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自己生活,如果生病時照顧他們一下即可。我是二子,既然哥哥這麼說,我就同意了。而且我妻子也向我父親征求過意見並向他說:“如果您願意和我們一起生活的話,我們就把房子重新再裝潢。”但父親回答道:“沒關係,我們倆老一起生活習慣了,如果有需要我們會去找你們的。”所以,我們的房屋設計只是為我們夫妻二人再加上兩個孩子而設計的。
父親去世後,母親就剩下一個人了。在哥哥的建議下,我和哥各負責一半的母親的生活費,從昭和四十六年父親去世後的第二個月便開始,每月每人為二萬日元,後來隨著物價的上漲,從昭和五十年開始增加到每人每月二萬五千日元。如果再加上養老金,母親在生活費上沒什麼問題了。
父親在去世之前,已把所有的錢財都安排得非常妥當了。他在臨死時只留下很少的錢夠暫時用。他在生前擁有的土地已轉移到我的名義下,家庭財產也在他死後不久轉移到我的名下。父母在以前住的上房屋由於面積不大又有點破舊,所以財產繼承稅很少。母親的孃家在市中心也有一塊地,這也在父親生前轉移到哥哥名下。
父親去世後,我的負擔是每月二萬五千日元,即每年三十萬日元,加上母親住的地方的稅金八萬日元,再加平時的零用錢約五萬日元,總加起來每年約五十萬日元。
母親在昭和五十年迎接她八十歲的生日,那時的她仍很健康。她有兩個妹妹和一個弟弟,在他們四姐妹中,她是最有精神的。她也會擔心自己會死去。每當我去看她時,我都問她身體怎樣,因為我還是會有點擔心,但哥哥卻十分樂觀,覺得母親非常健康。
對於母親、哥哥、我來說,我們算是很幸運的。因為父母親或母親一人都有一個可以居住的家,雖然有點小,但總比沒有好。我只要為他們住的房子繳納稅金,但這比起租房子好多了。如果是租房子的話,恐怕我一年只花五十萬日元是不夠的。
我想,我們在三十多歲是應該想想怎樣解決這些問題。如果我到了四十多歲才考慮父母的老年生活,恐怕到那時,父母、哥哥和我都會手足無措。我在三十多歲就意識到在父親死後、或父親死前、自己要繳納的稅金。雖然我的負擔較輕,但如果不早做準備的話,恐怕有些人會無法負擔這突如其來的費用。到了四十多歲,是最花錢的時候,那時孩子的教育費用也最高,所以到了這時再考慮雙親的問題未免會力不從心。
作好最壞的打算
要照顧好雙親的老年生活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老年人都有老年人自己的生活觀。我們至少應當保證能提供給他們生活所必須的經濟支援。
在日本,老人院一般都建在幽靜的山裡或溫泉附近,但這樣他們就好像與世隔絕一樣,感到非常寂寞。其實,老年人也希望經常與人接觸、交流。他們希望與家人住的地方靠得近一些,經常與家人保持聯絡,有時還可以給孫兒們一些零用錢。
我們也應考慮自己的雙親和妻子的雙親現在的居住環境,還要考慮到十五或二十年之後可能發生的變化。
我還算幸運,我妻子的雙親都很健康,他們的長子繼承了家業,而且他們都生活得非常安定。當然,我在給我母親贍養費的同時,也決定給妻子的父親同樣數目的贍養費,不過,由於他們都很健康,又相當富裕,所以不需要我給的錢,但我還是把這筆錢存起來,現在已是不小的一筆數目了。
實際上,把這筆數目(每年還是三十萬日元)包括在內,我每年得為我們夫婦的父母付八十萬日元的贍養費。不過,這恐怕也是最低限度的贍養費了。
這樣的負擔還沒有考慮各種意外的情況。最不幸的就是,如果夫妻雙方的父母都在生病需要長期療養,而且他們既沒有自己的住處,又沒有收入,而且你和妻子都是父母的獨生子,那就麻煩了。
我們只要看一看療養費便可明白,如果真的發生這樣的情況,恐怕我們只會被嚇出一身冷汗,前面的路將十分艱難。
不過,現實就是這樣,說不定某一天這樣的事情就會發生在我們身上。我們也很難預測父母會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突然發生事情。不過,我的父親倒很乾脆。他平時十分健壯順利接受胃癌手術後雖然生死未卜,但過了一個月他又有了血色,還一個人獨自到箱根去療養,到後來他去世時也沒有什麼痛苦,斷氣也很快,而且,他還享受免費老人醫療保健。但是,恐怕像他那樣的老年人並不多見。
如果我在三十多歲時沒有對他們的老年生活作好準備,那麼到了五十多歲(我是昭和四年出生的),如果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