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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部分

評論》、《晨報副刊》,法日派刊物則是《語絲》、《京報副刊》。兩派刊物對著擂鼓搖旗互罵。所罵內容,只有北大中人知曉,外人卻莫名其妙。

所以陳魯之爭確實是理念之爭,但是也涉及到兩派人物的私怨。只不過陳西瀅切入點太差了,魯迅的戰鬥力又太強,最後“失道者寡助”,這才大敗虧輸。(註釋2)

袁燕倏肯定懶得摻和這種破事,反正他不準備去北大廝混,找機會當個客座教授裝個逼就好了。

他心說,你老兄自己要作死,老子也管不著不是。咱們就當個泛泛之交得了。

倒是“我的朋友徐志摩”是不是要挽救一下呢……

“鴻漸,通伯。你們兩位在這兒呢!”

剛想到這個問題,我們的袁大師就看到他的“我的朋友徐志摩”興沖沖地走了進來。

…………………………

註釋1:王世傑(1891年1981年)就是1945年後簽訂《中美友好通商條約》和《中蘇友好條約》的那位外交部長。

一位職業外交官能有在這兩份“著名”條約上簽字的兩次“殊榮”,也算不虛此生。

註釋2:這些史料摘自《近代中國知識分子的公共交往1895…1949》。

有興趣的病友可以弄一本看看,很是因吹斯聽。

第二百八十四章 獅子吼 中

本章副標題:袁氏棒喝,徐張婚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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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漸,通伯。你們兩位在這兒呢!”

“森,你來了啊。坐。”

我們的袁大師掏出一支雪茄道:“正宗古巴貨,來一根?”

徐志摩接過來笑著說道:“鴻漸兄,你如今也是鳥槍換炮了,都抽上古巴雪茄了。”

“呵呵呵……”袁燕倏也笑了起來,調侃道,“森,你在美國時候還在吃橡皮糖,如今來英國倒是抽上土巴菰了。你不是鳥槍換炮,而是長大成人啊。”

“哈哈哈……”

三人同時放聲大笑。

徐志摩撓了撓頭辯解道:“這怎麼能一樣呢?我在美國的時候還是一個不含糊的草包,根本一竅不通,只知道上課,聽講,寫考卷,電影,賭咒……嗯,還有吃橡皮糖。”

“而到了英國之後我真的是變了氣息,脫了凡胎。每天忙著散步,划船,騎自轉車,閒談,吃五點鐘茶,牛油烤餅,看閒書……嗯,還有抽土巴菰。”(筆者注:這段摘自徐志摩寫的散文《抽菸和文化》)

從本質上說,徐志摩是天生的自由主義知識分子。

他對於當時“基建狂魔”美國的物質文明並不怎麼羨慕,認為“功利主義的重量會壓倒人的靈性”。他也討厭圍著學分打轉的美國大學教育,對他來說不管是碩士還是phd。根本無關緊要。

相比之下,我們的袁大師只不過是假冒偽劣的新古典自由主義大師罷了。

“嚓!”

“假自由”幫“真自由”點燃了雪茄,然後一邊扇滅火柴,一邊點頭說道:“說真的,森。你這種紳士來英國這個‘紳士之國’還真是來對了。我記得你以前還說過,‘新詩舊詩和我半點不相干’。如今還開始寫詩了啊。”

他向著徐志摩擠了擠眼睛道:“對了,這都虧了你的那位紅顏知己。”

“真自由”的性格實在太奔放了,他在去年年底結識了林徽因之後,不但公然追求,還寫信給自己的朋友袁燕倏,說他找到了真正的愛情。

當然啦,我們的袁大師不用看信就知道有這麼一出。

思維非常敏捷的徐志摩回道:“那鴻漸兄這種浪子呆在美國也呆對了。你不但成了家,還有了好萊塢大明星當作紅顏知己。麗蓮…吉許女士的電影我也很喜歡的呢。”

他向著袁燕倏眨了眨眼睛道:“什麼時候把你的那位大明星介紹給我們認識一下?”

“soon,very soon。”我們的袁大師十分坦蕩地道,“她馬上就要來英國了,到時候我介紹給你。”

他話鋒一轉,狀似無意地說道:“森,聽說弟妹也來英國了?”

“……”

袁大師這話一出口,徐志摩臉上就是一僵,低下頭“吧嗒吧嗒”地抽了幾口雪茄。

“我要離婚。”

“森,你說什麼?”

“我說……”徐志摩抬起頭來,直視著袁燕倏的雙眼一字一句地道,“我、要、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