嗎?”我指著姜芳芳胸口的損傷說,“這一處損傷,總感覺有些問題。”
“什麼問題?”大寶說,“普通的皮下出血啊。”
我揮手製止大寶繼續說話,低頭想了想,走到解剖室的一角,把解剖開始時脫下的姜芳芳的衣服一件件攤在地上。
突然,一名偵查員走進了解剖室:“秦法醫,我們前期調查基本結束,姜芳芳有個外遇物件,我們已經把他控制起來了。支隊長讓我來向你通報一下。”
我的目光沒有離開死者的褲子,說:“你說姜芳芳可能是被她的情人殺死的?”
偵查員一愣,說:“不不不,那不可能,姜芳芳不是跳河自殺的嗎?經過我們的調查,二十九日晚間,他沒有作案時間,但是二十八日晚上到二十九日凌晨,他沒有不在場證據,所以我們懷疑孩子是被他殺的。”
我抬頭看了看偵查員說:“可是我覺得孩子是被姜芳芳殺害的。”
“殺自己的孩子?還用那麼殘忍的手段?”偵查員一臉驚愕。
“我們不能用自己的想法來衡量一個精神病患者的想法,”我說,“這樣對待一個小孩子,一般人是做不出來的,通常是精神有問題的人才能做出來。除了手上的沙礫,我們還發現死者的鞋子上沾滿了黃泥,她死亡的地方是沒有黃泥的,這個黃泥應該是在埋嬰兒的現場黏附的。”
正說著,解剖室的電話突然響了,是王法醫打來的。經過電子顯微鏡的識別,姜芳芳指甲裡的沙礫和嬰兒屍體現場的沙堆沙礫成分同一。
“現在我們有個間接證據能證實孩子是被姜芳芳埋的。”我說。
“你說有沒有可能是別人在埋孩子,姜芳芳在那裡掙扎、抵抗、挖孩子啊?”大寶有些不放心。
“姜芳芳身上沒有威逼、抵抗損傷,”我說,“所以她在生前沒有遭到控制、威逼。”
“那就好,”偵查員說,“案件自產自銷了,雖然證據還有些問題,但是我們還有別的路可以走。我們得趕緊找到小女孩,她當天晚上和母親、弟弟一起出門的,所以她應該知道自己的母親埋弟弟的事情。你們說姜芳芳自殺前,會把小女孩送到什麼地方去呢?不會也埋了吧?五歲的小孩沒那麼容易被埋吧?”
“她是間歇性精神病,還有躁狂症。”我說,“她二十九號白天和申俊吵了架,沒動手,說明她那時候應該趨於正常了,應該不會再去殺害自己的女兒。”
“那她自殺的行為,是愧疚的行為嗎?”大寶問。
我搖了搖頭,說:“到現在為止,我也沒有下結論說姜芳芳是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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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大寶說,“你不會認為是他殺吧?用這種手段殺人很罕見啊。”
“罕見不代表沒有。”我說,“罕見是因為殺人的人不知道被害人什麼時候會到高處,不知道怎麼才能找到最好的時機下手。但如果是很熟悉的人,有很好的藉口把被害人騙到高處,又有很多機會推她高墜,那麼就可以完成這個隱蔽性很高的殺人行為。”
“可是,”大寶說,“我們沒有依據啊。”
“有!”我斬釘截鐵地說道。
“我開始就對現場有一些疑惑,所以才要自己下去感受一下。”我說,“首先我要問一下,你們知道姜芳芳是處於什麼體位從橋上墜落的嗎?”
“那個……你這人真奇怪,”大寶說,“我剛才還問了,你說空中可能有翻滾,所以不能透過體位判斷的。”
“我是說不能透過她死亡的體位來判斷她墜落起點的體位,”我說,“但是我們有其他的辦法。”
說完,我用手指了指死者的褲子。
死者的褲子是墨藍色的棉布料子。褲子臀部至腰部的位置,可以看到一條隱約的白色痕跡。
“正是因為死者處於仰臥位的體位,後背淋不到雨,”我說,“她所在的石頭又沒有被浸泡入水裡,所以這條痕跡完整地儲存下來了。”
“明白了,”大寶說,“這是她靠在石橋欄杆上時褲子上黏附的欄杆的白灰。”
我笑著點了點頭。
“別扯遠了啊,我們在討論姜芳芳是自殺還是他殺呢。”大寶說。
“體位很重要。”我說,“你還記得不記得死者所處的位置和橋樑正下方的距離。”
“記得,有好幾米呢。”大寶說。
我用手指蘸了水在解剖室地面上畫著拋物線,說:“如果是自由落體,物體墜落的地點應該是墜落起始點的正下方。如果物體有個初速度,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