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過不少小說,比方說,喬治;奧威爾的《1984》,還有些別的書。但這些小說對我的意義都不能和《情人》相比。《1984》這樣的書對我有幫助,是幫我解決人生中的一些疑惑,而《情人》解決的是有關小說自身的疑惑。這本書的絕頂美好之處在於,它寫出一種人生的韻律。書中的性愛和生活中別的事件,都按一種韻律來組織,使我完全滿意了。就如達;芬奇畫出了他的傑作,別人不肯看,那是別人的錯,不是達;芬奇的錯;米開朗琪羅雕出了他的傑作,別人不肯看,那是別人的錯,不是米開朗琪羅的錯。現代小說有這樣的傑作,人若不肯看小說,那是人的錯,不是小說的錯。杜拉斯寫過《華北情人》後說,我最終還原成小說家了。這就是說,只有書寫文字能使她獲得敘事藝術的精髓。這個結論使我滿意,既不羨慕電影的鏡頭,也不羨慕比爾;蓋茨的緊身衣。
本篇最初發表於1996年5月29日《中華讀書報》。發表時題目為“小說和蓋茨的緊身衣”。
《王小波全集》 第二卷關於文體(1)
自從我開始寫作,就想找人談談文體的問題,但總是找不到。和不寫作的人談,對方覺得這個題目索然無味;和寫作的人談,又有點談不開。既然寫作,必有文體,不能光說別人不說自己。文體之於作者,就如性之於尋常人一樣敏感。
把時尚排除在外,在文學以內討論問題,我認為最好的文體都是翻譯家創造出來的。傅雷先生的文體很好,汝龍先生的文體更好。查良錚先生的譯詩、王道乾先生翻譯的小說——這兩種文體是我終生學習的榜樣。必須承認,我對文體有特殊的愛好,別人未必和我一樣。但我相信愛好文學的人會同意我這句話:優秀文體的動人之處,在於它對韻律和節奏的控制。閱讀優美的文字會給我帶來極大的快感。好多年以前,我在雲南插隊,當地的傣族少女身材極好。看到她們穿著合身的筒裙婀娜多姿地走路,我不知不覺就想跟上去。閱讀帶來的快感可以和這種感覺相比。我開始寫作,是因為受了好文章的誘惑——我自己寫得怎樣,當然要另說。
前輩作家中,有一部分用方言來寫作,或者在行文中帶出方言的影響來,我叫它方言體。其中以河北和山西兩地的方言最為常見。河北人說話較慢,河北方言體難免拖沓。至於山西方言體,我認為它有難懂的毛病——最起碼“圪蛋”(據說山西某些地區管大幹部叫大“圪蛋”)這個詞對山西以外的讀者來說,就不夠通俗。“文化革命”中出版的文藝作品方言體的很多,當時的作者以為這樣寫更鄉土些,更鄉土就更貼近工農兵,更貼近工農兵也就更革命——所以說,方言體也就是革命體。當然,不是每種方言都能讓人聯想到革命。必須是老根據地所在省份的方言才有革命的氣味。用蘇白寫篇小說,就沒有什麼革命的氣味。
自方言體之後,影響最大的文體應該是蘇曉康寫報告文學的文體,或稱曉康體。這種文體浮囂而華麗,到現在還有人模仿。念起來時最好拖著長腔,韻味才足,並且好用三個字的片語,比如“共和國”、“啟示錄”之類。在曉康體裡,前者是指政府,後者是指啟示,都屬誤用。曉康體寫多了,人會退化成文盲的。
現在似乎出現了一種新的文體。我們常看到馬曉晴和葛優在電視螢幕上說一種話,什麼“特”這個,“特”那個,其實是包含了特多的傻氣,這種文體與之相似。所以我們就叫它撒嬌打痴體好了。其實用撒嬌打痴體的作者不一定寫特字,但是肯定覺得做個聰明人特累。時下一些女散文作家(尤其是漂亮的)開始用撒嬌打痴體寫作。這種文體不用寫多了,只消寫上一句,作者就像個大頭傻子。我也覺得自己活得特累,但不敢學她的樣子。我全憑自己的聰明混飯吃。這種傻話本該是看不進去的,但把書往前一翻,看到了作者像:她蠻漂亮的,就感覺她是在搔首弄姿,而且是朝我來的。雖然相片漂亮,真人未必漂亮;就算滿臉大麻子,拍照前還不會用膩子膩住?但不管怎麼說吧,那本書我還真看下去了——當然,讀完就後悔了。趕緊努力把這些傻話都忘掉,以免受到影響。作者怕讀壞文章,就是怕受壞影響。
以上三種文體的流行,都受到了時尚的左右。方言體流行時,大家都羨慕老革命;曉康體流行時,大家都在虛聲恫嚇;而撒嬌打痴體之流行,使我感覺到一些年輕的女性正努力使自己可愛一些。一個漂亮女孩冒點傻氣,顯得比較可愛——馬曉晴就是這麼表演的。我們還知道西施有心絞痛並因此更加可愛,心絞痛也該可以形成一種文體。以此類推,更可愛的文體應該是:“拿硝酸甘油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