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的恩情。當然,最重要的是,李斯清楚鄭國的價值,救出鄭國,符合秦國的利益,也符合嬴政的利益。從長遠來看,嬴政終將會對他此時冒險拯救鄭國的行為心懷感激。因此,儘管救出鄭國的機會很小,但卻值得一試。
最簡單的救出鄭國的方法,便是讓嬴政站出來說一句話。然而,李斯知道,嬴政絕不會輕易站出來說話。嬴政不是不明白,關中水渠一旦建成,將對征服六國、統一天下產生怎樣舉足輕重的作用。但他沒有選擇給予鄭國特赦,而是接受了宗室給出的審判結果。嬴政的這一選擇,是經過利弊權衡的,是出於無奈的妥協。用鄭國的死,來換取宗室的暫時平定,在嬴政看來,是可以接受而且應該接受的一筆政治交易。況且,在鄭國一案中,宗室走的全是正規的法律程式,也就是說,鄭國被處以死刑,乃是由於法律的必然,而非宗室的陰謀暗算。在宗室沒有犯任何錯誤的情況下,嬴政也不敢貿然給予鄭國赦免。畢竟,他要給宗室留下些臉面,而在現階段,他也仍然需要宗室對他的支援。
李斯努力回憶和嬴政面談的細節,他要拿捏準嬴政對鄭國一案的態度。李斯自問,嬴政希望他抓住鄭國一案緊咬不放嗎?萬一他繼續糾纏下去,將案子越捅越大,嬴政是會暗自高興還是會公然憤怒還是兩者兼而有之呢?李斯也只能這樣以為:嬴政沒有明確反對,那就算是默許了。因為即便嬴政內心存有希望李斯出面鬧騰的願望,他也不可能給李斯任何正面的提示,他不可能讓自己在任何程度上捲入這件已被宗室蓋棺定論的案子。
李斯不僅不能指望嬴政出面,而且還必須設法讓嬴政置身事外,不能給嬴政添麻煩。嬴政有麻煩,則他李斯也別想有好果子吃。於是,李斯唯一的機會,就是和宗室一樣,走法律程式。如果能從法律上找到有利於鄭國的條款,可以減免鄭國的罪行,那麼宗室也無話可說,只能接受法律的裁決,嬴政也正好順水推舟,減免鄭國罪行。
李斯先去探望鄭國。鄭國知道自己的死期將至,已然意志消沉,見到李斯,也只是強顏歡笑道:“先生可回來了。聽聞先生被逐出咸陽,鄭某還一直為先生擔心呢。”
李斯道:“鄭兄且請寬心,李斯眼下身任廷尉,秦國大小案件,李斯皆有裁決之權。李斯答應過要救鄭兄出去,就一定會做到。”
鄭國苦笑道:“先生能來看望鄭某,鄭某已是感激不盡,不敢再有任何奢求。先生也不用好心騙我,我也知道你的難處。鄭某的案子,秦王曾親自過問。先生雖然貴為廷尉,恐怕也是無能為力。”
李斯道:“天無絕人之路,總歸會想出個法子來的。”
鄭國嘆了口氣。他已經放棄幻想,安於將死的命運。鄭國道,“先生不要再給我希望,那樣只會讓我更加痛苦。對一個註定必死的人來說,再給他希望無疑是一種殘忍。我只想平靜地接受死亡,先生還是走吧,不用為了鄭某,毀了好不容易挽回的前程。”
李斯沉默著,好一陣才又說道:“鄭兄,你會活下去的,關中水渠也一定會在你的主持之下,順利修成。”
2、此路不通
李斯告別鄭國,心情頗為沉重。留給他的時間只有十天。十天之後,鄭國就要被梟首。他這個秦國的最高法官,將親自出馬,擔當律師,替鄭國翻案。
早在李斯尚未成為客卿之前,他便以擅長法律而聞名,在整個秦國,沒有人比他更精通大秦法律。正因為此,嬴政先是命他主審嫪毐謀反案,現在又放心地委任他為廷尉。然而,儘管李斯精通法律,但要在浩如煙海的秦國法律中,尋找出有利於鄭國的條款,卻也遠非一件容易的事。
史載,秦法繁於秋荼;而網密於凝脂。由於秦國法律已經大部分失傳,秦國到底曾有過多少部法律,今天已不能知曉。而公元一九七五年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簡》,可以讓我們依稀想見秦法當年的規模。
《睡虎地秦墓竹簡》,共計1155支(另有無法綴合的殘片80片),內容極為豐富,大致分為四類。第一類屬於秦律,包括《秦律十八種》、《效律》、《秦律雜抄》三種。其中所見律名,計有《田律》、《廄苑律》、《倉律》、《金布律》、《關市律》、《工律》、《工人程》、《均工律》、《徭律》、《司空律》、《軍爵律》、《置吏律》、《效律》、《傳食律)、《行書律》、《內史雜》、《尉雜律》、《屬邦律》、《除吏律》、《遊士律》、《除弟子律》、《中勞律》、《藏律》、《公車司馬獵律》、《牛羊課》、《傅律》、《屯表律》、《捕盜律》、《戍律》等近三十種之多。第二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