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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在分邦建國的基礎上制禮作樂,系統地建立了一整套有關“禮”、“樂”的完善制度,其中最重要的是嫡長子繼承製和貴賤等級制。以嚴格的君臣、父子、兄弟、親疏、尊卑、貴賤等禮儀制度,調整中央和地方、王侯與臣民的關係,加強中央政權的統治。如此禮樂制度,正是孔子一生夢寐以求的理想。

《周禮》涉及的內容十分豐富,大至天下九州、天文曆象,小至溝洫道路、草木蟲魚,凡邦國建制、政法文教、禮樂兵刑、賦稅度支、膳食衣飾、寢廟車馬、農商醫卜、工藝製作,各種名物、典章、制度,無所不包。所載之禮,其體系最為系統,既有祭祀、朝覲、封國、巡狩、喪葬等國家大典,也有用鼎制度、樂懸制度、車騎制度、服飾制度、禮玉製度等具體規制,還有各種禮器的等級、組合、形制、度數的記載。

幾千年來,它像一條奔騰不息的河流,負載著中國古代政治、倫理、宗教、藝術、審美心理、民族個性等多種社會因素的文化形態,源遠流長,即使對當今社會,其影響也是巨大而深刻的。

一、聚訟千年論《周禮》

關於《周禮》的作者和成書年代,一向爭議很多,說法最為集中的當是周公旦所著、孔子整理編纂並講授於弟子。

西漢經學家劉歆力主此說。成帝時,劉向、劉歆父子校理秘府所藏文獻,發現一部名為《周官》的書,共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篇,可惜冬官篇已經亡佚,只好取與其相似的《考工記》補缺。

劉歆十分推崇《周官》,認為《周官》系周公所著,“周公致太平之跡,跡具在斯。”他奏請皇上,將《周官》更名為《周禮》,列入學官。

東漢末年,經學家鄭玄為《周禮》作注,在《天官•太宰》中說:“周公居攝而作六典之禮,謂之《周禮》。七年,致政成王,以此禮授之,使居洛邑治天下。”進一步夯實了《周禮》為周公旦所著的基礎。

然而,後人卻提出許多質疑。

一是從文體上分析,認為春秋以前的文字著述都比較簡單精練,不可能出現如此洋洋灑灑數萬言的長篇鉅製;

二是從書中所列的官職分析,多與西周銅器銘文上的官制相抵格;

三是從西周分封侯國的面積分析,許多文獻都記載“百里”,而《周禮》卻說:“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顯然與西周之制不合。

於是出現了下列說法:

首先,戰國荀卿編著說。以東漢晚期思想家、今文經學研究家何休為首的質疑者認為:《周禮》是“六國所作之書”,因為《周禮》所述的農業生產條件與戰國時代相符,其思想附會儒家關於古代社會的設想;所設計的公國方案,迎合了戰國時代各國稱霸的需要;書中所述行政制度,與齊國文獻《管子》十分相似,如《周禮•地官》中說:“五家為比,十家為聯。”《管子•立政》中說:“十家為什,五家為伍。”

同時,《周禮》中存在著濃重的儒家思想,如《天官•大宰》中說:“儒以道得民”;《地官•大司徒》中說:要“聯師儒”,以“六德”、“六藝”教萬民;還有明顯的法家思想影響,如《秋官》中說:每年正月,要“布刑于邦國都鄙”;有“五刑之法,以麗萬民之罪”。

所以,《周禮》的作者,應是近於法家的儒家,即荀卿或其弟子所編著。

其次,西漢劉歆偽書說。首倡此說者是南宋胡安國、胡宏父子,他們認為《周禮》公諸於世之時正是王莽謀篡之日,《周禮》以冢宰集權,託周公居攝時作,其政權機制洋洋大觀,正附合王莽的行事與要求。因此,《周禮》是劉歆為助成王莽篡位而處心積慮編造出來的偽書。

進一步坐實此說者,是清末的康有為。康有為在其《新學偽經考》中說:“《周官經》六篇,自西漢前未之見,其說與《公》、《谷》、《孟子》、《王制》今文博士皆相反,《王莽傳》所謂發得《周禮》,以明因監,故與莽所更法立制略同,蓋劉歆所偽撰也。歆欲附成莽業而為此書,其偽群經,乃以證《周官》者。故歆之偽學,此書為首。”

說《周禮》全是劉歆偽著,也有一些人不能接受。南宋經學家陳振孫在《直齋節錄解題》中說:“此書(周禮)多古文奇字。”近代學者顧實在《重考古今偽書考》中說:“殷周甲骨文、鐘鼎文與相證合。”

從陳、顧兩人的考證得出結論,《周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