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睡已經是家常便飯,今晚大概又是這樣。
李康沮喪地低著頭,把腳伸向火堆。他的精神狀態的確很讓人擔心,我甚至在考慮,要不要把他送回山外,徹底離開探險隊。我懷疑小關說的那個黑衣女人就是龍格女巫,也就是自己見到的老女人,只是想先聽聽李康的看法。
梁威也在打哈欠,酒意和倦意的雙重作用下,他漸漸支撐不住了,只能取出酒壺,靠酒精的力量提神。
“李康,說說你們發現六具屍體的事,帶隊下山的小關已經回來,據他說,殺人的是個黑衣女人,並且殺人的手法匪夷所思。”我受了大家的影響,語氣也變得低沉了很多。
“風先生,屍體是橫躺在山澗邊的,胸膛裡流出的血正好混入溪水中,把下游的水全部染紅了。傷口很奇怪,應該是用一柄長刀從上向下劈過來,力道無比兇猛,刀也足夠鋒利,才會只取人的性命,而不是一刀兩斷。六個人的傷口基本相同,其中兩個雙手抱槍擋在胸口,連衝鋒槍都被毫無阻滯地斬斷了。”
第三部 方眼怪人
— 第 1 章 … 暗夜屠殺—
作為曾經的博物館保安隊長,他接受過六週的槍械、兵器、格鬥訓練,敘述現場時還算是條理清晰。
長刀殺人,最簡單的辦法是平削脖頸,攻擊人體最脆弱的部位;再次,刀尖直刺心臟,穿胸而過。殺人者的這種直線剖解的出刀方式,似乎用意不僅僅是取人性命,而更像是一種殺人的藝術,追求某種極端形式。
“還有什麼?”我向李康投以鼓勵的微笑。
“探險隊所用的衝鋒槍剛度非常高,普通長刀要想砍斷它,自身的刀刃也會崩毀,現場就會留下碎片痕跡,而且不可能連續砍斷兩柄槍。我只能判斷,她用的刀是削鐵如泥的寶刀。如果殺人者是龍格女巫的話,她根本不必動用刀劍,舉手投足都能殺人,所以,這件事很矛盾,龍格女巫控制這片山林很多年,好像還從沒大開殺戒過。”
他是個老實人,看不透江湖的險惡變化,只能照實說出自己的想法。
小關已經發出了均勻的鼾聲,他的腳伸向火堆,褲腳被荊棘劃成了髒亂的布條,靴底也磨穿了,想必在叢林裡繞行了很久,刻意避開那兩道石牆才趕上來的。
“大家都說點什麼好不好?”飛鷹打破了沉默。
沒有人開口,或許每個人都覺得前途一片昏沉,暗無天日一樣。
“我們再停留二十四小時,沒有結果的話,大家就向後撤,結束這次行動。反對者可以留下,不過生死自負,跟我飛鷹沒有任何關係。”
穿過火焰上方蒸騰的空氣,我看著他皺成巨大的“川”字的眉頭。
“風,我已經盡了力。”他坦然承認了自己的失敗。
我笑著點頭:“我知道,能夠走到這裡,無論結果如何,我都會感謝大家。”
這就是江湖,有些時候,保命比金錢、面子、名聲都重要,人只有想辦法活下去才是正道,其他都可以失而復得、東山再起。飛鷹是久在江湖的人,懂得如何趨利避害,而不可能像蠻牛一樣直撞南牆不回頭。
“我留下。”梁威舉起了手。
飛鷹銳利的目光直刺他的臉,但我早料到這個結果,絲毫不覺得驚奇。
“兄弟同心,其利斷金。江湖漢子的命,會賣給自己的兄弟,而不是撇下兄弟自己逃命。”他可能從來不會做華麗的演講,面對飛鷹的逼視,也只是簡簡單單的這幾句。
飛鷹艱難地嚥了口唾沫,伸出左手指向梁威,斷指突兀刺眼:“其實,最該離開的是你,蜀中唐門的人就在左近,唐清的威名傳遍江南。想想吧,你留在這裡,對方如果出手,必定會連累到風——”
梁威搖搖頭,黝黑的臉上一片凝重:“該來的一定會來,我是人,唐清也是人,正如從前,狼家和唐門同屬於川中的兩大門派。唐家的人奮力進取、愈挫愈奮,終於牢牢地佔據了江湖的一席之地,讓天下高手不敢小看。而我們狼家的歷代掌門,為人謹小慎微,對門下子弟約束嚴格,定下幾百條規章制度,不敢得罪江湖同道、不敢惹官府、不跟流寇匪類結交、不得擅自殺人,等等。我們只做唯唯諾諾的好人,在每一朝代都是江湖上公認的謙虛謹慎的代表人物,結果到了現在,蜀中唐門仍舊名揚天下,而狼家只剩下我孤獨一人——我不想再躲避下去了,如果天絕我四川狼家,那就讓唐清來取我性命好了。”
他猛地嗆咳起來,應該是好久沒這麼長篇大論地說話,情緒太過激動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