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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臉蛋好,反正也挺有名氣,每個月進賬比我還多。

他工作被打斷自然是不高興的,可我也顧不得了,掏出手機就給他看我和盛嘉佑的合照。沒錯,臨走前我厚著臉皮讓盛嘉顯給我們倆照了一張合照。雖然他不是郗英遊,可他好歹是郗英遊的子孫,要是我運氣不好,還是找不到英遊的話,也能指著這張合照來寬慰自己。

畢竟我們已經好多年好多年沒有再見面了,縱使不是真的,我也想看看我們二人站在同一副畫面裡的樣子。

“他就是郗英遊吧!”花離一看照片,斬釘截鐵地說道。

我搖搖頭,失望地說道:“我知道他們很像,可是他是盛老頭家的老二,不可能是英遊。而且那天我在公交車上見到的就是他。”

花離把臉又貼近了一些我的手機螢幕,皺著眉頭說道:“可這也太想了吧,他臉上那個笑容,跟從前與你一起生活的時候一模一樣。他從來不這樣對我笑的。”

我覺得這句話有點兒醋味,斜著眼瞟他:“得了吧,他要對你含情脈脈地還得了。”

花離翻了個白眼,手指噠噠地戳著螢幕說道:“你要不是說他是盛老頭的兒子,我真的會當他是英遊。你看你們倆站在一起,除了衣服頭髮不同了,別的就跟…就跟冷藏了一千六百年一樣。”

我搶回手機,悵然失索。本來都想好了下週上晚班之後的那一天的假裡都用來蹲那個黑色揹包的男子的,誰知道現在也不用蹲了,人也沒個影兒了,感覺好像盼頭都沒了。

“喂,花離。”我轉過身對又埋頭工作的花離說道,“要不我辭職把全國都走一趟吧?”

“神經病。”花離頭也不抬就丟了個詞給我。

“為什麼啊?這樣下去什麼時候是個頭啊,沒準我們現在說話這會子,他都已經飛到國外了!”

花離重重地嘆了口氣,語重心長地說道:“我都告訴過你幾百遍了,郗英遊不是我治的,可他又活下來了,這說明什麼呢?”

“說明他是鍾離郡的梅柏寶治的。”

“沒錯。”花離點點頭,“但是依我對梅柏寶那二流子的認識,他絕對是要施行秘術才能治好郗英遊的。以他的為人,絕對不會是犧牲自己拯救他人,所以你說郗英遊能活過來又是經梅柏寶的手治安好的,是付出了什麼?”

“他自個兒身上某種重要的東西。”

“那根據最後一次我們打聽來的訊息,也就是嘉慶十六年的時候,在紹興,他還是有胳膊有腿有腦子的,還能說會道把自己給說得十里八鄉都傳遍了名聲,那你說他付出的代價是什麼?”

“記憶。”

說到這裡,我已經心灰意冷了起來。這種對話我和花離已經說過很多次了,每次得到的結論就是英遊過得很好,但是他應該是不記得我了。搞不好,整個東晉時期的記憶他都沒有了,也不記得自己從誰的手裡起死回生,也不記得自己怎麼就恍恍惚惚地長生不死了。

花離噼裡啪啦地敲著鍵盤說道:“況且,你就這麼跑了,我住哪兒。”

我一個枕頭就飛了過去。不要臉,實在是不要臉!

少說我們兩個人在這世界上沒缺胳膊少腿地活了一千多年,當年光我剩下的那些首飾隨便拿個出來賣在市中心買套房子是沒有問題的了。而且花離這傢伙不僅有首飾有金銀,他還有書啊!隨便一本書拿出來現在都是千年古籍啊,不管是黑市還是正兒八經地拍賣都能賺得盆滿缽滿。

當然了,這年頭流行上交國家,但是這也不是他貧窮的原因!他這樣好逸惡勞,當初帶著東西出國以後往瑞士的銀行一存就當沒有了一樣,天天跟著我蹭吃蹭喝的。

反倒是我,兢兢業業地工作,工作了七八年以後發現尼瑪這世道太黑了,於是將當年拿來吐骨頭的幾個小瓷碟拿出來賣。花離一見我在本市買了房子,就將原來租的單間退掉,搬來了跟我一起住。

撇下花離,我轉悠到陽臺上,趴在欄杆上看著遠處的馬路。這個城市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會選擇在這裡立腳也是因為盛家在這裡的緣故。可是我已經在這裡住了將近快十年了,現在的王子悠是二十七歲的女白領,可是十年後呢?我的臉就會將我給出賣了。

以前是古代的時候還好,我只要把頭髮一紮就能裝成個男人在城市裡小規模地跑跑,可是現在已經行不通了,一座城市不能呆得超過十年,這是我跟花離的規矩。十年之期一到,就要搬去另外一個遙遠的省份生活。

要再搬的話,就搬去下雪的地方吧,我已經快十年沒有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