原則、措施等問題。彭德懷提出了這次精簡的原則:“國家武裝部隊的總數應保持一適當的數量,太少會削弱國家現實的防禦力量;過多則增加財政負擔,影響經濟建設。為了在裁減人員的同時,能保持和提高部隊戰鬥力,他建議:多減機關、少減部隊,多減步兵、少減特種兵,多減戰士、少減幹部,增建學校。”②9月8日,彭德懷向毛澤東作了書面報告,建議修改1952年的軍隊建設五年計劃,常備軍總額定為350萬人,在兩年內實現。毛澤東批准了彭的報告。

為搞好這次精簡整編,1953年底至1954年初,召開全國黨的軍事系統高幹會議,研討了精簡整編工作。聶榮臻在會議上作了《關於組織編制問題的總結》專題報告,對各軍兵種的人員比例、組織與編制、人員的處理等問題,都作了明確的要求和部署。

高幹會議後全軍深入貫徹會議精神,進行了精簡整編的充分準備,採取了一系列的有力措施。從1954年2月開始,全軍開展精簡整編工作。精簡中,對總部機關、軍兵種機關、軍區機關,均作了較大的精簡調整,對陸軍部隊、海軍、空軍、公安軍、防空軍部隊,均作了較大的整編。由於全軍上下的一致努力,此次精簡工作到1955年底順利結束。全軍總兵力共精簡了,其中陸軍部隊裁減了。步兵師的數量減少了26%。其間,還相繼組建了一批直屬中央軍委、總部或大軍區的通訊兵和防化兵部隊,進一步加強特種兵,推動了陸軍的合成化建設。透過這次精簡整編,壓縮了軍隊總定額充實了連隊;減少了軍費開支,軍費支由1953年佔國家財政開支的降到;並向地方輸送了一批骨幹,到1956年全軍轉業幹部和復員戰士已達500萬人。透過此次精簡整編,全軍基本上做到了統一編制、定額、定型、定員。

第四次精簡整編(1957年~1958年)

1956年4月,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作了《論十大關係》的報告。報告中闡述了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的關係,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