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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的,我自己並不怎麼想看,可我知道老薩麗是天底下最最假摸假式的女子,她一聽說我買了這戲票,由倫特夫婦主演,就會高興得要命。她就喜歡看這種戲,既枯燥又俗氣,由倫特夫婦什麼的主演。我跟她不一樣。我根本不喜歡看戲,如果你要我說老實話。它們不象電影那麼糟糕,可是當然也沒什麼可誇獎的。主要是,我討厭那些演員。他們從來不象真人那樣行動。他們只是自以為演得象真人。有幾個好演員演得倒是有點兒象真人,不過並不值得一看。一個演員要是真正演得好,你總是看得出他知道自己演得好,這就糟蹋了一切。拿勞倫斯。奧列維爾爵士來說吧。我看過他主演的《哈姆萊特》,是DB去年帶了菲芘和我一起去看的。他先請我們吃了頓午飯,然後請我們去看戲。他自己已經看過了,吃午飯時他把戲說得那麼好,連我也根不得馬上就去看。可我看了卻不覺得怎麼好。我實在看不出勞倫斯。奧列維爾爵士好在哪裡。他有很好的嗓子,是個挺漂亮的傢伙,他走路或是鬥劍時候很值得一看,可他一點不象DB所說的哈姆萊特。他太象個混帳的將軍,而不家個憂鬱的、不如意的倒楣蛋。整個戲裡演得最好的部分是老奧菲莉姬的哥哥——就是最後跟哈姆萊特鬥劍的那個——要動身,他父親給了他許許多多忠告。父親一個勁兒給他許許多多忠告,老奧菲莉姬卻不住地在逗她哥哥玩,把他的匕首從鞘裡拔出來,用各種方法逗他,他呢,卻一本正經,假裝對他父親的胡說八道很感興趣。這的確演得不錯,我看了非常高興,可是象這樣的玩藝兒戲裡並不多。

老菲芘喜歡的只有一個地方,就是哈姆萊特拍拍那隻狗的腦袋的時候。她覺得這很好玩,也很有意思,事實上也確是這樣。可我非做不可的是,我不得不把那劇本讀一遍。我的問題是,遇到這類玩藝兒我總是非自己讀一遍不可。要是由演員演出,我總不肯好好聽。我老是擔心他下一分鐘會不會做出假模假式的事來。

我買了倫特夫婦主演的戲票,就乘出租汽車到公園。我本應該乘地鐵什麼的,因為我的錢已經不多了,不過我實在想離開那個混帳百老匯,越快越好。

公園裡也很糟糕。天氣倒不太冷,可是太陽依舊沒出來,整個公園除了狗屎和老人吐的痰、扔的雪茄煙頭以外,好象什麼都沒有,那些長椅看去也溼漉漉的,簡直沒法坐下。這幅景象實在很叫人洩氣,而且你走著走著,不知怎的隔一會兒就會起雞皮疙瘩。這兒一點沒有快要過聖誕節的跡象。這兒簡直什麼跡象都沒有。可我還是一直向林蔭路走去,因為菲芘來到公園,總是在這一帶玩。她喜歡在音樂臺附近溜冰。說來好笑,我小時候,也總喜歡在這一帶溜冰。

可我到了那裡,連她的影兒也沒見。有幾個小孩子在那兒溜冰,還有兩個大男孩拿了個壘球在玩“空中飛球”,只是不見菲芘。後來我看見有個跟她差不多年紀的小女孩獨自坐在長椅上緊她的溜冰鞋。我想她也許認得菲芘,能告訴我她在什麼地方,所以我走過去在她身旁坐下,問她說:“我問你,你認得菲芘。考爾菲德嗎?”

“誰?”她說,她只穿了條運動褲和約莫二十件運動衫。衣服上好象全都是疙瘩,你看得出準是她母親自己做的。

“菲芘。考爾菲德。住在第七十一條街,念四年級,就在——”“你認得菲芘?”

“不錯,我是她哥哥。你知道她在哪兒嗎?”

“她是不是凱隆小姐班上的?”小女孩問。

“我不知道。不錯,我想她是那班上的。”

“那麼說來,她大概在博物館裡。我們上星期六去過了,”小女孩說。

“哪個博物館?”我問她。

她好象端了端肩膀。“我不知道,”她說。“在博物館裡。”

“我知道,不道是那個有圖片的呢,還是那個有印第安人的?”

“那個有印第安人的。”

“謝謝,”我說。我站起來要走,可突然記起今天是星期天。“今天是星期天呢,”我對小女孩說。

她抬起頭來看看我。“哦,那她就不在那兒了。”

她費了很大的勁兒在緊她的四輪榴冰鞋。她沒戴手套什麼的,兩隻小手凍得又紅又冷。我就幫了她一下。嘿,我有多少年沒摸過溜冰鞋鑰匙啦,可我拿在手裡一點也不覺得陌生。哪怕是五十年以後,在漆一樣黑的暗地裡,你拿一把溜冰鞋鑰匙塞在我手裡,我都知道這是溜冰鞋鑰匙。我把她的溜冰輕收緊以後,她就向我道謝。她是一個很好、很懂禮貌的小姑娘。老天爺,我就喜歡那樣的孩子,你給他們緊了溜冰鞋什麼的,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