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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部分

雷案遂成為臺灣銜談巷議最熱門的話題。按照中國人的傳統觀念,“殺人者償命”為萬古不爭的律條,退一步講,雷諾即使從輕發落免於一死,也得判個終身監禁或三十年苦役。誰也未曾料到,在美軍教堂連演了三天審判戲後,法官菲爾德上校宣佈:雷諾無罪開釋。在法庭旁聽的美軍人員及眷屬立即喜笑顏開報以熱烈掌聲。坐在第三排長椅上的劉妻奧特華,則“泣不成聲,幾至暈厥”。

整個臺灣瞠目結舌,繼而義憤填膺。一位記者寫道:美國佬應該懂得,你把每一個臺灣人當成沒有腦子的木頭時,這個島上已佈滿了乾柴。

第二天,5月24日上午9時30分,臺灣“外長”葉公超約見美國駐臺臨時代辦波爾契,對審判結果深表不滿,要求重新審理。

同一時間,劉自然的未亡人奧持華舉著一塊中英文寫的“殺人者無罪嗎?我控訴,我抗議”的標語牌走到美國“大使館”門前示威。中午12時,圍觀的人越聚越多,奧特華放聲大哭,語不成句地說:“我今天在這兒,不光是為我無辜的丈夫作無言的抗議,我是為中國人抗議。除非美國人給我們中國人一個滿意的答覆,我是不會離開這兒的。”現場有一老婦,陪她一道涕淚縱橫。女人的眼淚具有傳染性魔力,全場氣氛悲憤而哀悽。忽聽有人大喊:雷諾這小子已經坐飛機走了!等於一根火柴丟在了炸藥桶上,多年來,對於美國政府的頤指氣使,對於美國佬的傲慢,對於美國大兵酗酒傷人搶砸飯店開車橫行投機,倒把強姦婦女而每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憤怒,匯成熔岩,轟然噴發,終至釀成臺灣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反美騷亂。

同所有的騷亂一樣,攻擊從丟石頭扔瓦塊開始,繼而,有數百人衝進美國“大使館”,翻箱倒櫃,任意搗毀砸爛汽車、玻璃、桌椅,扯下星條旗。使館四周牆頭上站滿了人,每打毀一件什麼東西,外面便有人叫好,於是打的人,愈加奮勇無畏,索性連百葉窗和冷氣機也亂砸,做徹底的破壞。東西打光,又在地下室發現躲藏的八名使館官員,毫不客氣,揪出來一頓痛毆,聽著洋腔洋調的慘叫,好不痛快。只便宜了正在香港度假的美國“大使”蘭金。

“五·二四”反美騷亂於傍晚被警方強加壓制。儘管蔣“總統”解除了“防範不力”的衛戍司令黃珍吾、憲兵司令劉煒、警備處長樂乾的職務。以圖安撫驚魂未定的美國佬,但此種打一巴掌給一顆甜棗吃的作法並不能消除世人的種種疑惑,時至今日,史學家們仍在根據洩露出來的蛛絲馬跡探微推測史實的真相:

為什麼在事變發生之前, 已有一些住在臺北的美國人從中國朋友那裡得到了“呆在家裡”的警告?為什麼一向不吝使用暴力的軍警“和平觀看”騷亂達四、五個小時?為什麼有官方背景的新聞媒介大用特用煽動性標題、文章激動群眾推波助瀾?為什麼許多鬧事者帶有“中華民國”的國旗和事先準備好的標語?為什麼國民黨貴胄子弟學校成功中學的學生由軍訓教官率隊前往聲援,該校校長潘振球事後得以安然高升?

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此次騷亂就是“太子”經國先生一手導演的傑作,但大致可以認定事態的發生發展得到了當局直至高峰人物的同情、默許、支援、慫恿。這位對美國在臺勢力一直忐忑不安,下令三軍官兵禁止私下和美軍事顧問接近的“太子”先生,正在為美國拒絕他攜蘇聯妻子訪美而怒氣沖天。處理此次事件的緊急會議上,他慷慨陳詞,提出臺北民眾的吼聲是正義的,不應追究,不能對美作出太大讓步容忍其隨意在脖項上屙屎屙尿,應該立即取消駐臺美軍的“治外法權”。意見雖未被採納,但他的對美強硬立場頓使他個人威望在軍政界和民眾心目中陡升。

蔣介石何嘗不贊成兒子的意見,但他城府畢竟深了一層。前幾天,美國“大使”蘭金接受記者採訪竟說:“蔣介石是一個偉大人物,但是並不是不可缺少的。”把老先生氣得半天背不過氣來。這次,他藉助民眾的憤怒已經給了蘭金一點顏色看,稍舒胸中積鬱,沒有必要再把事情推向極致。他在當面向蘭金道歉之後,又發表文告,自稱“德薄能鮮,領導無方”,又說:“我們固然希望朋友能諒解我們,同時我們更當反求諸己由我們先諒解朋友,才是我們中國人做人‘盡其在我’和‘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

寬恕了老美, 對國人的處置也極有分寸。此次事件先後逮捕111人,其中71人無罪獲釋, 被起訴者40人,只有7人被判刑,刑期最長1年,最短6個月。在臺灣,軍法審判一向從嚴從重,而此次卻是例外。

在把事情做圓之後,父親召見兒子密談了一個多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