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方案不多的第三個原因,是雙方都把這項談判的結果視為“不是贏就是輸”。談判常常就像在瓜分一個大餅,各取所需;彩電減價100元,就等於我損失了100元。為什麼不去想想是否有其他兩全其美的解決方法呢?
阻礙提出切實可行的選擇方案的最後一個障礙是:每一方都只顧眼前利益。一位談判者為了達成符合自身利益的協議,就必須提出也符合對方利益的解決方案。然而,任何一方由於某一問題引發出的情緒反應,都會使他無法理智地思考能滿足雙方利益的解決方案。
作為談判者,你永遠要尋求能使對方也得到滿足的解決方法。如果顧客覺得在購物中受騙,店主也就失敗了——他將失去一位顧客並有損聲譽。一項使對方一無所獲的談判結果,遠不如一項使對方受到撫慰的談判結果。幾乎在任何情況中,你能得到的滿足都要來自對方滿意於協議的內容並願意執行之。
關於共有利益,有3點很重要:
①共有利益在所有談判中都是隱藏著的,也即不是顯而易見的。你要自問在維持雙方的關係上,我們有共有的利益嗎?眼前有哪些合作利益和相互利益?如果談判破裂,我們將有什麼損失?是否存在雙方都重視的共同原則,例如,公平的價格等?
②共有利益不是現成的,而要靠你把握機會。因此你必須有所行動,然後才能獲得。把共有利益明確說明,並將其設定為共同的目標,是大有益處的。換言之,就是使利益具體化,以作為未來的指向。
③強調共有的利益可以使談判過程更為順利和融洽。有同舟共濟精神的人,比較不容易斤斤計較。
如此一來,最佳選擇方案——即雙贏方案自然脫穎而出!
堅持到最後再亮底牌
對於你的底牌,我們還有一個忠告是:不到談判的最後關口,不要把底牌亮出來!
我們都知道玩撲克牌的遊戲規則。你可以虛張聲勢,不過最好別在一開始就讓對手弄清你的“底牌”。這個道理應用在談判上,也是一樣的。
一般在商場上虛張聲勢、嚇唬對方的情況是很普遍的。但是,如果公開撒謊、無賴、行賄,以先進技術盜取情報或是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話,則顯然逾越了遊戲規則的界限。而那些私營公司老闆,應當有責任去分清合法與違法之間的界限。
以下這些指導原則,供置身於高度競爭環境的商界人士參考:
①不能寬恕公開撒謊或者其他違法行為;
②約束談判小組成員,不要傳達錯誤資訊或是做過分誇張的陳述;
③選擇那些有道德感的人作為小組成員;
④不能在背信棄義的邊緣遊走;
⑤記住: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⑥以誠信為守則;
⑦一定要遵守共同制定的法則,這樣才能確保所有人都不會逾越法則規定的範圍;
⑧在發掘事實時,不要造成殺傷力過強,那樣很容易淪為五分鐘的熱情。
談判者對真話和假話應該有高度的敏感。有一個人每次在測試對手時,總是問一些他早已知道的問題,因為從對方對問題的反應中,他可以獲得很多合理的判斷。
虛張聲勢,即使你並未違法,也還是會冒點風險。因為一旦你被看破並被認為是“紙老虎”之後,你的信用必然會隨之降低,而且萬一控制不當,還極可能“走火入魔”。因此,就一般情況而言,我們傾向於走含蓄保守的路線。換言之,凡事採取比較保留的立場。因為我們相信商場上那句至理名言:“小即是大,失便是得。”
不要搶先在對手前面攤牌,而要在他後面完成。
不能犯的9種談話弊病
無論是正規的商貿談判,還是一般的推銷業務洽談,都要有人參加。因此,要想獲得談判的成功,除注意實力、技巧等等以外,在人本身上下功夫,也能收到相當不錯的效果。因此,掌握了談判對手的特點、習慣,將有助於談判程序;最起碼,也可以避免在一些方面犯一些低階錯誤,影響談判。
一般來說,人們談判容易犯以下的毛病:
忽視或不重視同對手建立信任關係
雖說是商業社會,但相互信任還是非常重要的。談判者請律師和訂合同的事越來越多,但是這些並不能取代談判者互相信任的必要性。不過,除非先建立信任關係,否則律師和合同可能永遠不會進入談判之列。對手如果不信任你,即使他們對你的建議感興趣,可能也不會同你做生意。談判中,懷疑通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