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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鬼。我不知道。我想也許我只是一半出於膽小,一半出於丟了副手套什麼的並不他媽的在乎。我有這麼個缺點,就是不管丟了什麼東西都不在乎——我小時候我母親就常常為這事氣得發瘋。有些人要是丟了東西,不借花幾天工夫到處尋找。我好象從來就不曾有過什麼好東西丟了以後會著急得要命。或許這就是我一半膽小的原因。不過這不是給自己開脫的理由。的確不是。一個人壓根兒就不應該膽小。你要是應該往誰的下巴額兒上揍一拳,心裡如果想揍,就應該動手揍。可我就是下不了手。我寧可把一個人推出視窗,或者用斧頭砍下他的腦瓜兒,也不願拿拳頭揍他的下巴額兒。我最恨跟人動拳頭。我倒不在乎自己捱揍——儘管我並不樂於捱揍,自然啦——可是用拳頭打架的時候我最害怕對方的臉。我的問題是,我不忍看對方的臉。要是雙方都矇住眼睛什麼的,那倒還可以。你要是仔細一想,這確是種可笑的膽小,不過照樣是膽小,一點不假。我決不自欺欺人。

我越是想到我的那副手套和我自己的膽小,我的心裡就越煩悶,最後我決計停下來上哪兒喝一杯。

我在歐尼夜總會里只喝了三杯,最後一杯都沒喝完。我有一個長處,就是酒量特別大。我只要心情好,可以整宵痛飲,都不動一點聲色。有—次,在胡敦中學,我跟另一個叫雷蒙德。高爾德法伯的傢伙買了一品脫威士忌酒,星期六晚上躲在小教堂裡喝,那兒沒人會瞧見我們。他已爛醉如泥,我卻甚至連酒意都沒有一點。我只是變得十分冷靜,對什麼都無動於衷。我在睡覺之前嘔吐了一陣,可也不是非吐不可——我是讓自己硬吐出來的。

嗯,在我回旅館之前,我還想到一家門面簡陋的小酒吧裡去喝一杯,忽然有兩個酩酊大醉的傢伙走出來,問我地鐵在哪兒。有一個傢伙看去很象古巴人,在我告訴他怎麼走的時候,不住地把他嘴裡的臭氣往我臉上噴。結果我連那個混帳酒吧的門都沒進,就一徑回到旅館裡。

休息室裡空蕩蕩的,發出一股象五千萬支熄掉了的雪茄的氣味。的確是這樣一股氣味。我依舊不覺得困,只是心裡很不痛快。煩悶得很。我簡直不想活了。

接著,突然間,我遇到了那麼件倒黴事。

我才一進電梯,那個開電梯的傢伙就跟我說:“有興趣玩玩嗎,朋友?還是時間太晚了?”

“你說的什麼?”我說。我真不知道他說的是什麼意思。

“今兒晚上要個小姑娘玩玩嗎?”

“我?”這麼回答當然很傻,可是有人直截了當地問你這麼個問題,一時的確很難回答。

“你多大啦,先生?”開電梯的說。

“怎麼?”我說。“二十二。”

“嗯——哼。呃,怎麼樣?你有興趣嗎?五塊錢一次。十五塊一個通宵。”他看了看手錶。“到中午。五塊錢一次,十五塊錢到中午。”

“好吧,”我說。這違揹我的原則,可我心裡煩悶得要命,甚至都沒加思索。糟就糟在這裡。你要是心裡太煩悶,甚至都沒法思索。

“要什麼?要一次,還是到中午?我得知道。”

“就一次吧。”

“好吧,你住幾號房間?”

我看了看我鑰匙上面那個寫著號碼的紅玩藝兒。“1220,”我說。我已經有點兒後悔不該這麼著,不過已經太晚了。

“好吧。我在一刻鐘內送個姑娘上來。”他開啟電梯的門,我走了出去。

“嗨,她長得漂亮嗎?”我問他。“我可不要什麼老太婆。”

“沒有老太婆。別擔心這個,先生。”

“我怎麼給錢?”

“給她,”他說。“就這樣吧,先生。”他簡直衝著我劈臉把門關上了。

我回到房裡往頭髮上敷了些水,可是在水手式的平頭上實在梳不出什麼名堂來。接著我想起在歐尼夜總會里抽了那麼些煙,又喝了威士忌和蘇打水,就試了試自己的嘴裡有沒有臭味。你只要把手放到嘴下面,對準鼻孔呼氣,就聞得出自己嘴裡有沒有臭味。我嘴裡的味兒倒不大,可我還是刷了刷牙。接著我又換了件乾淨襯衫。我知道自己用不著為了個妓女把身上打扮得象個布娃娃似的,不過這樣我總算有事可做了。我有點兒緊張。我的慾念開始上來了,可我也有點兒緊張。我老實跟你說,我原來還是個童男哩。我真的是個童男。我倒有幾次機會可以失去我的童貞,可我始終沒失去。總是有什麼事情發生。比方說,你要是在女朋友的家裡,她的父母總會突然回家——或者你害怕他們會突然回家。或者你要是在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