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51部分

0年代到70年代這一段時間內,彈性的所得稅收入也透過補助金和財政分享等間接方式,由聯邦收入轉入州和地方政府,且規模不斷上升。聯邦政府從19世紀60年代到70年代之間就已經開始因為各種目的(主要是農業研究和教育)而向州政府提供補助。早在1914年授權支援農業擴張的《史密斯利弗法》(Smith Lever Act)就已經引入了現代補助金制度(這一制度還涉及協調各州的資金需要,在各州之間分配財政收入,監督各州的開支計劃)。新政期間,當聯邦政府提供的資金逐漸達到州和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13%之後,這種制度就開始採取現代的比例分配形式。這種補助在20世紀40年代大大下降,在50年代又適當有所增長,隨著財政收入分享制度佔據了支配性地位,60年代和70年代的補助金迅速增加。到1974年,州和地方政府超過20%的財政收入來自聯邦政府的補助。

聯邦政府轉移支付制度的出發點是認識到對州和地方政府服務的需求在不斷增長,同時也是一種對州和地方政府的稅收救濟政策。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州和地方政府的稅收收入的增加甚至比聯邦稅收收入的增加還要快。州和地方稅收在GNP中的比重幾乎翻了一番,到1972年達到了GNP的10%。戰後階段,州政府的所得稅收入雖然增加了不少,但是州政府的銷售稅和地方政府的財產稅在州和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中還是處於支配地位。

從20世紀70年代初開始,州和地方政府成為攻擊政府擴張的主要目標。攻擊政府的運動是建立在這樣的觀念上的:政府成本不斷上升,對政府解決社會問題方面的有效性的廣泛懷疑,對公共服務的質量的不滿,以及對立法機關的不信任。但這一運動首先在對財產稅的攻擊中贏得廣泛的支援。這種攻擊採取的形式是納稅人的反叛,1978年在加利福尼亞州表現得最為激烈。在一次公民投票中,加利福尼亞的選民批准了《13號提案》(Proposition 13),修改了這個州的憲法,將財產稅稅率限制在財產市場價值的1%以下,而且要求立法機關批准新稅種的時候要有2/3多數透過才行。在《13號提案》得以批准的刺激下,與加利福尼亞州類似的各種聯盟——由那些試圖削減財產稅的小私房主和商業財產所有人、抨擊福利計劃的保守派、追求提高稅收體制的累進幅度的自由派以及那些只是簡單地對現代生活不滿的人組成的聯盟——在其他許多州也開始出現了。他們制定的措施不像《13號提案》那樣激進,但所有這些聯盟都吸收了《13號提案》的精神,並且都希望保持州一級的公民投票和挑戰法庭的權利。

大蕭條時代的危機(9)

對政府開支和徵稅的反對迅速擴充套件到了聯邦一級政府。稅收改革的動力因此而產生了,而且得到了各種集團的支援。保守派關心的是通貨膨脹推動的高稅率,自由派的稅收專家則揭露了稅收規則中由隱藏的特權——“稅收優惠”——導致的不公平。保守派和自由派都對導致經濟低效和扭曲的稅收體制提出了批評。

在大選中,傑米·卡特把美國的稅收體制稱為一種“恥辱”。他許諾要建立累進幅度更大的稅收體制,並且要避免採用“漸進的變革方法”。但是在他執政的頭兩年,卡特發現自己其實正在推行漸進的變革,而且削減低收入家庭稅收負擔的努力也遭受了挫折。國會堅持反對可能刺激消費和通貨膨脹、鼓勵集中化的減稅計劃,而代之以刺激提高生產力的投資,從而避免通貨膨脹的方法。國會取得了勝利,卡特總統不情願地簽署了1978年的《稅收法》,這一法案只是提供了微不足道的一點稅收救濟,而且將稅收救濟簡化為慷慨地削減資本收益稅和商業稅。

里根的“革命”:1981—1992年

增加財政收入的時代在20世紀80年代就迅速地結束了。早在20世紀70年代末的某些跡象就已表明其即將消亡。最重要的是聯邦儲備體系開始治理通貨膨脹,將利率提高到通貨膨脹率之上。共和黨和民主黨都支援提高國防開支在GNP中所佔的比重,從而停止了越南戰爭後因國防開支減少而增加的公共事業經費。但最重要的變化還是里根的“革命”——1980年裡根當選後執行的新的優先專案——的結果。其內容就是減稅、大幅提高國防開支、削減國內專案以及預算平衡。

里根政府的減稅計劃是透過1981年的《經濟復興稅法》(ERTA)來執行的。共和黨控制著參議院,保守派控制著白宮,加上普遍的觀點也強調供給方的稅收削減,這些都使得里根的計劃成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