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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條件能夠行得通,全靠信用,而信用要在法律面前生效,可以由司法機關強制執行。所以政府消極地不干預個人公平交易,使物品和服務互相交換還是做得不充分,它必須有維護這種制度的贊助者、法官和警察。我們只用看一看明清政府的財政管理情形就可以斷言,第三帝國既無力也不願盡到這樣的責任。中國感覺到自身連用數目字管理的程度都還不夠,也只好提倡個人對自己的抑制,對人謙讓,但這樣,不可能在治理億萬人眾的範圍內,做到公正合理的地步。

斯密所說的停滯狀態也值得批評。沒有一個國家可能先後停滯到好幾百年,實際上在這段長時間內,中國經過好幾次政策的改變和反覆。遠在11世紀,王安石就決心將宋帝國財政片面地商業化。不幸地,當中一個失敗的原因,卻正是由於他的規劃缺乏商業資本和民間的支援,當時慘痛的結果,歷久而不能忘。這財政之展開既無出路,蒙古人入主之元朝也未能貢獻任何對策,至明朝才開啟僵局,其辦法卻是大規模地全面退卻。從此中央政府不再親身隻手去掌握各種財政上的資源,而用預算及限額去節制其抽取與支用。政府本身不與經濟上最前進的部門發生關係,而且也坦白宣告,提高人民生活程度不是它的宗旨,所以他所標榜的道德無非也帶著泥土氣息。清朝雖然也無意於改革,但到底將它手上所主持最缺乏彈性的管理法規稍微放鬆,例如讓較多的貨幣流通,在某些條件下,對財政採取現實的態度,不完全期望官僚克己從公,開放廣州的海禁等。然則大體上講,全域性已定,也無從推翻。國家體制的最大功用是將千萬的農村糾結在一起。意識形態較科技優先,文化上的影響比經濟更重要,各級官僚的消極性比他們適應環境的能力還要被重視。甚至邊境上的武裝衝突也不足改變這作風,與第二帝國的高度機動態相比較,第三帝國確無機動性,這結果可能使《原富》的作者覺得中國長期“停滯”。

地緣因素

這是誰的過失?我們是否要責備宋代的改革者,他們過於輕舉妄動?要不是他們的失敗,何以1000年後,無人再敢嘗試以貨幣為管制的基礎?是否咎在忽必烈?他一心只顧到戰勝取功,而未將中國本部構成一種系統?是否我們又要譴責明太祖朱元璋?他是否對宋朝的失敗反應過甚,因此才把鐘錶向後倒撥,超過了任何合理的程度?是否清朝皇帝也有罪愆?他們一心只想做中國式的天子,而不敢真實地恢復中國固有文化的長處。甚至今昔情況已有不同,他們生活在17世紀和18世紀,應當對外間世界多幾分認識?簡單的說,從短視界看來,以上假定,其中一個或是全部都可以經過一番蒐集,構成令人置信的專題。

但是把這些事蹟擺在一起,前後貫通地看來,我們覺得當中有無可避免的地緣政治因素在,它的影響超過所有歷史人物及各朝代作為的總和。本書在前述各章內,前後提出各種議論,綜合起來都可以歸併於亞洲大陸整體性所賦予歷史的影響。既有2000英里容易被人侵犯的前方,中國不得不構成一體,於是才能生存。戰略上的需要不僅要顧及攻勢的力量,能對沙漠地帶有衝擊力,尤其要整備後方,造成長期作戰的永續性。更重要的則是,要有後勤的能力支援以上兩種要求。在這些條件之下,斷定了數量的優勢超過質量。亞洲大陸的氣候如是,所有的皇帝與中樞主政的官員,不得不經常想起飢謹和可能引起謀反和叛亂。如何使生活更豐富優渥只能擺在這些顧慮之後。另外要防制地方力量威脅中樞,則貴族的莊園不容考慮,在此情況下只有向個體農戶直接抽稅。簡單均一成了當中最重要的原則。開庭審案在這種體系下不容易,法庭的用費以及訓練一批精通法律的職業人才都得再三考慮。有了以上的前提,則在經濟上比較合適的安排,如唐宋之交“五代十國”時,南方比較有效率的國家設施都不能經久。中國歷史上的大帝國如漢如唐都是建立在粗線條的基礎之上。宋朝對貨幣的著眼較為前進,可是結果仍被比較落後的明代制度席捲。清朝皇帝的優點和劣點已經擺在眼前,從歷史上長期合理性的觀點看來,他們等於被邀請鬆解一個憲法上(此指不成文憲法,亦即基本的組織)的死結,他們文化程度較低,至此反成長處。因為他們無牽掛,所以更能一視同仁。他們也更能心甘情願地學習,因之他們施政綱領有社會環境的支援,它總是重視最主要的事物,也注意於滿足人類最基本的要求。

於是,有一個可怕的情形要預先提出:有朝一日中國被迫改造,革命程式定要推翻1000年來之所作為。在西歐和日本,以商業上的條理治國可以從組織中層發動,商人可作有效的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