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桑塔格似乎是來自丹麥的黑女郎與黑王子兩者合一的混合體。她從不穿上簡簡單單的黑衣服,她不符合傳統的女性觀。同學們清楚,他們以前可從未碰到過像她這樣的女人。
一個女大學生看著桑塔格穿著筆挺的黑褲子,從身邊大步走過,不禁納悶,她是從哪裡搞來這套行頭還有這張臉的:“是從南美嗎?是從興都庫什山脈 嗎?”穿著她的美國式游擊隊服裝,還圍著厚厚的圍巾,她看上去很高很黑。她是哪國人?德國人?猶太人?
男人們則在考慮:能搞定她嗎?她是他們見過的最聰明伶俐的女人,她能像他們一樣喝酒喝不醉。桑塔格看起來獨往獨來,他們馬上就開始為她爭風吃醋了。不過,惟一引起她注意的是位名叫哈羅德·所羅門的研究生。他似乎是一個令人感到驚訝的選擇。所羅門喜愛孤獨,落落寡合,但他和桑塔格一樣,也研究哲學。
與其他人,桑塔格則保持一種讓人感到難受的距離。她聽得多,說得少,製造出一種“公然的懷疑主義”的氣氛。每個人都試圖給她留下印象,因為即使她一言不發,她在場也是那樣地警覺有力。誰都不想出醜。這個沉著的美國人說話做事從不毛裡毛糙、粗魯無禮,你抓不住她的小辮子。她的自控能力超強。
一九五七、一九五八歲末年初交替的那個初冬,桑塔格邀請格羅斯曼去她的住處。格羅斯曼去了,她頗感榮幸,但又有點兒迷糊,因為自己當時年方二十,是個嶄露頭角的詩人,不是什麼哲學家。她發現她們倆很難談得起來,因為桑塔格有的書她大多沒有看過。桑塔格抱怨房子裡冷,說為了暖和,她衣服裡面總穿著睡衣;為了證明這一點,她撩開黑長褲的褲邊。格羅斯曼看得出,桑塔格對英國已經不抱什麼幻想,“英國傲慢的地方主義讓人感到悲哀,嚴重的性別歧視更是無處不在。”
坐在長沙發上,格羅斯曼此時此刻似乎察覺出一絲溫馨浪漫的味道,這時桑塔格把遠在美國的小大衛的一張照片拿出來給她看,這種感覺才嘎然而止。格羅斯曼回憶說,“震驚讓我思緒翻滾。當時,我想我是搞錯了,原以為她是同性戀。但是,以我當時的理解,不管怎麼說,一個母親不可能是同性戀——更別提我看見照片上這麼小的孩子時心中的不安了。”格羅斯曼猜想,桑塔格對大衛喜愛極了,很想他。至於丈夫,她隻字未提。照片裡沒他。
探索(2)
對認識她的英國人來說,桑塔格非常美國化,也非常迷人,箇中部分原因是她看上去那麼獨立。離開丈夫,去做自己的事情,這似乎是美國女人精華之所在,而在英國這幾乎是不可思議的。對格羅斯曼來說,桑塔格從襯衫到裙子一身黑裝,行軍般大踏步前行,走在探索的道路上,“方向明確,腳步堅定,彷彿她對自己需要什麼早已心知肚明,然後便得到她之所需。”
不久,格羅斯曼便聽說桑塔格過了聖誕節就前往巴黎學習去了。她留下了一個真空。她的那幫英國朋友覺得受了奚落,當然,她這樣做並不表示輕蔑,她只是消失了。這一年春天,哈羅德·所羅門自殺。格羅斯曼認為,這件事似乎就如桑塔格離開後引起的震盪一樣——是其力量的最終證明。
格羅斯曼的朋友伊萊恩·斯卡里(《痛苦中的身體》的作者)問桑塔格是否介意自己被寫進格羅斯曼的小說。她對斯卡里講,不介意,相反,那讓她很開心。對記者佐薇·海勒,桑塔格將她在英國的短期逗留描述為有趣的插曲;在那裡,她“身穿寬鬆的外衣,腳踏腳踏車,四處閒逛”,遇到“有趣的年輕人”。她稱之為“使自己年輕的一種途徑”,“以前我從未允許自己這樣做——這是我第一次經歷的合適的學生生活,儘管我當時已結婚,而且還是個母親。事實上,在牛津的那一年'實際只有四個月左右的時間'意味著我婚姻的結束。”
到了巴黎,當然就意味著棲身《夜林》,這是“拙劣的嘉年華、一種人類動物園的巴黎。那些城裡的徘徊者希望成為他們急欲成為之人,卻不能如願”。桑塔格做著人們或許能猜中的事情:惡補法語,凝望城中輝煌的建築,追求感官刺激,逛書店。她在離巴黎大學不遠的雅各布街拉丁區找到一個房間住下;在這裡,她要繼續做她的倫理研究博士論文。都市化的巴黎大學比起平靜的、幾乎是鄉村的牛津大學來要適合她得多。嚴肅的巴黎學生吸引了她。這些學生住在破旅館裡,日常開支依靠家裡拮据的資助(當時還幾乎沒有國家獎學金)。他們不打工——“當招待、洗盤子有失尊嚴。”他們有大量的時間在咖啡館爭辯,在最簡單的事情上找到複雜性。那時候的思考路子是:“你說得對,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