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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陽夫人又勸,“兒女總有犯錯的時候,要打要罵都不妨,總不能攆出去。文華若是受了人的欺侮,也丟你的臉。”

嚴嵩無奈,只好崩著臉說一聲:“起來!”

趙文華聽得這兩個字,如逢皇恩大赦,站起身來,換了一副神態,“乾爹長,乾爹短”地陪不是,又自己打自己的臉罵“該死。”嚴嵩縱有餘怒,亦不能不假以詞色。

話雖如此,恩遇大不如前。趙文華非常清楚,他們這義父義子是勢利的結合,能做件事既可有助於鞏固嚴嵩的君寵,又能有助於相府庫藏的增加,那樣才能盡釋前嫌,格外得寵。

這件事,眼前就能做了!千載良機,萬不可失。當夜便跟嚴世蕃商議停當,次日一早,奏上一本。

這一本是為了倭患猖獗,建議七事。第一件便投皇帝“不問蒼生問鬼神”之所好,建議遣派官員到江陰、常熟之間,望海遙祭海神;其次是命地方官遇有暴露的屍骨,必須掩埋,以期澤及枯骨,而得陰助。

第三件是增募水軍;第四件是,蘇州、松江、鎮江一帶的民田規定,一夫擁有百畝以上者,加重田賦,並預徵官田賦稅3年。

第五件,徵募富家盡力輸財,報效國家,等倭患平後,論功行賞;第六件,遣派重臣督師;最後一件,予通番舊黨以及海盜、鹽梟將功贖罪的機會。只要有改過悔罪,並願效力的確實證明,不妨先予以適當的名義,責成其人偵察賊情,甚至投賊“臥底”作策反的內應。

這道奏疏,關乎運務,當然發交兵部審議,奏復取旨。明朝的兵部尚書,有個特別的稱呼,叫做“本兵”,既可以調兵遣將,亦可以視師督陣,集軍政、軍令大權一身,是六部中與吏部尚書同為關係緊要的重臣。因此選用兵部尚書的資格較嚴,膺選的當然也應該是第一流的人才。

可是聶豹其實沒有什麼長處。他的官運亨通是因為佔了兩個便宜:首輔嚴嵩的同鄉、次輔徐階的老師。有此兩位閣老照應,加以凡有捷報,他都歸美於皇帝的修玄,能獲上天佑護,所以一直順順利利。

久而久之,皇帝卻看出來了,此人是碌碌庸才。尤其當此北有俺答,南有倭寇,局勢相當嚴重之際,聶豹卻拿不出什麼好辦法,對他不免失望。最糟的是,他還不能採納人家的辦法——趙文華所陳的七事,自然有可採之處;而聶豹認為都是空話,一無可取。

復奏送到西苑,皇帝震怒,降旨詰責:聶豹慌了手腳,自我轉圜,認為五事可採,其中“蘇松常鎮民田,一夫過百畝者重課其賦,且預徵官田稅三年”,勢必得罪在籍的鄉紳豪強,“遣重臣督師”則怕張經心裡不高興。所以聶豹仍舊不能同意。

皇帝的看法恰好相反,徵重賦是為了籌餉,足食足兵,方能師出有功。而遣重臣可以表示皇帝重視東南軍務,激勵將士用命。聶豹對這兩件事,竟看不出它的重要,實在太差勁了,一怒之下,撤換了兵部尚書。

趙文華所奏的7件事,當然全都採納;而且接受嚴嵩的建議,即派趙文華祭告海神,事畢在浙江督師。

在江陰望海遙祭,禱祝了海神,趙文華興匆匆地到了杭州;船一靠岸,便不高興,“接官亭”外並無總督的儀仗,顯見得張經並未來迎接。

來接的是李天寵,顏色也是淡淡的,他說,總督因為有緊要公務,不能來接。接著遞上張經的一分請柬,是第二天下午,為趙文華設宴接風。

趙文華大為惱火,到了公館,一個人坐著生悶氣,心裡只是在想,如何想個法子,擺佈張經,出口惡氣,也立個下馬威。

就這當兒,門官遞進來一個手本,說浙江巡按御史胡宗憲來拜。手本上附有履歷,胡宗憲字汝貞,績溪人,嘉靖十七年進士,做過山東益都、浙江餘姚的知縣,不久以前由宣化、大同巡按御史,調到浙江。

“我哪有功夫見他!”趙文華將手本往桌上一丟。

不見就得退回手本。當門官將要退出時,趙文華忽然心中一動,立刻發覺自己錯了。在這遭受冷落的時候,難得有人來求見,不管他的來意如何,這分彷彿雪中送炭的情分總是可感的。何況,自己要擺佈張經,便得先打聽張經的情形,此人之來,豈非天假其便?

“慢著!”他急急喊道,“把手本給我,請胡巡按書房相見。”

一請到書房,全副公服的胡宗憲,要行下屬見長官的“堂參”大禮,卻為趙文華堅決地辭謝了,他的理由是,第一,彼此並無統屬的關係;第二,他穿著便衣,又在書房,不宜行堂參之禮。其實,這都不是理由,他所以這樣做,是要表示優遇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