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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嫁娶,農村仍是農忙時少,農閒時多;城市裡則大都選擇在“五?一”、“十?一”和春節前後等國家法定節假日裡舉行,且多以公曆紀年計算時日,因而舊時的婚期擇日禁忌,大都失去了約束人們的效力。有些老年人雖然仍能記得一些擇日方面的禁忌習俗,也往往會因為青年男女的不在乎而無可奈何地放棄了自己的意見。

第二部分

第26節 嫁娶禁忌(2)

親迎禁忌

親迎是“六禮”最後一項,即迎娶新娘的儀式。因為親迎是周以後的禮俗,所以是指的男的迎娶女的。

(1)入贅禁忌

在遠古時代,是“男子出嫁,女子娶夫”。那時是男隨妻姓,子從母姓。如大禹王就是這樣,未婚時姓姒(從母),婚後姓塗山氏(隨妻)。所以,如果遠古時代亦有親迎的儀禮的話,那一定是女的迎娶男的了。後來,隨著社會的發展、演進,親迎的風俗儀禮也全然倒過來了。現在如果再有女娶男的婚姻,民間反而會稱之為“倒貼門”、“倒插門”、“倒站門”,一個“倒”字說明了它是“反風俗”的現象。在男權社會中,贅婿是不得已的事情。據《漢書?賈誼傳》雲:“秦俗日敗,故秦人家富子壯,則出分;家貧子壯則出贅。”贅,一說質也。“家貧無有聘財,以身為質也。”可見這種贅婿是有典質的性質的。秦俗,贅婿必須剃光頭,稱之為髡,是一種刑罰,可見秦時贅婿是倍受歧視的。直至今日,在漢族、景頗族、白族(勒墨人)以及其他一些民族中仍然有忌諱招女婿的習俗。世俗對贅婿仍有輕視、歧視的陋習。不過,現在贅婿一般無有典質的性質了,卻常常是為了傳宗接代,或者是為解決勞動力的不足。俗話說:“一個女婿,半個兒。”這種婚姻也受到了法律的保護,成為一種易風移俗的典型和男女平等的象徵。還有一些民族中素有贅婿的慣例。如門巴族中招贅婚就佔婚姻的半數。在人們認為“嫁”和“贅”一樣,沒有什麼高低貴賤之分,女婿照樣可以頂立門戶,繼承財產,養老送終。但招贅婿的儀禮比較簡單,沒有下聘禮等過程,只要男方同意,擇吉日由一男青年陪新郎到女家舉行婚禮即可。壯族入贅婚也是比較簡單的。結婚時男方不收禮物,不備嫁妝,結婚所需一切都由女方準備。男子出嫁好天,家中一般都不舉行婚禮,不擺宴席。但女家要殺雞宰鴨,招待賓客。當日由女方家長者為贅婿改姓換名,隨女兒排行。壯族贅婿在家中和社會上,不但不受歧視,還有極高的地位,普遍受到人們的尊重。

在女家,贅婿被當作親兒子一樣看待,同輩與他稱兄道弟,禁忌用“姐夫”、“妹夫”來稱呼贅婿。臺灣高山族男子“終身依婦以處”,以致“俗重生女不重生男”。生女謂之有“賺”,生男謂之“無賺”。另外,像雲南傣族的“上門居”和布郎族的“從妻居”等也都有“女娶男”的意味。不過意義不是那麼完全。就“男到女家”落戶的婚儀簡約一點來看,一是可以說明這一習俗的古樸無華,因為它是自遠古時代相沿襲下來的緣故;二是可以說明,這一習俗於男權社會中存在的不易和艱難,這是其倍受歧視和襲擾的結果。無論如何,招贅婿仍是現實中國社會婚俗中的個別現象或者少數現象。在中國大多數民族和地區內“女嫁男,男娶女”的婚姻還是最普遍的,占主導地位的。因此,男方迎娶新娘的禮儀就被俗眾日益豐富、強化因而演變得十分繁雜了。在這些風俗中包括著許多禁忌,其目的仍然不外乎趨吉避凶,消災免禍,確保新人婚後的幸福和美滿,當然,也會摻雜著一些倫理教儀的思想意識在其中。

(2)婚期前夕禁忌

在婚期到來前夕,為了婚禮舉行得順利,尚有許多禁忌。據《說蠻》載,仡佬族女嫁必折二齒,否則恐妨夫家。俗稱之為打牙仡佬。清人田雯在《黔書》中說:“(找牙仡佬)女子將嫁。必折其兩齒,恐妨害夫家也。”鑿齒習俗是仡佬先民的遺俗。西晉張華《博物志?異俗篇》雲:“(僚人)既長,皆拔去上下齒各一,以為華飾。”而恐妨害夫家,顯然是後世附會到這一習俗上的禮教。土族姑娘出嫁前一個月內忌見生客,忌操持家務,除做嫁妝外,就是學唱“哭嫁歌”。這期間因為老坐著不動,所以俗稱“坐嫁”。坐嫁期間,姑娘的飯量要逐日漸少,以使體態窈窕,面孔白皙。也顯得孝順孃親,不願離去。這與彝族的“雜空”是差不多的。彝族姑娘臨近婚期,也要開始“餓食餓水”(減少飯食),甚至絕食。彝族稱之為“雜空”。“雜空”時間,一般為三五天,多者七八天。“雜空”期間,新娘僅吃少許雞蛋,喝幾口水。俗以為“雜空”時間越長,越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