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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的將東三省和淞滬各地奉送於日本帝國主義……現更以和平談判,實行出賣整個中國,促進各帝國主義迅速瓜分中國。對於全國反日反帝的革命運動,則盡其壓迫之所能……他們不但不能而且早已不願真正反對日本帝國主義實行民族革命戰爭。”'中央檔案館:《中共中央檔案選集》8,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5年版,第177頁。'

5月9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發出《反對國民黨出賣淞滬協定通電》,堅決否認這項賣國協定,號召全國人民進行民族革命戰爭,保衛中國的主權及領土完整。

從國民黨政府對日乞求和平、進行停戰談判開始,全國人民即一致反對。

特別是上海廣大人民群眾,他們在1個多月的時間內,與第19路軍並肩作戰。第19路軍被迫撤退以後,他們仍然繼續著反對日本帝國主義和反對國民黨政府妥協投降的鬥爭。當停戰協定草案在國聯大會透過時,上海人民更是群情激憤。5月2日,上海各團體抗日聯合會通電全國,堅決反對出賣上海的停戰協定。上海各團體還緊急召開會議,發動罷工、罷課、罷市,組織遊行示威,反對國民黨政府撤兵。3日晨,上海抗日救國團體代表40餘人,擁入郭泰祺住宅,痛毆經手談判的郭泰祺,以為對外投降者的警告,並迫使國民黨當局釋放了被捕代表。

上海停戰協定簽訂以後,全國輿論沸騰,紛紛譴責國民黨政府。民眾團體聯合會通電堅決反對這項屈辱協定,稱它“限制華軍,破壞主權完整”,“區域性停戰,適中敵人詭計”,“屈辱妥協,喪失國際同情”,“對外屈辱,對內造成戰禍”等等'北平《實權日報》1932年5月6日。',甚至國民黨的立法委員也向汪精衛提出質疑,認為背後還有出賣主權的密約。

力主抗日的馮玉祥將軍病臥徐州,當他得知蔣、汪政府已決定與日本帝國主義簽訂停戰協定後,認為這是喪權辱國,“喪權辱國之事我必反對!堅決的反對!即或病癒,亦不到南京去!”'《馮玉洋日記》1932年3月18日,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館藏檔案。'

5月6日,國民黨粵方中委蕭佛成、李宗仁、陳濟棠反對《上海停戰協定》,通電反對汪精衛、蔣介石。陳友仁批評《協定》:“勝利屬於日方。”'張篷舟:《近五十年中國與日本》第1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9頁。'

5月21日,國民黨監察院院長於右任以《上海停戰協定》未送立法院審議即擅行簽訂,要求國民黨中央監委彈劾行政院長江精衛。

對於上海停戰協定,蔣介石在5月7日發表的《為淞滬停戰撤兵協定簽字告全國將士電》中竟宣稱:“此次協定成立,實依照國聯之決議,關於協定內容,我方所始終堅持者,為限於日軍撤退,不得附帶政治性質之條件,此點已完全辦到。”對於日本侵佔東北、製造偽“滿洲國”這一極其嚴峻的問題的解決,則謂:“惟中日之根本問題全在東北土地之得失與主權之存亡,故我政府仍本向來一貫之方針,以交涉與抵抗並行,期得最後之解決”。'秦孝儀:《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緒編(1),臺北1981年版,第545頁。'

汪精衛也大談什麼上海停戰是“平等的停戰”,“毫無對日屈辱之意”,是“外交的勝利”。5月9日,汪精衛在國民黨中央黨部“五九”國恥紀念會上辯解說:“此次協定完全為停戰撤兵,無政治性質,東北問題並不因此而停止交涉”。“今後吾人對外交仍抱一面交涉一面抵抗之態度,決不屈服。”'《國聞週報》第9卷第19期,1932年5月16日。'

這樣,由“一面抵抗,一面交涉”的外交方針所造成的屈辱的上海停戰協定,被汪精衛美化為對日外交成功的樣板。對此,上海各團體聯合會於24日通電指出:“我全國民眾,誓死抗日,而汪精衛誓死媚日,竟至敢冒不韙,居之不疑。”對其“即加賣國之名,豈得為過。”'《申報》1932年5月25日。'向汪精衛發出了警告。

《上海停戰協定》的簽訂,使中國人民又蒙受了新的恥辱。而協定墨跡未乾,蔣介石卻於5月21日親自兼任豫鄂皖3省剿共總司令,準備糾集重兵向革命根據地發動第4次軍事“圍剿”。對“違令”抗日的第19路軍,蔣介石先加以“整肅”,然後實行肢解,令其所部3個師分別調往武漢、南昌和安徽。但第19路軍官兵在各方的支援下,據理力爭,沒有服從分割肢解的命令,蔣介石不得已才改命該軍調往福建“剿共”。對參加淞滬抗戰的第5軍,蔣介石也於5月7日下令復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