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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回報,2002年12月擔任了市長助理。

王雁簽字批租土地的批文,最終放在了嶗山區國土資源局局長於志軍的辦公桌上。

20世紀90年代末,青島市房地產市場逐步升溫。青島高科技工業園位於嶗山區內,依山傍海,被當地人稱為〃黃金海岸〃,受到眾多開發商的青睞,加上青島市的城市格局向東擴充套件,大批房地產開發商蜂擁而至。他們攻關的主要目標是手握大權的區委領導王雁,規劃、國土等部門也成為開發商們逐利路上的必克堡壘。

要在嶗山區開發一塊土地,主要有兩個要害部門,一個是規劃局,一個是國土資源局。要想將一片地成功開發成商住樓,必須得到規劃部門的許可,所以開發商要想得到一塊地,必須打通規劃、國土等主要審批環節。而這兩個部門都歸嶗山區區委書記、區長王雁管,於是王雁首先成為開發商們攻關的第一個堡壘。

開發土地的程式極為複雜,先由開發商給區長寫用地申請,區長把用地申請透過分管區長批到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局局長再安排土地科填寫審批表,經科長、局長層層簽名再報到區裡。接下來的程式是由區上報到市、市上報到省、省上報到國土資源部,最後才層層批轉下來。這些審批手續十分繁雜,缺少一個環節都不行。按照這個正常程式走,有的土地拖七八年都批不下來。

但是,這裡面最關鍵的環節是當地政府領導和職能部門。開發商之所以要賄賂王雁、於志軍等人,一是要拿地,二是要節省時間。國家在土地〃招拍掛〃上有嚴格規定,但實際上只要王雁親自出面安排,久拖不決的事情往往很快就能解決。在王雁、於志軍等人的插手干預下,開發商要批地不走正常程式,不找市場找區長、找局長,只要相關領導一個批條、一句話,開發商就可以從土地上謀取巨大利益。

在青島這種寸土寸金的城市,縮短拿地時間幾乎和拿地一樣重要。在主政嶗山期間,王雁多次違反國家土地管理的有關規定,違反許可權採取批條子、打招呼,開協調會的方式,直接插手干預土地批租和出讓事務。按照公訴機關指控,王雁曾經十餘次為開發商牟取土地審批手續、舊城和城中村改造方面的利益。後來王雁坦言,政府供應土地、審批建設專案,相關領導要想從批地、規劃、驗收中撈錢很簡單,先批塊地,跑下手續來,轉讓給別人開發,想撈1個億都不是難事。

2005年,作為震驚全國的〃青島嶗山區土地違法批租案〃的主角之一,王雁與青島市規劃局局長張志光、嶗山區國土資源局局長於志軍一同被逮捕判刑。導致他們落馬的前因是2002年國家審計署對鞍山、濟南、深圳三個城市的國土資金進行試點審計,審計報告披露的違規資金高達70億元,引起國務院高度重視。2003年5月,令狐安副審計長下令,再選一些經濟活躍城市進行審計,其中包括青島。

對青島的審計卻審出了大案。在這次審計中,審計組不僅揪出了嶗山區委書記王雁這條〃大魚〃,還發現青島市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利用集體土地、劃撥土地進行房地產開發等問題〃均很嚴重〃。全市一共查出〃3大類、29個小類、133個具體問題〃,其中嶗山區存在的問題最為嚴重。

審計結果顯示:青島市嶗山區低價協議出讓土地、土地出讓金收支混亂、村委會自行賣地等問題特別突出。當地的鎮、村幹部打著村莊改造的名義,大肆侵佔耕地建樓房。

據國土資源部的統計表明,自2001年1月至2003年6月,嶗山區政府及國土資源管理局在未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用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以土地預約協議和徵用通知單的形式批准徵用集體土地3928。11畝,其中耕地2345。47畝;被佔用土地1453。85畝,其中耕地1408。7畝;已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但尚未開工建設的土地達2474。26畝,其中耕地936。72畝。這些數字背後伴隨著鉅額的權錢交易,隱藏著國家利益的巨大損失,令人觸目驚心。

2003年10月15日,嶗山區國土資源局局長於志軍因涉嫌受賄犯罪,被刑事拘留。在羈押期間,於志軍先後揭發了原青島市市長助理、嶗山區委書記王雁等人涉嫌受賄之事。2004年10月下旬,王雁被捕。

王雁、於志軍等人的違規批租土地窩案被移交司法機關查處,但王雁等人當時並未交代與杜世成之間有任何瓜葛,杜世成依然穩坐釣魚臺,直到2年後才落馬。

因為嶗山土地批租案涉及青島市多名領導幹部,是一起典型的土地犯罪窩案,所以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