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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部分

法,哪怕就是把法律定的株連九族也沒有意義。”

“那大人的意思是。不用考成法了?”

“用必須得用,但是懲罰依照大明律即可,在本督更改律條之前,大明律是有效力的,大家都必須遵守法律嗎。”

朱元璋制定的大明律。對貪腐的懲治力度,大概是世界上最嚴格的,但是大明的官員,卻是最貪腐的,因為陣型法律的是文官,貪腐的也是文官。

“還要要完善檢查制度,軍中還得抽出三百個讀書人給我,我要組建一個秘密巡視組,常年秘密巡視各地。”

“錦衣衛?”

黃鳳府一驚。

“什麼錦衣衛,這叫廉政公署,只對最高權力負責,有權力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拘留任何官員兩天,你也包括在內!”

黃鳳府不由心裡一寒,以為楊潮打算以軍法治國了,這活脫脫就是明初朱元璋那套嗎。

唯一不同的是:“嚴格控制貪腐,同時提高官員待遇。今年縣令一級的,月俸一百兩,年底發三個月獎金,如果有小錯,獎金扣除。一個不犯錯的縣令,一年能拿到一千五百兩,足夠過上不錯的生活了。”

黃鳳府道:“可是他們隨便動動手,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縣令萬把兩銀子也是撈得到的啊。”

楊潮道:“所以才要有嚴格的監察機構嗎。”

過年後,轟轟烈烈的發**運動就開始了。

去年軍中科舉選出來的官員也分派各地,雖然他們是執法官、督糧官和練兵官,可是各地都將他們當成了監督人員。

豈不是真正的監督人員,正在軍中選拔呢。

三百個識字,並且會看賬本,在軍中經常幫忙糧草出入賬計程車兵,被召集了起來。

這些人的背景都一一核實過,基本上都是最貧賤的家庭出身,而且都是流民出身。

很顯然這種人對官府的恨意那是滔天的,哪一家沒有被官府逼的破產的血淚史。

讓這些人去監察官員,就算沒有任何錯誤的官員,在他們眼裡也都跟賊一樣。

“你們都是苦出身啊。都被貪官汙吏逼的家破人亡,要四處逃難。本督跟你們一樣,最恨貪官汙吏。所以現在讓大家來呢,就是監察貪官的。但是要監察貪官,我們自己就要以身作則。貪官貪腐還罪不至死,但是你們中的人,只要拿了一兩銀子,就得軍法從事。你們都清楚了吧。記住你們不是為自己,是為全天下百姓監察百官的。你們手裡的權力大的很,你們身上的責任也重的很。天下百姓能不能安居樂業,天道能不能彰顯,就靠你們了。”

楊潮極力勾動這些的使命感,就好像當年香港政府組建廉政公署的時候,清一色的使用年輕大學生,因為這些人身上才最有使命感。

一項項政令從新年伊始頒佈下去,包括提高所有官員俸祿,知府一級的官員,每年就可以拿到三千兩銀子,巡撫是一萬兩,而最高的楊潮薪俸則是十萬兩銀子。

提高俸祿的同時,頒發嚴格的反貪汙法,對貪汙採取絕不姑息的態度,以前既往不咎,從隆武二年起,但凡貪汙一兩銀子的官員,立刻革職,並且抄家,但不滅族。

只要拿一兩銀子,哪怕你是萬貫家財,全部抄走,杜絕那些為了家人撈一筆,然後寧可去坐牢的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傢伙。楊潮認定,貪財的人必定愛財,與其冒險家產被抄沒,不如從此開始廉潔起來,這樣還能保住以前貪汙的財富,再說了還有提高的俸祿,最重要的是權力階層受到的社會尊重,這種權力的味道,才是最讓人著迷的。

同時悄悄派出去一**檢察官,這些人都拿著楊潮的密令,每到一地但凡發現問題,立刻找帶兵的練兵官,將官員捉拿,開始嚴查官府賬冊,同時審問一個個相關人員,審問出來有貪贓枉法收受賄賂的官員,即可查辦。

三個月時間,竟然查辦了一百多個官員,在江南製造了一陣陣恐怖氣息,官員收斂了不少,只等這股風氣過去在撈錢不遲,誰想到這股風終其一生都沒有停歇。

“一年時間足夠我肅清吏治了,五十萬大軍也該有戰鬥力了。但願今年在我整頓官府的時候,不會發生太大的戰事。”

楊潮一直都把整頓官府痺症放在首要,所以在軍事、經濟之後,最後一個動官府痺症,也正是看到今年的態勢應該不會發生太大的戰事,才敢這麼幹,要是清軍像去年那樣,隨時都可能攻入江南,楊潮是不敢這麼做的,萬一這麼做,清軍一到,各地官員紛紛開城投降,那還是很麻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