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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龍兩屬相宜四月、十月嫁娶;虎猴兩屬相宜二月、八月嫁娶。舊時漢族和其他一些少數民族還認為臘月(有的說是臘月二十三日以後)乃至新年前後是神祇上天的時間,民間百無禁忌,這時嫁娶最合時宜,每天都是吉日(參見本書“物事篇”歲時部分)。其實,如果從社會生產方面看,臘月至新年前後正是農閒時期,這對於以農業經濟為主的中國社會來說,形成如此的風俗習尚是非常自然而合理的。相反,在農忙季節的五月、七月、九月,漢族、佤族以及其他一些少數民族則禁忌嫁娶。說是“惡月”,這期間鬼多,不宜嫁娶。如嫁娶,則不吉利。實際上五月、七月、九月裡天氣炎熱,食物易腐,人們勞累,牲畜易病,這期間儘量避免舉行嫁娶婚禮也是有道理的。傣族在傣歷九月十五日以後的三個月內禁忌結婚,也是出於同樣的原因。這三個月傣族叫做“進窪”時期,在進窪出窪這三個月內老年人每隔七天要拜佛一次。這期間正值雨季,生產較忙,籌辦不易。這期間結婚,群眾會說新人像牛馬一樣,像狗一樣,不知季節,死後會變成狗的。現在雖然這種禁忌有了一些變化,個別男女青年由於愛情深厚或因婚前有孕等情況也有不顧傳統慣習的限制而結婚的,但結婚後,仍須用酒肉祭寨,請全寨人吃一頓飯。否則,大家會認為觸犯了寨鬼,將來寨子內發生疾病和其他災害時,就要由結婚者負責。臺灣民間有嫁娶忌四至九月的習俗。當地的俚諺雲:“四月死日,五月差誤,六月娶半年某(妻),七月娶鬼某,八月娶土地婆;九月狗頭重,死某亦死尪(夫)。”其中的道理,“四月死日”是因“四”與“死”同音,因而嫁娶吉日不能放在四月裡,以免引起不祥的聯想,成為不吉的兆頭。“五月差誤”是因“五”與“誤”同音,五月為惡月,這月嫁娶恐有“差誤”。當地民間還有“五月娶五毒某”的說法,也是基於五月五日端午節,俗稱“五毒節”的緣故。“六月娶半年某”,是因六月等於半年,俗畏“半年夫妻”之兆,擔心早喪偶或離婚,造成一方或雙方的不幸。“七月娶鬼某”,是因為七月俗稱“鬼月”。這月陰間的一些孤魂遊鬼會一齊湧到陽間來討吃。在崇信鬼神的時代,人們害怕觸犯鬼魅,便忌諱在此月內嫁娶。“八月娶土地婆”,是因當地八月十五日是祭土地公的日子,八月裡嫁娶,恐怕娶著了土地婆。據說土地公懼內,怕老婆。因而在八月裡嫁娶恐怕將來也要怕老婆的。“九月狗頭重,死某亦死尪”,“九”與“狗”諧音,“狗”是常常用來罵人的咒語。民間有不正當關係的男女為“狗男女”,所以當地人忌諱“九”字。九月又是霜降的節氣,“霜”與“喪”諧音,故而擔心在這月裡結婚,日後不是死妻就是死夫。以上所談到的臺灣忌四月到九月嫁娶的禁忌理由,表面上是從吉凶觀上考慮的,而實際上則仍是根據農忙農閒的氣候變化的關係而約定俗成的。臺灣十月到翌年三月是農閒時期,四月到九月是農忙時期。而且四月到九月間,天氣正值暑熱,颱風、暴雨變幻無常,往往會打亂人們的正常生活安排。如果恰在預定的嫁娶日來了暴風雨,或者天氣特別炎熱,都會影響嫁娶的正常進行,會影響人們喜慶的心境,給人們帶來煩惱,這當然對於嫁娶這樣的吉慶喜事來說是不祥之兆,因而四至九月便成為嫁娶的“忌月”了。

(3)忌日

嫁娶的月份選定之後,還有需要避開忌日。漢族和許多少數民族中都有忌單日嫁娶、結婚的習俗。俗話說,“好事成雙”。婚姻為男女雙方之喜事,若在單日,意味著不吉,故多擇取雙日。漢族某些地區尤忌七月七日嫁娶。據陝西《蒲城縣誌》載:“七月七日,迎新嫁女避節。”此俗與織女牛郎的傳說有關。相傳織女為天帝之孫女,私自下凡與牛郎婚配,後被迫回到天上。織女與牛郎每年七月七日才能相逢一次。民間忌七月七日嫁娶,亦反映出人們祝福兒女婚後永不分離、幸福美滿的良好願望。在農村一些地區還忌初五、十四、二十三等日子嫁娶,許多地方又有一些特殊的事由而忌某日嫁娶的,都是為了避兇求吉。白族婚日,忌用男女任何一方出生年月的屬命,如男女一方屬馬或屬鼠,則屬馬日屬鼠日不能結婚。黎族人婚嫁擇日避忌虎、猴、牛日。據《清稗類抄》雲:“黎人無時憲書,不知甲子,然於婚姻,亦必擇吉日。其法:按十二獸,以手推算,所擇日與選擇家暗合。或雲,虎猴牛,黎人以為惡獸,避之則吉。”哈尼族嫁娶忌在日蝕日或月蝕日。以為日蝕日、月蝕日內嫁娶,婚後必生六指兒、雙胞胎或缺嘴嬰兒,故視為大忌。

以上所列舉的忌年、忌月、忌日等選擇婚期之禁忌習俗,除少數地區仍有保留外,大都已被革除。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