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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到您了。我下午兩點的飛機去美國,兩個月後才回巴黎。”她要我立即去她家。我那天上下午都有約會,晚上又要去德國,但還是抽中午的時間趕到她家。當時,她已收拾好行李,準備出發。

芒梭並不像我原先以為的那樣,靠杜拉斯的蔭庇成為作家。她出身名門,從小受到良好的教育,60年代就開始出版小說。她曾在電視臺當記者,寫了大量的紀實作品,薩特還給她的書寫過序呢!她的文字相當洗煉、流暢,語言平易而富有磁力,特別容易動感情,這些在本書中都表現得很充分。我很納悶,這麼一位出色的作家,怎麼能忍受杜拉斯的反覆無常,甘心陪伴杜拉斯數十年,隨杜拉斯搬家,跟杜拉斯一同喜怒哀樂,讓自己淹沒在杜拉斯耀眼的光環之中呢?芒梭回答說:“我脾氣好。”隨即又補充了一句:“她很孤獨。”的確,杜拉斯相當孤獨,儘管她周圍常常有崇拜者,但她的內心永遠只對她自己開放,她的過去、她的愛情只屬於她自己。“我總想保留一個地方,讓我獨自呆在那兒,讓我可以在那裡愛。”她聲稱所有寫出來的東西都是真實的,現實生活中沒有任何東西是真實的。這種生活和創作的錯位,使人很難進入她的內心世界,很難真正瞭解她,即便是與她情同手足、幾乎朝夕相處的芒梭也不例外。芒梭說:“我並不比她的讀者更清楚她寫的東西是完全真實、有點真實還是完全虛構。在我們共同度過的那些年頭,瑪格麗特沒有明確向我講明任何事實。或者說法不一。甚至地名、她母親隱居的村莊和她父親的出生地,她也含糊其辭。所以,為了保證書的真實性,我只寫我親眼見到、親身經歷的事,而不是根據材料或聽她自己說。”

事實證明芒梭這樣做是對的,因為有的傳記儘管作者申明有關內容是杜拉斯親口對她說的,但仍被發現與事實不符,受到公眾的質疑,引起批評。杜拉斯是一個極為複雜和矛盾的作家,其感情之豐富之微妙,性格之怪異之敏感,往往讓人難以捉摸,難以適從。要真正瞭解她,最好與她保持適當的距離,理智地觀察她,客觀地分析她,而不是盲目地崇拜和聽信。芒梭說,《女友杜拉斯》不是評傳,也不是傳記,而是一部回憶錄。她在書中寫的都是瑣事,家庭瑣事、生活瑣事、感情瑣事。她力求還杜拉斯以普通人的面目。她不是把杜拉斯當做一個大作家來寫的,而是當做一個朋友,一個伴侶,一個姐妹。杜拉斯有她可愛的一面,也有她可憎、可恨、可笑甚至可氣的一面。她富有個性,才華出眾,也有不少毛病甚至惡習。“她是人,不是聖人。不是嗎?”芒梭問。正因為如此,所以她有七情六慾,有時要發點脾氣,有時要擺擺架子。她喜歡發號施令,指揮別人,控制別人,也需要得到別人的安慰、關懷和簇擁。她有時直率得讓人受不了,當面指責朋友陰險毒辣;有時又頑皮得像個孩子,帶著一群未被邀請的朋友,提著在大街上買的大包小包東西去見法國駐羅馬的大使。她冒天下之大不韙,公開說不會愛上黑人,不願意懷上黑人的孩子。她在夜晚的聚會上口無遮攔地大講笑話。她很吝嗇,也很節儉。到別人家裡吃飯從來不帶禮物,見別人帶禮物卻喜形於色。她買廉價的零頭布在廚房裡自己做衣服。同時,她也很專橫,很霸道,經常有意無意地傷害別人,拋棄朋友。她曾因成功而得意忘形,也因手稿被退而可憐巴巴。當外界對她的作品保持沉默時,她那種哀傷、痛苦、沉淪和眼淚不能不使人對她深表同情。在書中我們確實看到了一個有血有肉、真實可信的杜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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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後記(2)

我很想知道杜拉斯為什麼會跟與她朝夕相處的芒梭鬧翻。“鬧翻?”芒梭說:“我們並沒有鬧翻,而是她單方面疏遠我、提防我,最後不理睬我。”芒梭相信她沒有做過任何對不起杜拉斯的事情。杜拉斯之所以如此絕情地結束長達30年的友誼,是因為芒梭太瞭解她,太接近她了。當她意識到內心的巨大秘密要被人發現,她本能地做出自衛。她認為自己的秘密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並且是自己寫作的寶藏,她不允許別人寫她的經歷,寫她的故事,否則就是“偷盜她的生命”,正如她自己所說的那樣。而芒梭在這一點上犯了錯誤。但使芒梭感到百思不解的是,她所說的是路人皆知的秘密啊!比如說年齡,這在任何文學詞典和教科書上都能找得到。芒梭說,其實她很注意維護杜拉斯的形象,決不會冒失地透露她的隱私,更不會拿她的隱私去為自己撈資本。杜拉斯晚年與揚的戀情,她是最直接的證人之一,但她一直緘口不談,直到揚自己寫了《瑪 · 杜》,披露了那些隱情之後,她才在這本書里加以描述。

任性而固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