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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中感受到我們這個世界的脈動。

我們是記者。我們以採掘新聞為天職。我們傳播新聞,讓住在小村莊小市鎮裡的平民像國王一樣,享受知道的權利。我們的前輩,用馬匹,用驛站,用郵差,用電報電話;我們用傳真機,用可視電話,用手機,用“伊妹兒”。採集傳播新聞的手段始終在變,不變的是我們作為記者的職責:自由而負責任地傳遞新聞,讓公開、充足、未受汙染的資訊,驅散密室的陰霾,填平不對稱的資訊鴻溝,福佑公眾。儘管真相永遠在他處,我們雖不能至,但心嚮往之。

我們是記者,不是商人,我們的老闆可以和客戶討價還價,我們會因為所在媒體的廣告的上漲下跌,而擁有完全不同的福利,但這不是我們賤賣自己的理由。足夠的酬勞,完備的合同,的確是我們走向職業化的前提,可收入不是我們出賣公眾知情權的藉口。我們不是被人用槍逼進報社電視臺廣播電臺的,我們可以選擇做銀行家,我們也可以選擇福利薪酬更優厚的媒體公司,我們不是終身受僱於哪一家媒體的“包打聽”。

我們不是神話中的人,撒謊一次不會成為撒謊者,受賄一次亦不會成為“文丐”,但選擇以記者為職業,就得聽命於我們與無數受眾從未簽署過的契約。公眾才是新聞的購買者,儘可能客觀、公正、翔實地向公眾報告新聞,是我們作為一個生產者的義務,如果我們把新聞當作商品的話。買家轉瞬即逝的興趣,註定會使易碎的新聞產品了無蹤跡,但我們不能因之而輕慢它在那一天的意義,無論它們多麼瑣屑細微,都是我們記錄的那個日子的永遠記憶。

我們不是商人,但我們不排斥我們所效力的媒體,向商人兜售版面和時段,與其他媒體競爭。我們參與競爭,鼓勵我們所在的媒體戰勝對手,是因為我們相信自由競爭的媒體市場,才能消弭平衡公共輿論的威脅,更為接近事實真相,更能實現公共利益,也能予我們更為方便的福利。

我們是記者,不是政治家。像政治家宣示的一樣,我們信奉自由、*、法治這些人類迄今發現的最好的價值觀。和百年中國新聞史上那些燦爛流芳的名字一樣,我們視憲政中華為基本理念,認為憲政是最好的政治安排。但我們的職業是記者,不是政治家。我們是新聞的記錄者,不是新聞的製造者。作為一個公民,我們爭取自由、*、法治、*、憲政的路徑,是記者的職業手段,而非政治活動。我們有自己的政治主張,但我們不能利用記者的權力,將我們自以為是的主張,粗魯地硬塞給讀者觀眾和聽眾。蠱惑,煽動,打倒,改良,是政治家的事情,我們僅僅負責報道。當然,任何一個記者,都難以做出沒有傾向的報道,我們所要爭取的,是竭盡所能地限制我們參與政治的衝動,而不是放任。

我們是記者,我們是為公眾守夜的“狗”,我們的使命是發現問題。理論上說,政治家也揹負同樣的職責。但西方政治的經驗告訴我們,政治家作為“家”的才華,有時候在於製造話題。備受關注的話題是我們靠近公眾的武器,但我們的話題首先應該是真實世界的真問題。記者的職業定位,決定發現問題比製造話題更重要。轉軌時期的中國,有向上的痛,也有向下的痛。如何理解“痛”的性質,用什麼樣的良方去醫治“痛”,是政治家的事。我們的職責在於發現痛處,而不是譁眾取寵,用偽問題騙取公眾的眼球。

政治家看重意識形態,我們也是。就我們的現實而言,規範比意識形態更急迫。新聞學是一門學科,新聞業是一個行業,記者是一個職業,有學科就有學術規範,有行業就有行業標準,有職業就有職業技術。為什麼要在報道中寫上“據悉”?如何在報道中把握公眾人物和普通人名譽權的分寸?怎樣看待反傾銷中的民族主義和貿易規則?可用“等等”無限羅列的技術問題,是否真的已被我們掌握?

看看我們過去的報道吧,想想我們有沒有因為畏懼而巴結富人,因為憐憫而偏向窮人?有沒有用意識形態的偏見,替代新聞業的技術準則?我們再也不能一遇地方官員和私營企業主的爭執,就先驗地假定政府在打壓私營企業。不能一見大火礦難,就確定*的主題,再讓事實遷就於觀點。過去,我們失望於前輩同行“社會主義好資本主義糟”的新聞價值判斷,現在,我們要小心自己落入“市場經濟好計劃經濟糟”的窠臼。

我們是記者,不是商人,也不是政治家。請返回我們的原點,遵守記者必須遵循的原則,視客觀公正為我們頭頂的燦爛星辰,以免像少數政治家那樣,陷入意識形態的泥沼,像少數商人那樣,被利潤所吞沒。

。 最好的txt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