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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部分

家已經富得流油了,還怎麼藏?他這腳跟,一上來就站錯了地方。此外,藏之於民也好,藏之於官也好,要取出來方便對方,根本不像說話那麼容易!兼併的雪球越滾越大,國家稅收卻越收越少,就是明證。

總論如此,要開藥方,就難免根本相左了:不是抑制兼併、富國強兵,而是寬恤民力,正好南轅北轍。如何寬恤民力?他只相信人治,不相信法治,明確提出:寬恤民力,在於擇人,不在於立法。管理百姓的父母官要是選擇得當,想不寬恤民力都不成;而守令不得人,法律苛嚴,只能擾民。擇人固然重要,可人根本就不能完全超脫於法律之外。而且,不求助於法律的約束,只寄希望於官員個人的道德良心,根本就是沒準頭的事,更難以推行四方。這顯然又是一種偏執。

接下來開的三味藥物,卻頭頭是道。

一是要求隨才用人,用懂經濟的人治經濟,讓他們專職久任。經濟官員只在經濟部門之內升遷;升到盡頭實在無官可升,就加爵加俸,讓三司使等同兩府宰臣。

二是養其本源,徐取有餘。也就是發展生產,緩取餘利,反對竭澤而漁的意思。他主張重農,讓農民在租稅之外,了無負擔。衙前重難差役,應當花錢僱人去做;還不夠,可以讓城裡的上等富戶承擔。農民頂多只去做一些輕小差役。

開源之外,就是節流了,主要是要減省浮冗,節約開支。除了節省冗官、冗兵的費用,宮廷減少濫賞、糜費,大開樸素儉約之風,尤其重要。

最後,他又提出一條具體措施:請求重新設立總計使,由宰相兼任,三司使管的一般財用與宮廷專管的內藏財用等,統統交給他全權掌握。小事由專任官員處理,大事非經總計使不可。每年還要向他交賬,讓他能夠把握全域性,量入為出,將三分之一留作儲備,以備不時之需。

大宋遺事 第四十四回(5)

所有這些意見,大體也都是人家早就說過的。像總計使,就是太宗淳化四年設立的,只是後來又被取消了。但能贊同它們,且特特地重新提出來作為救急之用,也還是要獨具眼光的。這,自然又多半要多得力於他在三司幾年的生活了。

君實與安石,這時誰也沒有執政,都不過空論而已;又是各說各的,難得知道對方說些什麼,連對話都談不上,自然談不上衝突,要不,怕是早就較上勁了。他們唯一的一次對壘,是因為官制而起的。

司馬光上了一本奏摺,叫做《乞分十二等以進退群臣》。不是冗官太多嗎?他這本奏摺,就是要專門解決這個問題。古代職、銜是分開的,現在卻完全弄亂了。之所以官冗事廢,全因為這個。只要在現行的九品官制之外,將職、銜分開,列出十二等,就能一了百了了。具體就是:宰相第一,兩府第二,兩制以上第三,三司副使、知雜御史第四,三司判官、轉運使第五,提點刑獄第六,知州第七,通判第八,知縣第九,幕職第十,令祿第十一,判司簿尉第十二。其餘文武官員,比照序列。官員升替,一級一級排班兒來。

這能解決冗官,怕也只有君實才這麼看!朝廷這次倒認真,將他的奏摺發給兩制官員們議論,看看是否可行。有人說他這一套怕很難施行,另作了補充:可以讓知州三年一任,知縣則六年再補通判。安石也是參加議論的人之一,也說了話。他認為兩者怕都無補於事,最好都存而不行。要真正大修法度,解決任官問題,最好以至誠惻怛之心,廣泛徵求朝野意見,反覆討論,真正有了好主意,而且切實可行,那時再實施也不晚。

意見雖然完全相左,可仍然各說各的話,司馬光未必知道。說是對壘,其實還是誇張了,頂多也就是看法不同罷了。比較起來,當然是安石的意見更求實慎重。

大宋遺事 第四十五回(1)

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有備而來志在必得

蘇洵父子三人雖然著實風光了一回,卻什麼實際好處也沒得著。蘇軾、蘇轍不是中了進士嗎,怎麼著也會有個一官半職,怎麼會什麼好處也沒有呢?有官不假,可兩兄弟赴過瓊林宴正等著分配呢,卻突然傳來噩耗:母親程夫人去世了!母親去世,兒子得守孝三年,官自然做不成了。蘇洵得到訊息,一時沒了主意,連各方面招呼都沒顧得上打,就匆匆回家了,只留下兩個兒子替他向各方面知會一聲。很快,兩兄弟也跟著西行了。

兩個兒子一舉成名的喜悅早已蕩然無存,蘇洵的心情,既悲痛又苦澀。

程夫人是個賢德聰慧的人,自己及兩個兒子能有今天,她功不可沒。她孃家本比蘇家富有,嫁到蘇家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