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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接著李美若無其事地出門上班,任由李炳雄在家慢慢死亡。

到了凌晨2:35,李美從網咖衛生間的窗戶離開那扇長年不開的窗戶被提前做了手腳,有照片,等會兒你們可以看看離開網咖以後,李美抄近路回家。

時間太緊迫,她來不及確認李炳雄是否已經死了,李美對李炳雄連捅了24刀。

如此一來,我們就很難發現,真正的案發時間其實在9:30以前,而在法醫推斷的死亡時間,李美又有著幾乎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閆儒玉話音剛落,與他同去網咖調查的刑警補充道:“透過實地實驗,我找到了一條近路,沿這條近路全力奔跑,我可以在6分鐘內從網咖到達死者家中,李美是女孩,就算她要用7分鐘,一來一回就是14分鐘,她總共離開網咖的監控16分鐘,時間雖然很緊,但是要殺死一個已經沒有反抗能力的人,還是來得及的。

對了,這條近路中途需要翻越小區院牆,大家注意這張照片。”

投影中先是著一張小區某處圍牆的照片,圍牆頂端豎著不少尖銳的玻璃碴子,但中間明顯有一截,玻璃碴子損毀很嚴重,且這一處圍牆下方有一個十分破舊的簡易木梯。

“李美就是從這兒翻牆進入小區的,回到家以後,她沒有浪費一丁點兒時間,果斷捅了已經倒地的李炳雄二十四刀,並且迅速離開。”

閆儒玉強調道:“這個時間點卡得很好,因為她的作案時間實在太短,即便我們發現她曾有16分鐘離開了網咖的監控,也無法證明一個小姑娘能在短短1、2分鐘內殺死一個成年男人。要不是李炳雄在她下手前死亡,要破這案子就真難了。”

閆儒玉的描述乍一聽實在太過匪夷所思,可仔細想來卻又邏輯嚴謹環環相扣,眾人一時間都沉浸在這段分析中,不知該做何反應。

還是吳錯率先打破了沉靜道:“可是她的動機呢?”

“因為恨。”

“恨?為什麼?”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李美工作的網咖離家那麼近,她卻選擇住宿舍而不願意回家。還有,工作2年間,她從來沒跟同事提起過繼父,甚至她的同事都不知道她家在這麼近的地方。

這一切都很反常,雖然不知道具體的原因,但這些行為都透露出李美對李炳雄的反感。”

“可我們沒有證據。”吳錯又道。

“搜查李美的住處,或許能找到線索。你記得嗎,網咖的監控影片裡李美穿著一身黑,第二天中午她急匆匆地趕回家,卻換了一件灰色的羽絨服。

換衣服,或許是因為那件黑色上衣沾了血跡。畢竟,在原本就血跡斑斑的狹小廚房裡連續捅李炳雄24刀,難保自己身上不會粘到一點血跡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她要穿一身黑,因為黑色衣服即便粘到血跡也不會太明顯,她得順利上完那個夜班,不能被人發現異樣。”

吳錯不再猶豫,當下就佈置任務道:“老楚和小劉今晚去蹲守嫌疑人,確保嫌疑人不逃跑即可,明天一早我就帶抓捕令過去。其他人今晚好好休息,明天跟我去搜查嫌疑人宿舍。”

“是!”

就在眾人認為即將結案而稍有一絲放鬆的時候,一句老話應驗了:計劃趕不上變化。

第十四章 姐妹花繼父被殺案 (5)

閆儒玉起了個大早趕到市廳,卻得知案件發生了巨大轉折:昨天深夜,13歲的李麗在姐姐李美和小姨的陪同下前來投案自首,一口咬定自己是殺害繼父李炳雄的兇手,而姐姐李美對一切毫不知情。

“不可能!”

閆儒玉三步並作兩步地趕往審訊室,恰好撞見吳錯從審訊室裡出來。

吳錯眼中滿是血絲,顯然忙活了一整晚。

見到閆儒玉,吳錯道:“李麗主動頂罪……”

“是啊,頂罪,她不滿14歲,不夠刑事責任年齡,即便是兇手也不能追究她的刑事責任。”閆儒玉不甘心道:“可是時間上有漏洞,李麗下午7:30去小姨家,而李美是在晚上9:30出門去的網咖,李麗沒有時間擊昏李炳雄。”

“她說自己趁小姨睡著半夜潛回家,先砸昏在廚房喝水的繼父,再將他捅死。”

“胡說!老徐的屍檢報告很清楚,李炳雄就不是被捅死的!”閆儒玉有些煩躁地在走廊上踱了幾步,“她們的小姨能成為突破口嗎?”

吳錯搖頭,“沒戲,她只是陪兩姐妹一起過來,對我們的問題一問三不知。”

“李美的宿舍呢?派人去搜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