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2部分

天,以後批准給他4天假。他到家第四天,父親因患結核性腦炎住了醫院,醫生要家屬看守,因家中無人,便由他看守兩個半月。回農場時從居民委員會、派出所和醫院開了三張證明信,交給生產隊支部書記,說明超過假期未歸的理由。可是隊幹部不看證明信,硬是決定不發給超假期間的口糧。還有的隊幹部私拆工人的家信。

3漠視健康

女青年在經期,有的隊幹部仍叫堅持下水勞動,可以安排一些輕活的也不給安排。她們反映,在女工中約有80%以上的人有婦女病,有的得了關節炎。農場對病號照顧也不夠。四分場二隊王秀芝,有婦女病、關節炎,右腿麻木,總場醫院診斷後叫她每天堅持針灸,但生產隊不準假。三分場四隊女工張淑蘭在1962年得了腎炎,在總場醫院住了半個月,出院時給一個月假,但只休息了半個月,生產隊幹部就叫上班了,還說她是裝病。

4女知識青年被逼婚

1963年6月,天津市有12名女青年到該農場參加農業生產勞動。翌年春節時,其中有3名回津,堅決表示不願再回農場。市團委和市婦聯的幹部訪問了她們。她們說,主要是嫌那裡男職工逼婚、騙婚;勞動定額高,工資收入低;幹部不###,作風很生硬;勞動保護差。下面是她們被逼婚、騙婚的經過:女知青李淑蓮,19歲,1963年6月到七分場三隊落戶後,表現很好,擔任小組長。12月,該隊四班長李成忠(黨員)對她說:“小李,你看人家都結婚了,你不眼紅嗎?我給你介紹我的乾弟弟李全祥,今年25歲,在十分場工作,家中只有一老母,你進門就當家。”李淑蓮不同意,兩天後又有幾個人給她“介紹”物件。李淑蓮被糾纏得沒法,勉強同意和李全祥結婚。婚後,男方要她把戶口遷到十分場,並說:“十分場有活你就去做臨時工,沒活就去家侍候我母親,工資不能給孃家寄。”李淑蓮不同意,說:“我是來支援農業的,不是當家庭婦女的。”不久她要求離婚,並要求調到別的分場。女知青王麗珠,年方16歲,在七分場二隊隊長丁樹春的包攬下,和班長崔鳳友結了婚。婚後兩人不和,男方對王麗珠說,“女人就是男人的玩意兒,就得聽男人的擺佈。”並把她捆起來,鎖在屋裡。她也堅決要求離婚。女知青郭偉燕,16歲,也是由於該場男青工用各種方法圍攻她,逼她結婚,嚇得她不願再回場。郭偉燕的母親說:“我女兒是去支援農業,不是去那兒找物件的,他們這樣汙辱婦女,我們的孩子不能去啦。”她們反映,這個隊給女青年介紹物件成風,有時一介紹就是四五個,不同意就進行“談話”,形成變相逼婚。

結果到1963年10月底,來農場的這批知青中,經批准或自動返回城市的已達961人,佔總數的685%。留下的青年中,也有許多人不安心在農場勞動。

(三)北京延慶農場發生嚴重汙辱下鄉女青年事件

北京市延慶農場女工李×,是1963年高中畢業生,共青團員。她響應黨的號召,不顧家庭阻攔,毅然到農場參加勞動,表現很好。1963年10月15日,因偶感風寒,頭暈發燒。農場會計吳成祿(地主子弟)、炊事員劉寶庭藉口說她得了“邪病”,糾合本場工人王從正、孫全然,在15日凌晨2時闖進女宿舍,把李×從床上拽起,強行給她“辟邪”。吳成祿、孫全然把她的兩臂擰在背後,王從正摟著她的腰,劉寶庭揮舞尖刀,大吼大叫,逼她承認是“鬼神附體”,還用43厘米的鋼針在她的頭、頸、手指尖等處亂扎,有的指尖被紮了四五針,有的針紮上去十幾分鍾才拔出。在這樣橫暴的折磨面前,李×嚴厲斥責吳成祿:“我是共青團員,根本不相信鬼神,決不向你們妥協。你是共青團幹部(小組長),為什麼搞迷信活動?”吳成祿竟又指使劉寶庭脫李×的衣服、乳罩、褲子,並亂摸亂抓她的乳房,腋窩和###。李×當時曾哀告他們不要這樣汙辱她,說:“我是個姑娘,你們這樣汙辱我,以後叫我怎麼見人?”但他們依然不聽,一直胡鬧到凌晨4點多鐘。他們走後,李×立即昏倒,以後十幾天下不了床,經醫生診斷,已患“反應性神經症”。和李×同住一宿舍的其他五名女知識青年,目睹此事,曾出面制止,但劉寶庭竟威脅說:“以後也這樣整治你們。”此事在全場職工中,造成了很壞的影響。北京市委很重視這個情況,指示有關部門認真處理。吳成祿、劉寶庭兩犯已被逮捕起來。 。。

靠什麼來保護自己(4)

透過以上所舉的例子已經可以看到,最突出的問題,是知識青年應有的權益甚至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女青年尤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