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書籍》中的這段話:“我們讀著的時候,別人卻替我們想。我們不過反覆了這人的心的過程。……讀書時,我們的腦已非自己的活動地。這是別人的思想的戰場了。”
通訊〔1〕
小峰兄:
收到了幾期《語絲》,看見有《魯迅在廣東》〔2〕的一個廣告,說是我的言論之類,都收集在內。後來的另一廣告上,卻變成“魯迅著”了。我以為這不大好。
我到中山大學的本意,原不過是教書。然而有些青年大開其歡迎會。我知道不妙,所以首先第一回演說,就宣告我不是什麼“戰士”,“革命家”。倘若是的,就應該在北京,廈門奮鬥;但我躲到“革命後方”〔3〕的廣州來了,這就是並非“戰士”的證據。
不料主席的某先生〔4〕——他那時是委員——接著演說,說這是我太謙虛,就我過去的事實看來,確是一個戰鬥者,革命者。於是禮堂上劈劈拍拍一陣拍手,我的“戰士”便做定了。拍手之後,大家都已走散,再向誰去推辭?我只好咬著牙關,背了“戰士”的招牌走進房裡去,想到敝同鄉秋瑾〔5〕姑娘,就是被這種劈劈拍拍的拍手拍死的。我莫非也非“陣亡”不可麼?
沒有法子,姑且由它去罷。然而苦矣!訪問的,研究的,談文學的,偵探思想的,要做序,題簽的,請演說的,鬧得個不亦樂乎。我尤其怕的是演說,因為它有指定的時候,不聽拖延。臨時到來一班青年,連勸帶逼,將你綁了出去。而所說的話是大概有一定的題目的。命題作文,我最不擅長。否則,我在清朝不早進了秀才了麼?然而不得已,也只好起承轉合,上臺去說幾句。但我自有定例:至多以十分鐘為限。可是心裡還是不舒服,事前事後,我常常對熟人嘆息說:不料我竟到“革命的策源地”來做洋八股了。
還有一層,我凡有東西發表,無論講義,演說,是必須自己看過的。但那時太忙,有時不但稿子沒有看,連印出了之後也沒有看。這回變成書了,我也今天才知道,而終於不明白究竟是怎麼一回事,裡面是怎樣的東西。現在我也不想拿什麼費話來搗亂,但以我們多年的交情,希望你最好允許我實行下列三樣——一,將書中的我的演說,文章等都刪去。
二,將廣告上的著者的署名改正。
三,將這信在《語絲》上發表。
這樣一來,就只剩了別人所編的別人的文章,我當然心安理得,無話可說了。但是,還有一層,看了《魯迅在廣東》,是不足以很知道魯迅之在廣東的。我想,要後面再加上幾十頁白紙,才可以稱為“魯迅在廣東”。
回想起我這一年的境遇來,有時實在覺得有味。在廈門,是到時靜悄悄,後來大熱鬧;在廣東,是到時大熱鬧,後來靜悄悄。肚大兩頭尖,像一個橄欖。我如有作品,題這名目是最好的,可惜被郭沫若先生佔先用去了。〔6〕但好在我也沒有作品。
至於那時關於我的文字,大概是多的罷。我還記得每有一篇登出,某教授便魂不附體似的對我說道:“又在恭維你了!
看見了麼?“我總點點頭,說,”看見了。“談下去,他照例說,”在西洋,文學是隻有女人看的。“我也點點頭,說,”大概是的罷。“心裡卻想:戰士和革命者的虛銜,大約不久就要革掉了罷。
照那時的形勢看來,實在也足令認明瞭我的“紙糊的假冠”〔7〕的才子們生氣。但那形勢是另有緣故的,以非急切,姑且不談。現在所要說的,只是報上所表見的,乃是一時的情形;此刻早沒有假冠了,可惜報上並不記載。但我在廣東的魯迅自己,是知道的,所以寫一點出來,給憎惡我的先生們平平心——一,“戰鬥”和“革命”,先前幾乎有修改為“搗亂”的趨勢,現在大約可以免了。但舊銜似乎已經革去。
二,要我做序的書,已經託故取回。期刊上的我的題簽,已經撤換。
三,報上說我已經逃走,或者說我到漢口去了。寫信去更正,就沒收。
四,有一種報上,竭力不使它有“魯迅”兩字出現,這是由比較兩種報上的同一記事而知道的。
五,一種報上,已給我另定了一種頭銜,曰:雜感家。
〔8〕評論是“特長即在他的尖銳的筆調,此外別無可稱。”然而他希望我們和《現代評論》合作。為什麼呢?他說:“因為我們細考兩派文章思想,初無什麼大別。”(此刻我才知道,這篇文章是轉錄上海的《學燈》〔9〕的。原來如此,無怪其然。寫完之後,追注。)
六,一個學者〔10〕,已經說是我的文字損害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