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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部分

太短,不夠一個半小時,我恐怕會掌握不住問題的重心。”

每次會談,我發現從來沒有電話打進來,他的秘書也從來沒有推門進來說什麼大人物等著見他。有一天我問起這一點,他說:“我的秘書知道,在我思考問題時,絕不許任何人來打擾。只有兩個人是例外:美國總統和我夫人。但是,美國總統很少來電話,而我夫人也深知我的脾氣。所以,任何大事,秘書都要等我們談完後才來告訴我。然後,我再以半小時接聽電話,接待訪客。當然,你知道,我這樣安排也是一種冒險,說不定在我們談話時,真會有什麼天大的事等不及一個半小時呢。”

不用說,這位銀行總裁,在我們每月一次會談中辦成的事,遠比任何一位同樣能幹卻天天開會的管理者多得多。然而,即使像他這樣一位自律極嚴的管理者,也常常得至少花費一半時間,來處理許多次要而不一定有意義的事,以及許多身不由己的事,例如接待“順道來訪”的重要客戶,參加不一定非他參加不可的會議,批閱不必由他批閱的公文之類。

每次我聽到高階主管告訴我,說他至少可以控制自己的一半時間,而且真能自己認為該做什麼就做什麼。我聽了,實在深感有足夠的理由來懷疑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時間耗用的情形。高階主管真能自由運用的時間,大概只有1/4。就是說他只有1/4的時間能用在重大事務上,能用在有所貢獻的事務上,能用在他應該做的事務上。這種估計一點不假,任何組織都肯定如此。要有例外的話,也許是政府機構的高階官員——他們非生產性的工作時間,往往要比其他組織的高階主管更多。

一位管理者的職位越高,其不能自行支配的時間也一定越多。組織的規模越大,其用於維繫組織執行,而非用於發揮組織功能及生產的時間也一定越多。

因此,有效的管理者知道他必須集中他的自由時間。他知道他需要集中整塊時間,時間分割成許多段,等於沒有時間。時間如果能集中,即使只有一個工作日的1/4,也足可辦理幾件大事。反之,零零碎碎的時間,縱然總數有3/4個工作日,也是毫無用處。

第2章 掌握自己的時間(12)

所以,時間管理的最後一步,應該是將可由管理者自行支配的零碎時間集中起來。

至於如何集中,則各人有各人的辦法。有些高層人員,在一星期內,留有一天在家工作。許多雜誌主編和主持研究的科學家,就常採用此法。

還有人將會議、稽核、問題分析等例行工作,規定排在一星期內的某兩天中辦理,而將其他日子的整個上午保留下來,用於處理真正重大的事務。上個例子中的某銀行總裁,正是這樣管理時間的。召開業務會議、約請高階職員討論和接待重要客戶之類的工作,都排在星期一和星期五。星期二、三、四的下午,則不排固定的工作,用來處理其他事務,例如研究突發的人事問題、約見回國的國外分行經理、接待重要客戶,或前往華盛頓出差之類。但是在這三天的上午,他會事先排定時間來處理重要事項,並以90分鐘為一個單元。另一個常見的辦法,是每天下午都排定一段時間,在家裡辦公。卡爾森教授在他的研究報告中,曾提到一位最有效的管理者。這位管理者每天上午上班前,總有90分鐘時間留在家裡,不接電話,專門從事研究工作。如果還要準時上班,那麼早上在家裡自然就得早早開始工作了。不過這種做法,總比每天下班後把重要事務帶回家去,晚飯後再花3小時處理的方式好得多。因為那樣不免過度勞累了,中年以上的人最好是早睡早起。但現在喜歡把工作帶回家來開夜車的人越來越多,這往往會造成一種不好的情況:人們以為可以晚上加班,因此反倒沒有抓緊白天的工作時間。不過,話又得說回來:集中自己的時間,集中的“方法”倒在其次,重要的是時間如何用法。許多人把次要的工作集中起來辦理,因而勻出一段整塊時間來。但這樣的方法並無太大的作用。因為這樣的方法,不啻在心理上或時間上,仍然放不下那些次要的事情,放不下那些很少貢獻而又認為不能不做的事情。結果終究還會產生新的時間壓力,來佔用他的自由時間,犧牲他應該做的事。幾天或幾星期後,他已經“集中”的自由時間,又會被那些所謂“新的問題、新的緊急事件、新的麻煩”瓜分得無影無蹤了。

有效的管理者,第一步應先估計究竟有多少“自由時間”,真正是他自己的時間,然後保留出相當分量的一段連續性的整塊時間來。一旦發現還有別的事情在“蠶食”他保留的時間,便立刻再仔細分析他的時間記錄,再將其中比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