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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部分

“草原之國”,這裡是牛的樂園。到19世紀中期,那裡馴牛養牛的技術已經十分高明。南北戰爭之後,牛群又向西推進到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廣大草原,那裡成了“牧牛王國”。

從南邊墨西哥進入的西班牙牛也大量繁殖,19世紀後期,德克薩斯州已有5000萬頭牛,是美國養牛最多的州。從19世紀60年代開始,得克薩斯人便把大量牛群往北驅趕到堪薩斯的鐵路邊,然後轉銷美國各地。當時還有專門的“牛道”和“牛鎮”,“牛道”是“牛群”走的道路,“牛鎮”則是沿途的歇腳站。

牛群長途跋涉,跨州越縣,當然需要人帶領、照管,這種人就是“馬背上的英雄”——牛仔。

在漫長艱辛的旅程中,牛仔必須能吃苦耐勞,同時還要機智、勇敢、沉著、冷靜,能應付途中各種意想不到的事故和危險。首先要管束半馴服的牛,特別是性情兇野的西班牙牛,牛仔跟在牛群旁邊,緊緊盯住它們,一刻也不能放鬆。沿途還要留意狼群等野獸和毒蛇、毒蟲的襲擊,防範印第安人的冷箭、標槍。有時候可能會突遇大雷雨,電閃雷鳴往往會導致驚群,牛亂奔亂竄,牛仔就要沉著地兜轉它們,圍成圈子,消除驚恐。

牛仔長途趕運牛群如同大規模的行軍。押送特大牛群的牛仔們要嚴格分工,各司其職。常常有兩個最有經驗的人擔任總指揮,一個通訊員,前後左右負責傳遞訊息。另外還有“遊騎”,前後左右靈活巡視,“翼騎”在隊伍兩邊行進,“尾騎”殿後,專管小牛、病牛和懶牛。

牛仔,有的本身就是牧主,但多數是牲畜商人的僱工,他們在美國東部居民的向西遷移過程中起了重要作用。牛仔的長途放牧,本身就帶有開拓性,他們為西進的人直接開闢了道路。

19世紀末,美國的交通運輸日益發達,牛仔的地位漸漸降低。他們紛紛轉行幹別的工作,人們越來越少見到他們矯健的身影了。但是他們的奮進、開拓精神卻一直激勵著美國人。

人們常把牛仔和“牛仔褲”聯絡在一起,其實,當年牛仔最突出的標誌倒不是“牛仔褲”,而是他們的帽子。牛仔常戴墨西哥式的寬邊高頂帽,這種帽子用途很多,既有利於遮擋烈日風雨,休息時還可以抓起來作枕頭,甚至可以舀水喝。牛仔褲,最初是在19世紀50年代初的美國西部出現的。19世紀40年代,加利福尼亞發現金礦,人們紛紛趕去淘金。有個名叫利維·斯特勞斯的人也趕到加利福尼亞,他原是個布商,隨身帶了些可做帳篷、車篷的帆布。有一次,他發現淘金的人穿的棉布褲子非常容易破爛,於是他靈機一動,便把帶來的厚實的帆布裁成褲子出售,褲子設計成低腰、直筒、臀圍緊小的式樣,大受淘工歡迎。不久,更多的牛仔們也喜歡上了這種服裝,後人就稱之為“牛仔褲”。

利維·斯特勞斯放棄了淘金的計劃,專門做褲子賣,發了大財,後來他把褲料改成靛藍斜紋粗布,在1871年申請專利,成立“利維·斯特勞斯公司”,後來又發展為跨國公司,銷售網遍佈世界各地,每年的利潤達幾億美元。

(本章結束)…恆言電子書

謝司起義

“打倒邪惡的法官!”

“打倒民事法庭!”

1786年秋天,波士頓正在審理一起農民負債案。突然,幾百個農民手拿刀槍棍棒,高呼著口號闖了進來。為首的一個30歲左右的高大漢子,衝到法官面前,扯下他頭上的假髮,扭著他的衣服,一把將他從座位上拽了下來,扔在了地上。法官嚇得面如土色,渾身發抖,往日的威嚴一點也沒有了。陪審員們看勢頭不好,一個個趕忙溜掉了。

為首的那人名叫丹尼爾·謝司,他為什麼帶人來砸法院呢?

原來,美國獨立之後,只有資產階級和投機商發了大財,廣大人民仍然一貧如洗。戰爭期間,大陸會議和各州政府為了解決財政困難,曾經發行了大量紙幣。但戰後物價飛漲,貨幣不斷貶值,到1781年底,紙幣幾乎變成了廢紙。理髮店用它來裱糊牆壁,水手們用它來製作紙衣,穿在身上游行,表示對政府的不滿。有人甚至在狗身上粘滿紙幣,以示抗議。即使在這種情況下,各州政府為了債主的利益頒佈法令,逼迫借債人按當年硬幣數額折價償還。另外,政府為償還戰爭時期借的外債,成倍的增加稅收,農民一年的收入,還遠遠不夠繳稅。監獄裡擠滿了負債的農民、手工業者和退役軍人。廣大人民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紛紛拿起武器舉行起義。當時最大的起義就是謝司領導的東部農民起義。

謝司生於一個貧苦的農民家庭。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