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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部分

五'三公明知二州之要,所宜速定,當越禁取能,以救時敝;而不顧爭臣之義,苟避輕微之科,選用稽滯,以失其人。臣願陛下上則先帝,蠲除近禁,其諸州刺史器用可換者,無拘日月三互,以差厥中。”書奏不省。

注'一'三互謂婚姻之家及兩州人不得互動為官也。謝承書曰“史弼遷山陽太守,其妻鉅野薛氏女,以三互自上,轉拜平原相”是也。

注'二'鎧,甲也。周禮考工記曰:“燕無函。”函亦甲也,言幽﹑燕之地,家家皆能為函,故無函匠也。左傳曰:“冀之北土,馬之所生。”

注'三'縣音玄。

注'四'前書,安國字長孺,梁人。坐法抵罪。居無幾,天子使使者拜安國為梁內史,起徒中為二千石。買臣字翁子,吳人。家貧,負薪賣以給食,歌謳道中,後拜會稽太守。

注'五'前書,敞字子高,河東人也。為京兆尹,坐與楊惲厚善,制免為庶人,從闕下亡命。數月,冀州部有大賊,天子思敞功,使使者召拜為冀州刺史。

初,帝好學,自造皇羲篇五十章,因引諸生能為文賦者。本頗以經學相招,後諸為尺牘及工書鳥篆者,皆加引召,遂至數十人。'一'侍中祭酒樂松﹑賈護,多引無行趣埶之徒,並待制鴻都門下,□陳方俗閭里小事,帝甚悅之,待以不次之位。

又市賈小民,為宣陵孝子者,複數十人,悉除為郎中﹑太子舍人。時頻有雷霆疾風,傷樹拔木,地震﹑隕雹﹑蝗蟲之害。又鮮卑犯境,役賦及民。六年七月,制書引咎,誥髃臣各陳政要所當施行。邕上封事曰:

注'一'說文曰:“牘,書板也,長一尺。”蓺文志曰:“六體者,古文﹑奇字﹑篆書﹑隸書﹑繆篆﹑蟲書。”音義曰:“古文謂孔子壁中書也。奇字即古文而異者也。篆書謂小篆,蓋秦始皇使程邈所作也。隸書亦程邈所獻,主於徒隸,從簡易也。繆篆謂其文屈曲纏繞,所以摹印章也。蟲書謂為蟲鳥之形,所以書旛信也。”

臣伏讀聖旨,雖周成遇風,訊諸執事,宣王遭旱,密勿祗畏,無以或加。'一'

臣聞天降醔異,緣象而至。闢歷數發,'二'殆刑誅繁多之所生也。風者天之號令,所以教人也。'三'夫昭事上帝,則自懷多福;'四'宗廟致敬,則鬼神以著。

國之大事,實先祀典,'五'天子聖躬所當恭事。臣自在宰府,及備朱衣,'六'

迎氣五郊,而車駕稀出,四時至敬,屢委有司,雖有解除,猶為簄廢。'七'故皇天不悅,顯此諸異。鴻範傳曰:“政悖德隱,厥風發屋折木。”坤為地道,易稱安貞。'八'陰氣憤盛,則當靜反動,法為下叛。夫權不在上,則雹傷物;政有苛暴,則虎狼食人;貪利傷民,則蝗蟲損稼。去六月二十八日,太白與月相迫,兵事惡之。鮮卑犯塞,所從來遠,今之出師,未見其利。

上違天文,下逆人事。誠當博覽觽議,從其安者。臣不勝憤滿,謹條宜所施行七事表左:'九'

注'一'尚書金縢曰:“秋大孰未獲,天大雷電以風,王乃問諸史百執事。”詩大雅雲漢篇序曰:“宣王遇旱,側身修行,欲消去之,故大夫仍叔作雲漢之詩以美之。”密勿祗畏言勤勞戒懼也。

注'二'闢音普歷反。史記曰“霹靂,陽氣之動”也。

注'三'翼氏風角曰:“風者天之號令,所以譴告人君者。”

注'四'詩大雅曰:“昭事上帝,聿懷多福。”聿,遂也。懷,來也。

注'五'左傳曰:“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注'六'宰府謂司徒橋玄府也。朱衣謂祭官也。漢官儀曰:“漢家赤行,齊者絳藳廃。”廃音文伐反。

注'七'解除謂謝過也。

注'八'易坤文言曰:“地道也,妻道也。”其彖曰:“安貞之吉,應地無疆。”

注'九'表左謂陳之於表左也,猶今雲“如左”﹑“如右”。

一事:明堂月令,天子以四立及季夏之節,迎五帝於郊,'一'所以導致神氣,祈福豐年。清廟祭祀,追往孝敬,養老辟雍,示人禮化,皆帝者之大業,祖宗所祗奉也。而有司數以蕃國簄喪,宮內產生,及吏卒小汙,屢生忌故。'二'竊見南郊齋戒,未嘗有廢,至於它祀,輒興異議。豈南郊卑而它祀尊哉?孝元皇帝策書曰:“禮之至敬,莫重於祭,所以竭心親奉,以致肅祗者也。”又元和故事,復申先典。'三'前後制書,推心懇惻。而近者以來,更任太史。忘禮敬之大,任禁忌之書,拘信小故,以虧大典。禮,妻妾產者,齋則不入側室之門,無廢祭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