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入長沙師範學校,免收學費;校長徐特立用自己的薪金替他買蚊帳,並且給他一個“購書摺子”讓他買書。 1916年田漢從長沙師範學校畢業。正好三舅父易梅園被任命為湖南留日學生經理員,他帶著田漢東渡日本進入東京高等師範學校。當時留學生公費每月36銀圓,後來增加到40多銀圓。1919年暑假田漢回老家,攜表妹易漱瑜同赴東京留學,一年後結婚。1920年12月易梅園先生在長沙被軍閥殺害,此後田漢夫婦斷了外援,只能靠自己奮鬥。 1922年9月,田漢留學日本6年後,夫婦從日本回到上海。田漢的第一個職業是在中華書局擔任編輯,月薪100銀圓;同時給書局職員上日語課程,業餘寫作、翻譯,每月收入大約200多銀圓。在哈同路(今銅仁路)民(慈)厚北里409號樓房安家,月租金約30銀圓。他從長沙把母親、岳母、弟弟、小姨等接來同住。田漢的家還成為許多文學青年的茶室、飯鋪、招待所,成為20—30年代藝術家的搖籃。有這樣的特殊情況,每月開支200銀圓以上,經常入不敷出,差額依靠田漢的稿費、版稅補足。 1924年初,田漢和易漱瑜自費創辦《南國半月刊》,這是中國戲劇史上長達8年的“南國藝術運動”的開端。1925年又辦《南國特刊》。1926年4月成立“南國電影劇社”,以不到300銀圓的資金,自編自導影片《到民間去》,終因經費不足而失敗。 1927年秋,田漢被聘為上海藝術大學文學科主任(戲劇科主任為歐陽予倩,美術科主任為徐悲鴻)。共招收學生400多名,每人學費及伙食費20銀圓,共得8000多銀圓。原有負責人貪汙公款被驅逐,學生們選舉田漢為校長。學校房租等費用每月400多銀圓,拖欠了三個月。為了解決學校的經費問題,田漢組織了“魚龍會”,開創了“小劇場”運動。門票每張1銀圓,總共收入1250銀圓,維持了學校。接著,在上海藝術大學的基礎上,田漢又自辦“南國藝術學院”,組織50名學生到杭州旅行公演5天,開拓了杭州的話劇運動,並補充了經費。 1928年《中央日報》聘請田漢擔任副刊《摩登》主編,每月編輯費300銀圓,這成為南國藝術學院辦學資金的主要來源。後因《摩登》發表了揭露蔣介石宋美齡政治婚姻內幕的諷刺小說,田漢即被解職,南國藝術學院斷了財源,被迫停辦。接著兩年內,田漢組織“南國社”先後幾次在上海、杭州、南京、廣州、無錫等地公演,推進了革命戲劇運動。公演的門票為6角—1銀圓,經常爆滿,以此收入作為南國社的經費。同時出版《南國月刊》。無論辦刊物、辦劇團、辦學校,田漢都堅持了在野的民間性質:不依靠官(政府),也不依靠商(財閥),從而保持了獨立精神。 從1931年起,田漢以“陳瑜”為化名創作了《母性之光》、《三個摩登女性》等四部電影劇本;1933年7月田漢和陽翰笙擔任藝華影業公司總顧問,月薪200銀圓左右;又拍攝了《民族生存》、《肉搏》、《烈焰》等三部影片,寫作了幾百首歌詞,其中有許多成為著名的電影插曲。 1935年春田漢被捕入獄,夏天在南京由徐悲鴻、宗白華等保釋出獄。此後一年多,田漢又在《新民報》發表劇本、評論、詩歌、散文40萬字,共得稿酬1200銀圓,以維持生活。 他不甘寂寞,在陽翰笙等協助下,發起成立“中國舞臺協會”,組織了幾輪大規模公演。為籌集1000銀圓演劇經費,田漢曾向徐悲鴻借款600銀圓。前兩輪公演虧本,國民黨###表示願意提供贊助,被田漢謝絕。他表示:“舞臺上虧了本,自己從舞臺上賺回來。”並將某官吏以個人名義贈送的300銀圓全部送回。第三輪公演《復活》大受歡迎,連演12場,場場客滿,果然有了贏餘。 1936年田漢在南京主持話劇《復活》公演,當時報刊上介紹如下——售票的迅速與經濟方面的收入,也是開記錄的。《復活》第一次演三天,共十二場。大概一圓的對號票,在臨時是不能買得的。六角和三角的門票,開幕前早經客滿。許多人冒著雨來,又懊喪著回去。有些人還要求買票立看。前後十二場情形都相同。支出是四千一百圓,收入是五千八百圓,計得一千七百圓。雖說有這麼多贏餘,然而還是窮,窮得帳目到如今都不能結算。這就是說,當時話劇演出的門票,通常分為大洋1圓(合今人民幣30元)、6角(合今人民幣18元)、3角(合今人民幣9元)三個檔次。每場售票約500圓(合今人民幣15000元),座位大約1000個。《復活》公演12場,贏餘大洋1700圓(合今人民幣51000元)。[陳注:關於1936年《復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