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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資本主義能有共同準則?”

我們的學者冷靜地回答說:“是的。版權保護就是全人類共同的文明遺產。在這上面,是不能有姓‘資’姓‘社”之分的。資本主義需要版權保護,社會主義同樣必須保護版權。中國的資產階級沒有為我們留下版權保護的遺產,這是歷史的遺憾;國外資產階級建立的版權保護制度,作為世界性的遺產,我們也應當繼承、吸收、借鑑。在這個基礎上,我們才能把社會主義的版權保護制度建設得更好。我們需要資本主義國家保護中國人的版權,同樣,人家的版權,我們也必須尊重。”

“你這是資產階級自由化言論!”

“咱們別扣帽子,讓歷史來檢驗吧!”

歷史的發展證明,學者的意見是對的。

中國的立法者,絕大多數認識到了版權國際保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著作權法草案几經修改,最後在它的“總則”第二條中鄭重規定——

“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

決定性時刻(1)

· 中國最難產的一部法律問世 · 任建新披露智慧財產權立法艱難歷程 · 關鍵時刻鄧小平力排眾議 · 人大常委會表決結果,102: 3 · 萬里委員長莊嚴宣佈:“透過”

1990年9月7日。人民大會堂。

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的最後一天。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草案)進行表決,是這次常委會會議的第一項議程。

從上午8時30分開始,委員們陸續抵達人民大會堂東門外,然後拾級而上,再轉乘一次電梯,走進二樓東側的人大常委會會議廳。

會議大廳呈長條狀,中間橫排的座位是委員席,兩側豎排的座位是旁聽席和工作人員席。主席臺排在委員席的對面,兩側分別立著兩臺用於顯示錶決結果的電視熒屏。主席臺上方天藍色壁布上懸掛著一顆莊嚴的巨型國徽。一百多名常委面對國徽,將對著作權法草案投上自己的神聖的一票。

表決前那一刻,整個大廳裡的氣氛顯得格外嚴肅。

著作權法的起草者們,根據各位委員在小組討論中的態度,默默地計算著著作權法在表決中可能得到的票數。有關人士預測,這次會議將有可能透過著作權法,因為這項法律經受的磨難已經太多太多了;無論從國內法制建設的需要出發還是從國際上的壓力考慮,都沒有理由,甚至說沒有時間對它久拖不決了。不過,仍有一些同志對這次表決結果抱有謹慎的態度,不肯作出樂觀的預測。

著作權法實在太難產了。

所有智慧財產權法律在中國都很難產。

著作權法又是其中最後的,最難產的一個。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任建新在接受我的採訪時,曾經首次披露了智慧財產權立法艱難歷程中的一些內幕。他說:“ 80年代初起草商標法、專利法時,爭論就很激烈。尤其是專利法的起草,由於涉及的問題比較複雜,更是歷盡波折。有些學者和一些部門堅決反對,甚至上書中央,痛陳在我國建立專利法律制度的弊端,認為,有了專利法,我們就不能再仿製外國的產品和技術,這對保護民族工業不利,並列舉具體數字,證明專利保護弊大於利。”

當時還出現了這樣的情景:有的部門的部長在專利法講座會上拍案而起,說:“如果透過專利法,我就不當部長了!”

也有些部門的局長隨之發出抗議說:“如果透過專利法,我就不當局長了!”

由此可見當時辯論的激烈程度。

任建新對我說:“現在看來,那種反對的觀點未免片面,但在當時卻頗得到一些人,包括一些領導同志的贊同。另外還有些人,他們根本就不相信中國也能搞智慧財產權制度,認為根據當時我國的組織機構和人才狀況,這項制度搞不起來,因而對起草法律持消極態度。為此,專利法的起草工作曾一度被迫中斷。”

任建新說:“我清楚地記得,最後是小平同志力排眾議,決定繼續起草專利法和著作權法的。在關鍵時刻,他為我國智慧財產權制度的發展,給予了最有力的支援。由於他的支援,起草工作才得以加快。只是後來由於在具體內容上爭議很大,不得不作點妥協,採取二步立法的策略,以減少阻力,力爭儘早透過。”

幾經波折,1982年8月23日,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