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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嗎?”

“咱們的人出發有一個小時了,應該快有結果了。”

兩人正說著話,李美從一旁的重案一組辦公室走了出來。

“警官,我妹已經把問題交代清楚了,她還不滿14歲,你們不能判她!”

“當然,不過還有一些細節需要跟你核實,請你配合。”

李美一副咄咄逼人的樣子,“我沒什麼好說的,該說的昨天已經說清楚了,倒是你們,無緣無故跑到網咖裡搞什麼調查,現在所有人都覺得我晦氣,巴不得躲著我,我以後還怎麼去上班?”

閆儒玉上前一步,逼視著她的眼睛,“李炳雄被害的當晚,你所穿的那件黑色羽絨服,我們會找到的。”

李美的目光絲毫不退讓,“我的衣服,我想扔就扔,想燒就燒,憑什麼讓你們找到!”

“你想怎麼處理自己的衣服,我們管不著,不過我得提醒你,別忘了連鞋子一起處理,”閆儒玉垂下眼簾看了一眼李美的黑色運動鞋,“萬一你鞋底的花紋與現場的半枚血腳印吻合,這戲不就白做了嗎?”

說話間,閆儒玉上前一步,瘦高的身影使得李美產生了一種無形的壓迫感,“我們需要檢查你的鞋子,請你配合。”

這次,李美再也沒有勇氣與閆儒玉對視,她的臉一下子變得煞白。

她低著頭,情緒太過激動,脖頸和額頭上的青筋微微鼓起,卻還是嘴硬道:“你們憑什麼查我?!……你們……沒有證據!”

閆儒玉與吳錯對視一眼,現場當然沒有什麼血鞋印,但這虛晃的一槍幾乎讓李美的心理方防線崩潰。

想要壓垮駱駝,就差最後一根稻草了。

被派去搜查李美宿舍的一名刑警急吼吼地趕回來,一見到吳錯就舉著手中證物袋道:“找到關鍵證據了,可以定罪了!”

李美遠遠看到刑警手中的兩個透明證物袋,雙腿一軟,跌坐在了地上。

10分鐘後,審訊室外。

妹妹李麗的情緒徹底崩潰,她哭著衝審訊室內喊道:“不是我姐姐!你們抓錯了!人是我殺的!是我殺的!你們放了我姐姐!……”

兩名刑警費了好大勁兒,總算半拖半架地將李麗帶回了重案一組辦公室。

審訊室內,姐姐李美的情緒反倒平靜了下來。

她微微偏著頭,將目光落在一旁,並不願意去看吳錯手中的證物袋。

第一隻證物袋裡是一塊邊緣被燒焦了的黑色布料,仔細觀察就能發現,布料上有兩小滴汙漬,似乎是某種比較粘稠的液體。用棉籤擦拭汙漬,棉籤上沾到了暗紅色物質。

“這是從你宿舍門口的垃圾桶裡找出來的,被你燒燬的羽絨服,上面是李炳雄的血,對嗎?”

李美的目光有些呆滯,似乎沒有聽到吳錯的話。

“至於你的殺人動機,我想它能說明一切。”

吳錯拿起了另一個證物袋,證物袋內是一支驗孕棒。李美費了很大的勁兒才轉過頭來,她似乎被驗孕棒上的兩道線燙了一下,渾身一個激靈。

“是我殺的,那個畜生早就該死了!我這輩子已經被他毀了,可我妹才13歲,她不能毀在那個混蛋手裡!所以我就殺了他!只有殺了他才能逃出魔爪!”

吳錯給李美倒了一杯水,李美慢慢喝著水,情緒漸漸平復下來。接著,這個18歲的姑娘講述了這些年她的所有遭遇。

“大概是我6歲那年吧,我爸因為工傷死了,我媽帶著我和我妹改嫁給了李炳雄。那個年代,30歲還沒娶媳婦的李炳雄已經是個老光棍了,我媽大概是覺得他老實吧。

我年紀小,對當時的許多事都沒有印象了,只記得不久以後我媽就病倒了,斷斷續續地病了1年多,據說是得了癌,李炳雄也沒怎麼帶她去過醫院,只是在家養病。我媽越來越瘦,最後只剩下了皮包骨,沒熬多久就去世了。

當時所有親戚都嫌我們是女孩,不願意收留我們,唯一關心我們的小姨不過是個20來歲的姑娘,剛剛參加工作,自己都還沒能顧得上自己,哪兒有精力照顧我們姐妹。

就在我們提心吊膽的時候,李炳雄主動要求撫養我們。我記得很清楚,當時他當著一些親戚的面鄭重地跟我談了一次,說什麼只要我們聽話,好好讀書,他就當我們是親閨女。我一個小孩,生怕被趕出家門,哪裡還能顧上別的,只能什麼都聽他的。

好幾年後我才知道,他之所以願意撫養我們,是因為我媽在臨終前偷偷往小姨那兒放了一紙遺囑,遺囑上說明:如果李炳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