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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媒體的曝光率和其經紀公司的宣傳推廣影響的,那麼我們的經紀公司是不是對此進行了很職業很認真的分析呢?沒有,基本還是走常規路線宣傳出去,以鋪了多少多少個城市,多少多少個媒體來計算工作量。可見,我們的藝人團隊比龐大市場上的粉絲們更加雜亂。

我們其實可以借鑑廣告公司的做法,考慮如何把藝人這個特殊的產品在市場上進行有效的推廣。我們都知道廣告公司在某一個產品進行上市推廣的時候,每一次的廣告預算都會提到一個詞:有效的廣告到達率。很多大品牌的產品並不是對什麼媒體都投放廣告宣傳的,有些大品牌甚至不要錢都不做。因為這樣的廣告到達率不僅對銷售沒有幫助,甚至對形象宣

傳起不到任何積極意義。同理,我們手中的明星也應當如此。

在很多競選中,到最後的總結表明,競選廣告宣傳片會在選舉中到積極的重要作用。競選成功的功勞有很大一筆是記在廣告宣傳上的。例如美國前總統里根和中國臺灣地區國民黨領導人馬英九。里根那個制勝的廣告讓美國民眾看到了美國的希望與光明。馬英九的廣告則給民眾一種勝利在望的氣勢,“我們準備好了!”多麼堅定的口氣,胸有成竹的語氣,給了民眾一支強心針。

為什麼我們娛樂圈的藝人在推廣宣傳時把精力多放在急功近利到盲目的攻城略地上,而不是有效的廣告宣傳上呢?

當然有效宣傳並非閉門就能造出的車,廣告公司對產品的市場調查是在做廣告策劃案前期必不可少的程式,而據我所知,我們的唱片行業在唱片推廣前幾乎都不會去做市場調查。

慶幸的是,2004年我做《丁香花》專輯時進行了周密的市場調查,無論是簽約前、還是製作前。我們宣傳團隊中每個人都到大學、商業中心、寫字樓等第一線去進行調查和了解:與真正的潛在客戶面對面,看他們的眼神、聽他們的口氣、揣摩他們的喜歡和不喜歡,從而吸取來自各方的意見和建議,同時也更加堅定我們的信念。功夫不負有心人,至少那張專輯賣得還不錯。而且,我可以很自豪地說:“《丁香花》的音樂品質將是在若干年後唯一經得起時間檢驗的網路歌曲時代的代表唱片!”

難道現在藝人身邊的工作人員都沒有夢想和激情嗎?我想,不是的。只是沒有適當的人來激發大家的夢想和激情,這個人就是職業化的藝人經理人。缺乏這樣的一個主心骨,大家只不過是在完成一份上司分配的工作,就像例行公事。藝人的未來和藝人身邊大多數人的工資是兩條平行而毫不相交的線。

在娛樂圈摸爬滾打一段時間之後,究竟還有多少藝人會心甘情願把未來押在公司指定的藝人經理人身上呢?更可怕的是,他們之間甚至還會有一些扯不清的爛賬。

內地的藝人與經理人之間若隱若現的賬務問題一直都存在隱患,尤其是新人。例如,為藝人聯絡演出的第三方抽取佣金的娛樂潛規則,很多藝人就是不認可。簽署在合約上的演出費用當然是中間聯絡人和演出邀約方談好的價碼,其中包含了給中間聯絡人佣金的部分。如果藝人堅決不認可,一定要按照合約的款項來結賬的話,問題就出現了。首先不可能讓中間人的利益泡湯,這是行規,經理人和經理人公司自然也要維護自身的利益,一旦雙方談不攏,藝人堅持訴諸法律的話,那麼合約上白紙黑字,肯定是經理人或經理人公司敗訴。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如何做藝人經理人(5)

這個常見的問題基本上成為了國內藝人和經理人或經理人公司之間產生矛盾的導火索。反正我總是能聽到有藝人在公開場合就此類事情表示不滿,認為受到了經理人或公司的剋扣。

要知道,第三方抽取佣金的現象的確是很普遍的現象。在任何行業裡想賺錢就是需要依靠關係的,娛樂圈當然也存在著這些無法迴避的潛規則。

簡單。比如說在藝人的定價上,經理人或經理人公司與藝人分階段事先核定一個雙方確認的最終價格,中間人談來的價格與最終價格的差額部分就歸中間人拿走,這是最合情合理的。當然,經理人或經理人公司及藝人有權核定中間人去商談的最高限價,這樣不就解決問題了嗎?

還是用產品來打比方:產品上市要透過經銷商來銷售,演出經紀人或演出經紀公司就是藝人這個產品的經銷商,藝人與經銷商協議好統一的批發價格,這是一個道理。

這裡面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藝人要平衡心態。千萬不要覺得自己那麼辛苦去演出、去工作才賺這麼點錢,中間人只是打幾個電話就能賺多少。要知道錢是賺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