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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人汽車裡的後座上,那麼前座上總有什麼人——或是說有什麼姑娘——老想知道整個混帳汽車裡在幹些什麼。我是說前座上總有個始娘老回過頭來看看後面在他媽的幹些什麼。不管怎樣,反正總有什麼事發生。有一兩次,我只差一點兒就上手了。特別是有一次,我記得。可後來出了什麼事——我都記不得到底出什麼事了。問題是,每當你要跟一個姑娘行事的時候——我是說不是個做妓女什麼的姑娘——十有九次她總不住地叫你住手。我的問題是,每次我都住手了。大多數男人都不這樣。我卻由不得自己。你總拿不準她們是真正要你住手呢,還是她們害怕得要命,還是她們故意要你住手,萬一你真的幹了那事,那麼過錯就都在你身上,她們可以脫掉干係。不管怎樣,每次我都住手了。問題是,我心裡真有點兒替她們難受。我是說大多數姑娘都那麼傻。你只要跟她們摟摟抱抱一會兒,就可以真正看出她們全都失去了頭腦。一個姑娘只要真正熱情上來,就不再有頭腦。

我不知道。她們要我住手,我就住手了。我送她們回家以後,總後悔自己不該住手,可到時候又總是老毛病發作。

嗯,我在穿另一件乾淨襯衫的時候,心裡暗忖,這倒是我最好的一個機會。我揣摩她既是個妓女,我可以從她那兒取得一些經驗,在我結婚後也許用得著。有時候我可真擔心這玩藝兒。在胡敦中學的時候,我有一次看到一本書,裡面講一個非常世故、非常和藹可親、非常好色的傢伙。他的名字叫勃朗夏德先生,我還記得。這是一本壞書,可勃朗夏德這個人物倒是寫得不錯。他在歐洲裡維耶拉河上有一座大城堡,空閒時他總是拿根棍子把一些女人打跑。他是個真正的浪子,可很使女人著迷。

他在書的某一章裡說女人的身體很象個小提琴,需要一個大音樂家才能演奏出好音樂。這是本粗俗不堪的書——我知道這一點——可我怎麼也忘不掉那個小提琴的比喻。我之所以想取得些經驗,以備結婚後應用,說來也是如此。考爾菲德和他的魔提琴,嘿。這有點粗俗,我知道,可也不算太粗俗。

我不在乎自己在這玩藝兒上成為老手。如果你真要我說老實話,我可以告訴你說當我跟一個女人一起胡搞的時候,有多半時間我都他媽的找不到我所尋找的東西,要是你懂得我意思的話。就拿剛才我說的那個差點兒跟我發生關係的姑娘來說吧。我差不多花了一個小時才把她的奶罩脫掉。到了我真正把它脫掉的時候,她都準備往我的臉上吐唾沫了。

嗯,我不住地在房間裡踱來踱去,等那妓女來。我真希望她長得漂亮。不過我對這個也不十分在乎。我很願意這事能快點兒過去。最後,有人敲門了,我去開門的時候,在手提箱上絆了一交,差點兒摔壞了我的膝蓋。我總是選擇這種緊要時刻絆倒在手提箱之類的東西上。

我開了門,看見那妓女正站在門外。她穿了件駝毛絨大衣,沒戴帽子。她有一頭金髮,不過你看得出是染過的。可她倒不是個老太婆。“您好,”我說。溫柔得要命,嘿。

“你就是毛里斯說的那位?”她問我,看樣子並不太他媽的客氣。

“毛里斯是不是那個開電梯的?”

“是的,”她說。

“晤,是我。請進來,好不好?”我說。說著說著我變得越來越涼了。一點不假。

她進房後馬上脫下大衣,往床上一扔。她裡面穿著件綠衣服。她斜坐在那把跟房間裡的書桌配成一套的椅子上,開始顛動她的一隻腳。她把一條腿擱在另一條腿上,開始顛動擱在上面的那隻腳。對一個妓女來說,她的舉止似乎過於緊張。她確實緊張。我想那是因為她年輕得要命的緣故。她跟我差不多年紀。我在她旁邊的一把大椅子上坐下,遞給她一支香菸。“我不抽菸,”她說。她說起話來哼哼卿卿的,聲音很小。你甚至都聽不見她說的什麼。你請她抽菸什麼的,她也從來不說聲謝謝。她完全是出於無知。

“讓我來自我介紹吧。我的名字叫吉姆。斯梯爾,”我說。‘“你有手錶嗎?”她說。她並不在乎我他媽的叫什麼名字,自然啦。“嗨,你到底多大啦?”

“我?二十二。”

“別逗人啦。”

這話的確可笑。聽去真象個孩子。你總以為一個妓女會說“別見鬼啦”或者“別胡扯啦”,不會說“別逗人啦”這類話。

“你多大啦?”我問她。

“反正比你更懂事,”她說。她倒是真鬼。

“你有手錶嗎?”她又問了我一遍,隨即站起來,從頭頂上脫下衣服。

她脫衣服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