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的回報,佈施者和受施者,同樣的不需要為佈施而負責並承擔任何義務。
佛教的佈施,是一種崇高的道德意義:佈施讓人接受和理解慷慨的真正意義。有些人佈施是為了宗教的理由或信條,這種不正確的動機,不是真正的佈施。
佛教的佈施是抑制個人物質的貪著,從而獲得心的進長。一個人如果想獲得心靈上的進長,就必須無我的佈施;如果他有強烈的回報慾望,就無法生起正念,導致他更加的貪婪。一個人應該經常伸出援手,協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令他們獲得利益,令他們快樂。
當一個人在佈施時,不僅僅是“身”的行動,“心”和“意”也一起行動,因此帶來的是真正的快樂。慷慨和佈施將使一個人獲得精神和品質上的提升。一個慷慨的人,以慈悲心對那些需要幫助的人伸出援手,他就是在佈施。當一個人在佈施時,生起的慈悲和善心,足夠控制自己的自私和貪著。佈施能生起智慧,也是佛教最重要的修行法門之一,因而也稱為第一波羅蜜;是佛陀在許多過去世中,尋求圓滿覺悟的重要法門。一個人常做佈施行善,能獲得自我的提升和心靈的成長。
人類可以用來佈施的東西實在太多了,對飢餓者施予食物,對貧困者施予金錢、衣物、知識、技術、時間、精力,對悲傷者施予關懷、同情、安慰、包容……一切能利益他人的,都是可以佈施的。我們可以做一個專心聆聽和學會祝福的朋友;我們可以儘量不隨便殘害弱小的生命,同時對那些生命垂危的眾生伸出援手;我們可以將死亡之後的身體的部分器官施予那些有需要者,如血液、眼角膜、腎臟等等;甚至以自己的生命作為佈施。在佛陀覺悟前的許多過去世中,他不但佈施部分的身體,有時連生命也佈施出去,這些都顯現出佛陀的慷慨和慈悲。
佛陀佈施給人類真正的無價之寶,便是他那大慈大悲的佛法,佛法讓眾生得樂。佛陀最大的佈施是佛法上的佈施(法施),法施足以改變一代甚至好幾代人的生命。當一個人以純淨的心接受佛法、實踐真理,他就不再有所改變;他的“心”與“意”獲得無比的幸福、寧靜和歡愉。實踐佛法,令殘酷者生起慈悲心,令貪婪者變成慷慨,令嗔恚者懂得寬恕,令愚痴者獲得智慧。實踐佛法不僅於今世獲得幸福,在證悟涅槃後,將獲得更大的幸福與歡樂。
黑格爾在《生命的哲學》裡講述了這樣一則故事:
一個被執行死刑的青年在赴刑場時,圍觀人群中有一個老太太突然冒出一句:“看,他那金色的頭髮多麼漂亮迷人!”那個即將告別人世的青年聞聽此言,朝那老太太站的方向深深地鞠了一躬,含著淚大聲說:“如果周圍多一些像您這樣的人,我也許不會有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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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組二:佈施,用生命來影響生命(4)
還有一個類似的故事:一個年輕人,他對生活已完全喪失了信心,準備割腕自殺。臨死前,他搜空所有的記憶想找一個能讓自己活下來的理由,但他所能記起的都是些傷心事。絕望之時,他腦海中突然閃現出一件事:小學時的一次寫生課上,他畫了一棵樹,綠色的枝幹,綠色的樹葉。老師從他身後走過,說了一句:“多麼有創意啊!”正是這一句模稜兩可的話讓他又重新燃起了生的希望。
假如一個人老是生活在別人的指責、輕視、鄙夷中,往往會自甘平庸,甚至心理變態,仇視他人和社會。而一句飽含愛心的善意的激勵,則可能引導他走向人生正途。
一句讚美的話也許會改變一個人的一生,只可惜現實生活中我們往往過於吝嗇,不肯輕易吐露自己的讚美之言,卻容易在不經意間傷害別人。第一個年輕人之所以走到那一步,或許就在於此吧。如果大家都像那位老太太一樣,多一份愛心,在別人沮喪失落之時,送一句鼓勵或讚美的話,讓他感到陽光的溫暖,讓他知道在茫茫人海中他不是孤獨的,一直有人在關注著他,與他同行,悲劇可能就會避免。
記得狄更斯曾這樣描述生命的意義:如果我能彌補一個破碎的心靈,我便不是徒然活著;如果我能減輕一個生命的痛苦、撫慰一處創傷,或是令一隻離巢的小鳥回到巢裡,我便不是徒然活著的。減輕別人的痛苦,分擔他人的憂愁,讓他或是她感動,我們便不是徒然地活著,生命的內容就不會蒼白無色。正如汪國真詩中所提:獲得是一種滿足,給予是一種快樂。給予別人,感動別人也會感動自己。
“施比受更有福。”——《聖經》
三、一張紙就充滿宇宙中的一切
我們一生中的大部分時間,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