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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較,不能直下會取,敗象呈露,所以枉為粗蠢的男子,竟不及慧悟通靈的尼師。

“第二句”,電光石火,奔流度刃。臨濟喝德山棒,雖則棒如驟雨,喝似奔雷,機鋒峻烈,仍然不離方便法門,流於語言路布。德山小參示眾:“今夜不答話,問話者三十棒。”時有一僧出來禮拜,德山便打。僧說:“我話還未問,和尚因甚麼打我?”德山說:“你是什麼地方人?”僧人答:“新羅人。”德山說: “未跨船舷,就該吃三十棒!”《五燈》卷7《宣鑑》未跨船舷時,是還沒有起心動念之時。在此之時即毫不容情地予以棒擊,意在粉碎其迷情,扼斷其意識的萌芽。若對此機鋒加以臆測,縱使說得頭頭是道,也仍落在半途,未為徹悟。

“第三句”是方便法門,已非禪門頓悟。維摩詰示疾,文殊遵佛旨意前去探問,兩人對談大乘佛法,隨行諸位菩薩各各談論“不二法門”,當文殊問到維摩詰時,維摩詰默然無語。佛教史上稱維摩一默,如雷震乾坤。在無言之中,有滔滔雄辯。維摩一默表達了禪宗離言絕相、注重內證的美學正規化,但在楚圓看來,不管這一默是如何的意蘊豐厚,既然是在“對談”基礎上的一默,仍只堪付諸一笑。

臨濟三句雖然形式上有或深或淺的不同,但臨濟的用意,是讓人會取“第一句”。楚圓之頌,也是讓人領會“第一句”。因此,在頌“第二句”、“第三句” 時,縱然拈取的禪機向來為禪宗所激賞,拈取的物件是本宗宗主和禪宗所普遍崇仰的維摩詰,也堅決予以破除,以使學人跨越第二句、第三句,契會第一句。

按照臨濟宗禪人的解釋,“三玄”是指體中玄、句中玄、玄中玄《禪林僧寶傳》卷12《薦福古》。 “體中玄”是用發自真實心體的一般性語句,來顯露真實之理,顯示玄中之體。《五家宗旨纂要》?續藏第114冊:“因言顯理,以顯玄中之體,雖明此理,乃是機不離位故。”參學者雖然能夠感知本體,但機用還粘滯在悟的境域“位”,尚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因而必須將之破除,無所執著,以言說顯示一切皆空。

“句中玄”指使用語意不明確的巧言妙說,不拘泥於語言本身,但能顯示玄妙之理,已經進入了相對自由的境界。《五家宗旨纂要》:“如張公吃酒李公醉。前三三,後三三。六六三十六,其言無意路。雖是體上發,此一句不拘於體故。”

“玄中玄”是語言雖然出自心體,卻又離於心體,啟迪參禪者不拘泥於語言的表象,而要體味言外言,意外意。《五家宗旨纂要》:“如趙州答庭柏話。此語於體上又不著於體,於句中又不著於句。妙玄無盡,事不投機。如雁過長空,影沉寒水。”言語發自真體,既顯示真如本體,又不粘著於真如本體;句子有所表達,卻又不明確說出。參禪者對言句的體會,猶如雁過長空,影沉寒水,不即不離,已經進入絕對自由的境域。

“三玄”的宗旨,與“三句”一樣,同樣是為了引導學人進入前語言境域。在“三玄”之中,又各有“三要”,由此形成臨濟宗大冶無方、奇變叵測的接機方法。《人天眼目》卷1載善昭頌三玄三要偈:

第一玄,照用一時全。七星常燦爛,萬里絕塵煙。

第二玄,鉤錐利更尖。擬議穿腮過,裂面倚雙肩。

第三玄,妙用具方圓。隨機明事理,萬法體中全。

第一要,根境俱忘絕朕兆。山崩海竭灑飄塵,蕩盡寒灰始得妙。

第二要,鉤錐察辨呈巧妙。縱去奪來掣電機,透匣七星光晃耀。

第三要,不用垂鉤並下釣。臨機一曲楚歌聲,聞者儘教來返照。

三玄三要事難分,得意忘言道易親。一句明明該永珍,重陽九日菊花新。

“第一玄”,“照”,是自性本體的觀照功能。“用”,是自性的妙用。有照有用,即體用圓融,正偏不二。這種境界,好似燦爛光明的七星寶劍,斬盡痴迷妄念,使乾坤絕點塵,心國無煙霧,般若智光輝赫映現。《五燈》卷13《守澄》:“問:‘不落干將手,如何是太阿?’師曰:‘七星光彩耀,六國罷煙塵。’” 第一玄首破我法二執,“親囑飲光前”《汾陽錄》捲上頌第一玄, 以言說顯示一切皆空,應無所執著的道理。

“第二玄”,如鉤似錐,銳不可當。喻真如佛性在本質上“絕相離言筌” 《汾陽錄》捲上頌第二玄, 只有摒落擬議,才能契證真如本體。如果擬議尋思,當下即被鉤錐穿腮,割裂面門,而喪身失命。

“第三玄”,妙用無端,能方能圓。此時,內理外用,皆隨緣而明,極盡言說的玄妙。心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