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甚至是對立的,但也有一些共同點。例如,他們觀察*問題的視角都是中國背景的,都試圖更好地解決中國的*政治建設和法治發展問題,都承認*或者法治存在許多優點也有某些侷限。他們爭論的焦點可能關涉一個基本問題,這就是以中國人的立場和眼光如何看待來自西方的“*”,如何理解*(法治)在中國所具有的功能?在制度形態和操作層面上,*歷來是一把“雙刃劍”,它既可以為善,也可以作惡。沒有絕對的作為“好東西”的*,也沒有絕對的作為“壞東西”的*。在政治價值層面上,評價*好壞善惡的普適性主觀標準是很難確定的,其客觀標準也常常受到質疑和詰難。在中國,檢驗*法治改革與發展好壞成敗的標準是中國人民的實踐。這種實踐的過程和結果,應當有利於增強黨和國家的活力,強化政府的服務和管理能力;有利於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實現公平正義;有利於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有利於維護法治統一和憲法權威,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實現“三者有機統一”;有利於解放和發展生產力,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進步。
當代中國語境下的民主與法治(5)
(一)*的功能
這裡*的功能是指*的正向功能,*的負向功能將列入*的侷限範疇來討論。在社會主義中國,*具有以下主要功能:
第一,沒有*就沒有社會主義。列寧在十月革命前夕說過:“不實現*,社會主義就不能實現,這包括兩個意思:(1)無產階級如果不在*鬥爭中為社會主義革命做好準備,它就不能實現這個革命;(2)勝利了的社會主義如果不實行充分的*,就不能保持它所取得的勝利,引導人類走向國家的消亡。”*也曾指出,沒有*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
在此,*具有三個重要功能:一是工人階級透過*革命奪取政權,使自己上升為統治階級,建立人民*專政的新國體、新國家、新政權和新法治。二是社會主義國家採取*代表制的方式,建立人民*的新政體,鞏固新政權,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真正實現*本質所要求的“多數人的統治”。三是社會主義國家和人民透過不斷完善和發展*上層建築,一方面促進生產力的極大解放和發展,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日益豐厚的物質基礎;另一方面促進人們思想文化水平的不斷進步和道德法治水平的日益提高,培養大批高素質的新公民,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億萬合格的個人主體。
第二,保證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三者的有機統一。三者有機統一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本質特徵,也是社會主義*政治的內在要求。社會主義*在政治上和憲法上保障和落實人民當家作主的同時,也為共產黨的領導和執政提供堅實的最大化的民意支援,表現為黨的領導和執政是人民的選擇,執政黨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黨是執政為民的工人階級政黨,黨的領導和執政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合法性。社會主義*在憲法上和法律上維護人民的*權利、尊重和保障*的同時,也為把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統一起來提供製度化、規範化和程式化的保障,使之上升為國家意志,表現為人民意志的法律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法律化,表現為黨領導人民的依法治國基本方略。
第三,調整重要的社會關係,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保障。社會主義*透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憲法等制度化安排,對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的關係做出規範和調整,保證兩者處於既相互區分又密切聯絡的和諧狀態;在國家機關之間進行合理的權力配置,規定各國家機關的設定、相互關係及其許可權和責任;在中央與地方之間、地方與地方之間,劃分各自的許可權和職責,形成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合理的權力關係、恰當的利益格局;根據民族區域自治的憲法原則及其基本政治制度,在多數民族與少數民族之間、少數民族與少數民族之間做出明確規定,構建平等和睦的民族關係。
社會主義*透過對國家中各種重要關係的調整,對社會中各種重大利益的平衡,對國家和社會中各種基本行為規則的預定,充分發揮它在解決矛盾衝突,平衡利益訴求,維護社會穩定、民族團結和國家長治久安,保證社會關係和諧有序等方面最重要的調節器和安全閥作用,從而保證黨領導執政的政治權威與憲法法治權威的有機統一、緊密結合。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當代中國語境下的民主與法治(6)
第四,防止決策的最劣和重大失誤。*是多數人甚至是全體人按照既定程式的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