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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且還能為進一步研究此一問題提出一個深入探討的正確途徑。

民俗學是一門實證的學問,鍾敬文先生曾經多次強調這一點,然而,以往我的認識總不能深刻體會。雖然口頭上也承認田野作業的重要性,但實際上還只是把田野作業看作民俗學研究的準備過程,認為田野作業只不過是獲取民俗材料的手段而已,沒有認識到田野作業是民俗學的基本的研究方法。田野作業不可以僅僅是以蒐集材料為目的,而恰恰應當是研究本身,這一點仔細體會,是不難理解的。在接觸實際的過程中,民俗學的理論才得以建立,才得以調整,才能夠發展,才可能趨向完備。雖然這幾乎是所有社會科學的一般性規律,而在民俗學中則體現得尤為顯明。民俗學任何理論上的重大突破、重大進展無不依賴於對現實社會生活風俗民情的考察。沒有一般的民俗學理論,我們對民俗或許會視而不見;而沒有具體的民俗學考察,我們就不可能發展民俗學的基礎理論。真知只能從實在的社會生活調查中得出,理論突破的勇氣和信心也必然是以實在的事實為根據的。事物的真實形態不應當也不可能靠理論家在書齋中去框定它,而只能在實際的調查中發現它,然後再用理論去適應它、說明它。因此,雖然我比較地能夠注重了材料的真實性、客觀性、科學性,但也僅只是停留在、滿足於直觀的材料的核實之中,未能以田野作業的研究方法廣泛深入地開掘實際生活中禁忌的民眾自我認識(這裡有主客觀兩方面的原因,主觀上認識不足,客觀上條件所限。此處只談效果,不論原因)。民俗學最看重的是什麼?那不是由文人坐在書齋中為民間的信仰作出的種種說明而是生活中民眾自己對自己生活的活生生的解說(包括民俗事象的描述、心意的表白、俗理信仰、文化壓力、社會境況等等等等)。如果沒有或者不是以民眾自我的認識作為考察禁忌的更深進一步的目標,那就只能知其然而不能知其所以然。毋庸諱言,這一點在書中的分析認識方面是有著先天不足的缺陷的,是有許多工作沒有做到的。它使我們的收穫失去了許多泥土的芬芳和清泉的秀麗,使書中材料的鮮活生動性、理論的深厚明晰度以及敘述的富有光彩感都受到了理所當然的減損。當然,民俗學又不僅僅是材料的原始表露,也不僅僅是對民眾信仰的簡單認同,還要有科學的歸納與分析,上升到理論的高度。只是那材料的基礎性,民眾自我認識的客觀性不可須臾脫離和忘懷。

民俗學的客觀性是其科學性的重要保障,因此,田野作業的研究方法是極其可貴的。世界的客觀性本來就很難記述,即便用了非常現代化的高科技視聽技術也不能完整地透徹地反映客觀世界的方方面面,何況民俗學又常常要追尋的是人類社會生活的心靈意識形態領域裡潛在的東西呢?又何況我們現在所從事的工作依然是以文字元號來作為資訊的主要載體的圖書著述呢?這一方面要求我們不能故步自封、自滿自足,另一方面也提醒我們還要面對現實,從現實出發去做我們眼下所能夠做到的事情。這,也就是我們一方面在繼續做著增補的工作,一方面又在作出必要的說明的原因所在。

二、關於禁忌的概念

要求給一個概念下一個完整的簡捷明瞭的定義是正常的期望,然而這種想法和做法在現代學術界卻越來越顯得困難和不那麼重要了,或者說是很不適宜、很不恰當的過分苛求。情況往往是這個概念的詞彙本身便是最簡明的定義(比如樹、水、火、洞穴等等),再想加以說明,反而會越描越黑,越想說清越難以說清了。因為這個沿用已久的詞彙極大而全面地概括說明著那一類事物的整體形貌,囊括了對所有的內涵和外延,透過這個含混的詞語我們自然可以“得意忘象”、“得魚忘筌”,反倒容易把握那事物的基本內容。如果一認真起來要用幾句話擴充套件一下,詳細地加以限定說明,立即就遇到種種複雜的障礙,許多防不勝防的漏洞會從各個方面洩露出來,更有些意義由於難以言傳而表達不準、說解不清。試圖說解者必然要帶有自己的個性,有一個特別的角度,這也就把自己的另一面暴露出來,語言的狹隘性就顯得十分突出起來。對於概念來說,解釋的文字越多,反而越不周嚴,這也是常見的通病。因此一個學科、一項專題研究可能展開的討論已經累世經年,但其基本的概念卻仍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這一方面是概念本身具有包容性、含混性的緣故,一方面也體現著認識的發展演變。總之,概念(詞彙)可能是相對比較穩定的,而解釋卻總是活躍、新穎、變動不居。所以,期待有人作出一個定義而完全穩固地限制概念本身的所有意蘊往往是徒勞的和沒有實際意義的。但是,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