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看過這些千奇百怪的古方,若他老人家泉下有知的話,想必會對我失望至極。”桓慎佯作愧疚,不住嘆息。
“行之切莫妄自菲薄,你還年輕,將來前程無量,你不喜這個,又何必將漫漫人生數十載都拘於酒道?更何況我要說的不是古方,而是另一種巧辦法。”
“什麼辦法?”桓慎挑眉發問。
卓璉喝了口水潤喉,繼續道:“羔兒酒之所以誘人,是因為它有一種獨特的脂香味兒,入口醇厚,與尋常的清酒黃酒不同。這種脂香主要源自於羯羊身上的脂肪,全用肥膘,味道反而更美,書中所說的‘截肪醉骨薦馨香’,指的就是羔兒酒。”
羊與豬一樣,切去禍根前,不止肉少而柴,身上還帶著一股腥臊氣,但閹過後,無論是味道還是口感都有極大提升,昨日桓母去了趟集市,發現京城的騸豬與羯羊是熱銷貨,極為搶手。
桓慎輕叩桌面,問:“按照大嫂所言,羔兒酒少說也得伏天才能收酒,它與招攬客人有何聯絡?”
“先前在汴州時,我曾當街煮酒,讓酒香四散開來,吸引到眾人的注意,同樣的方法在京城也能用。於店門支起一口大灶,以清無底代替井水,燉煮羯羊肥膘,脂香中夾雜著酒香,效果定會加倍。”卓璉對自己的手藝很有信心,杏眸瑩亮澄澈,彷如珍貴的水晶。
“此法甚好,等酒坊開業那日,大嫂別忘了叫上行之,也好幫你打打下手,為家裡出份力。”
“小叔這話可就說錯了,你從牙人手裡買下的是酒肆,並非酒坊,店鋪的前堂可以用來招待客人,屆時由福叔掌廚,我跟母親賣酒,等有機會再僱些長工也不遲……”
話還沒說完,便被青年抬手打斷,“你身體未愈,每日釀酒已經耗費了極大的精力,要是再去前堂招呼客人,身體哪能承受得住?”說這番話時,桓慎也有自己的私心,卓璉容貌姣美,即使在京城依舊十分出挑,女子賣酒本就引人遐思,再配上此等皮相,肖想她的男人必定不少。
思及此處,桓慎心頭湧起陣陣燥意,周身縈繞的氣勢也愈發令人膽寒。
“不妨事。”吐出三個字後,卓璉便說不下去了,只因青年那雙黑眸一瞬不瞬地緊盯著自己,讓她不免有些慌亂,忙改口道:“那先招攬幾名長工,讓他們在前堂幫忙,娘也不必那麼辛苦。”
得到了滿意的答覆,桓慎也沒再多留,兀自站起身,說了句“天冷夜寒,嫂嫂早些歇息”,便頭也不回地離開堂屋。
翌日天剛亮,瞿氏開始收拾東西,瞿易則走出家門,在外尋找合適的宅院。
眼見事情鬧到了這種無可挽回的地步,丹綾悔得腸子都青了,昨天夜裡輾轉反側根本沒睡著覺,今早雞啼聲剛響起,她便聽到母子倆的對話,他們打定主意要離開桓家,這可如何是好?
披上小襖走到隔壁,丹綾只當沒看見瞿氏通紅的雙眼,輕聲道,“伯母,咱們能不能不搬啊?如今積雪未融、滴水成冰,正是難熬的時候,我跟瞿大哥都不怕吃苦,但您卻不能不顧小孫子啊……”
這回瞿氏是鐵了心了,掃都不掃丹綾一眼,冷冷開口:“這孩子隨你,並不畏寒,當初大冷的天都能在街面跪上半日,現在僅不過是換一處居住,他受得住。”
聞言,丹綾深感委屈,偏偏又沒法辯解,只能憋了滿肚子的火氣,折身回到房中歇息。
京城繁華,外鄉人不計其數,瞿易找了整整三天,才找到合適的宅院。這院子又破又小,位置還偏遠,清早起來,須得走上半個時辰方能到達酒坊。看著那灰黃斑駁的牆皮,丹綾眼前一黑,險些沒厥過去。
“瞿大哥,你為何這般狠心,就讓我跟孩子住在這種地方?”女人雙眼含淚,兩手捂著平坦的小腹,顯得越發嬌怯可憐。
只可惜瞿易被她擺過一道,自然不會在同樣的地方摔倒兩次,此刻冷著臉,指著大門的方向,“若你不願意住在這裡,大可以離開,我絕不阻攔。”
“你、你簡直不是人!我肚子裡還懷著你的骨肉,要是流落街頭的話,哪還有活路可言?”
聽到女人嬌柔的嗚咽聲,瞿易煩躁極了,快步離開此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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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又過了小半月,卓璉左腿上的傷勢幾乎痊癒,行動已經無礙。在此期間,桓慎找了兩名軍漢,將人帶到店裡,讓他們幫忙做活兒。
普通兵丁的武功雖不算高強,但渾身力氣委實不小,若不是在戰場上受了傷,留了暗疾,老家的田地早就讓別人佔了,楊武、池忠也不至於離開軍營,留在京城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