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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汙濁者、穢食者、亂群者、異形者、妖者、似人者、善變化者。”等等。其中禁忌的原因就不僅僅是“不潔淨”一項了,還包括了食物的許多“不好的性質”在內,可見亦是有擔心這些“不好的性質”會傳染給吃者本人之類的顧忌的。即使是可食的畜禽,也必須經過阿訇或者懂得宰殺規矩的人宰殺才能食用。這是對食物禁忌的最後一次“把關”了,這種規約,無疑是帶有鮮明的宗教色彩的。

有些民族在祭祀祖靈神明時禁忌吃食某些食物食品。以表示對神靈的虔誠。如高山族在祭祀時禁忌食魚;佤族卜卦“做鬼”的雞肉、雞蛋,主人禁食,亦禁買賣,全要由魔巴食用;哈尼族凡為祭奠死者剽殺的牛肉,本家族或氏族的成員都禁食,只能按親疏之序分給外姓親友吃;漢族祭祀、吃齋時禁忌吃蔥。俗謂“吃蒜不吃蔥,吃蔥假齋公”。河南一帶祭灶的糖果,禁忌幼女吃食。否則不吉。

民間又有恐傷害生命,遭報應而禁忌食用獸畜類的。如鄂倫春族人禁忌婦女吃食熊前半身的肉,否則,以為會被熊抓住。俗信還以為吃齋敬神是積陰德,而吃葷腥傷害生命會遭到陰間的報應。漢族中有些地區有禁食牛肉的習俗,據說就是與這種俗信有關的,舊時,牛在人們的生產中貢獻最大,是農家不可少的好夥伴。因其有助於人,所以不忍心殺食。食者,良心受譴責,便想到會遭受神鬼的報應。因而非到饑荒年景,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是絕對禁食牛肉的。過去,蘇州人不食牛肉,牛死後常將其拋入蘇州河裡。這一情況曾在當地“白蛇傳”的傳說中得到反映,說是白蛇在蘇州河裡還吃到了有人拋入河中的死牛。宋代人洪邁在《夷堅志》中也記載了這種禁食牛肉的傳聞。如“食牛夢戒”一篇,說泰州一人因酷嗜牛肉而夢被拘斥,後遂恪守此禁,不敢再犯。“食牛詩”一篇中有一首詩云:“萬物皆心化,惟牛最辛苦,君看橫死者,盡是食牛人。”這些都說明宋代或者宋代以前民間是有禁忌食牛肉的習俗的。其實早在漢代時,也就有了不敢食牛肉的記載,如《風俗通義?怪神》雲:“會稽俗多淫祀,好卜筮,民一以牛祭,巫祝賦斂受謝,民畏其口,懼被祟,不敢拒逆。是以財盡於鬼神,產匱於祭祀。或貧家不能以時祀,至竟言不敢食牛肉,或發病且死,先為牛鳴。其畏懼如此。”不過,這裡所說的禁食牛肉其信仰不在於擔心陰間的報應,而是擔心陽間巫祝使術行祟。因食牛肉,發病且死,先為牛鳴之虞,只不過是拒淫祀的一種託詞。然而,這種託詞很可能傳承下來,成為民間慣於接受的禁忌理由。或者此與後世懼報應的禁食牛肉習俗也是有著連帶關係的。此俗自元遊牧民族執掌朝政後,有較大的改變,食牛肉之風日盛。如今,漢族民間仍有禁忌食牛肉的習俗殘留。佤族青年人也禁忌吃黃牛的心、肝,否則,認為會生病,家人不吉。漢族民間至今除極端困苦的時候不食馬肉,認為馬也與牛一樣,有功於人,所以不忍心殺食之。這種感恩於某種畜類而禁忌殺食其肉的風習,與遠古圖騰禁忌也有某種相似性。圖騰表達了人與生物間某種特殊關係的發展,圖騰不僅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組織起來,同時也把人與環境的關係組織起來,人們常常把最能影響到自己物質與精神生活的某種生物(動物或植物)當作自我群體的圖騰。對於動物圖騰來說,一般是禁忌殺食它們的(或者即使殺食它們,也要舉行某種莊嚴的儀式)。因為人們對它有一種認同感。馬牛之類的牲畜雖然不是原始意義上的圖騰(有人認為馬、龍是一類的東西,因而相信龍的圖騰也指馬),但由於它們有功於人,所以人們對它也有一種認同感,故而不殺食其肉,也含有不殺食同類(至少是“朋類”)的意思。這也是人禁忌殺食人肉的一種心理上的乃至行為上的擴延。和牛、馬等大牲畜相類似的還有狗。狗與人的關係也極密切,尤其以狩獵為主的民族,是離不開狗的。許多民族禁忌食狗肉,如瑤族、畲族、錫伯族、滿族、拉祜族等。畲族不食狗肉,狗死後放到溪水中沖走,俗以為食狗肉會破相或生病,所以禁食。錫伯人不吃狗肉,是把狗看成一種神聖的動物和忠誠的獵伴。拉祜族相傳祖先吃狗奶長大,故忌殺狗、食狗肉,並忌食狗肉者入其家門。滿族人禁忌食狗肉,忌戴狗皮帽子。傳說其祖上老罕王為“義犬”所救,為感狗恩,故傳留下此俗。這些禁忌都和人與動物的認同感、一體感有關。

不但長期和人們生活在一起的動物,人們會因感因戴德而禁忌殺食之,甚至有些偶爾有功於人的一些動物,也能得到此種“殊榮”。例如南昌、甌江一帶的人忌食黿、鱉肉,便是鑑於此。據《清稗類抄》雲:“南昌人畏黿與鱉,呼之為老爺。南康府附近有老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