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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然而和佩琴談過之後,於光明決定明天一早去重新查一下田陌的底細。

想到這兒,他重新躺進被窩。撫摸著妻子半乾的秀髮,他的手變得不安分起來。

可此時佩琴卻坐起身來。“兒子就要回來啦。你還沒吃晚飯吧,我去給你熱一下炒年糕。明早咱倆都得早起呢。”

於光明有些失望。不過他今天也的確有些累了,明天還要早點兒趕回局裡呢。

第二天,於光明很早便來到了辦公室。

他坐在辦公桌前,用手指敲著桌面,盤點著辦案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李書記的幾次講話、犯罪現場的照片、無數圍觀群眾的證詞、法醫對於死者的屍檢報告、組裡為了破案專門配設的兩臺電腦、對有前科的性犯罪分子的反覆排查、以及這些人在兩次案發時段都在幹什麼等等。

對案件的調查依然毫無進展,而局裡局外卻早已流言四起。

司機小周沒敲門就闖進了辦公室。最近他剛參加了一個警察夜校班。

“於警官,你發現沒,兩件案子其實是有共同點的,”小周突然沒頭沒腦地說了這麼一句,“倆姑娘都穿旗袍,還都光著腳,沒穿絲襪也沒穿鞋。如今女人們穿睡衣的時候可能會光著腳,但她們穿旗袍的時候都會配絲襪和高跟鞋。這是起碼的搭配吧,要不肯定被別人笑話。”

“沒錯,”於光明點點頭,“說下去。”

“既然兇手買得起這麼貴的旗袍,又有時間給女屍穿上,那為啥不給她們穿上鞋襪呢?”

“你怎麼看?”於光明覺得這位“未來警探”的話頗有道理。

“昨天我看了個電視劇,關於乾隆皇帝下江南的。你可知道這乾隆的身世?聽說他可能是漢人而不是滿人……”

“別賣關子,沒工夫聽你跟這兒唱蘇州評彈。”

“好,那麼你知道當時滿漢女子的區別在哪兒嗎?滿洲女子不裹腳,可以光著腳走路。漢家女子當時以三寸金蓮為美,光著腳很難走路。而旗袍只能給滿洲女子穿,起碼當時是這樣。”小周說道。

“你的意思是,光腳和穿旗袍這兩件事傳遞了什麼資訊?”

“對。而且我們都看到了,現場女屍的姿勢很下流。我想兇手是在針對滿族人。”

“小周,你是不是清宮陰謀戲看多了?這要放到辛亥革命以前也許還能講得通,因為當時滿漢關係緊張。可現在是什麼時代了?如今電視劇裡才會有這種情節。”於光明笑道。

“如今電視上到處都是這樣的片子,不是講偉大的清朝皇帝,就是八卦他們那些才貌雙全的妃子什麼的。沒準兒有人覺得有必要給大家提個醒呢?”

“小周你聽我說啊,如今滿族和漢族的區別已經不太大了,我有個認識多年的哥們兒,直到上個月我才知道他是個滿族人。你知道為啥嗎?因為有個工作崗位優先考慮少數民族,就因為這個我們才知道他是滿族人。當然他最後得到了那份工作。但之前這麼多年我們一直沒發現他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他們家連姓氏都改成漢姓了。”

“可你怎麼解釋旗袍和光腳的事?兩個受害人都是如此。”小周看上去不太服氣。

“有可能兇手曾經被穿成這樣的女人傷害過。”

“穿成這樣?穿著被撕壞的旗袍還不繫釦子?傷害別人的人會穿成那副德行?”小周反問道。

事實上他並不是局裡唯一持不同意見的人。

在李書記辦公室召開的例會上,廖國昌正試著改變調查方向和重點。

“先拋開我們之前討論過的不談,我估計兇手有個車庫。目前全市只有百十戶居民有私人車庫。”他說道,“我們可以逐個排查。”

李書記並不同意這一意見。“你打算怎麼幹?沒有許可就去挨家挨戶敲門?不行,你這麼幹會引起恐慌。”

於光明心想,那些擁有私家車庫的人,要麼是有後臺的富商,要麼就是高幹。廖國昌要是真那麼幹了,無異於在太歲頭上動土,李書記肯定不會同意。

散會之後,於光明決定繞開廖國昌,自己去調查田陌的鄰居。這麼幹肯定是值得的。他一邊這麼想著,一邊走出公安局。田陌和第二個受害者之間有些許差別是不容忽視的。她身上有傷痕,且屍身被仔細清洗過,這說明她似乎曾遭受性侵犯,而兇手試圖掩蓋罪行。但第二個受害者與此相反,更像是兇手隨意選擇的目標,死前並未遭受性侵犯,而且屍身未經清洗。

快到中午的時候,於光明來到田陌生前居住的街道。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