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周孚、徐磬兩人和劉義康在州牧府後堂商議如何分權。
周孚道:“殿下,在下以為,將緝捕、審理、稽核分開,是否太過分散,導致增加開支。”
劉義康道:“不然,這樣州牧府將裁撤法曹等相關官員,就像當初設立都督府裁撤司馬及相關官員一樣。”
徐磬道:“下官認為可以一試!”
劉義康道:“二位都是掌管刑獄的官員,這點應當比本王更有話語權,不知有何建議?”
周孚道:“如果這樣,這三個衙門在朝廷都要有隸屬,審理可直屬大理寺,緝捕可直屬刑部,至於稽核,還需要朝廷建立一個衙門。”
劉義康道:“皇兄早就有改革六部的意思,正好這次可以一併改革,不過,豫州試點必須成功。”
周孚道:“可以這樣,建立司法院負責審理,緝捕院負責調查,而都察院則負責稽核。”
劉義康一聽,有了興趣道:“具體說說。”
周孚道:“這樣,比如一個案件,由緝捕院負責調查,然後提交都察院稽核,最後由司法院進行審理,不涉及命案,州一級司法院可以不必上報大理寺。”
劉義康道:“很好,三衙互相制約,互不從屬,這樣可以避免問題。”
周孚繼續道:“州郡縣三級都設三衙負責刑獄,並不受地方衙門管理,一級一級從屬,州一級直屬朝廷。”
劉義康道:“很好,既然如此,先在郟縣設立,然後看看效果,如果可以,上表朝廷。”
“諾。”
隨後,新任豫州牧抵達汝南,劉義康交接過後,率領大隊前往郟縣。
郟縣縣令已經收到州牧府移文,得知了要在郟縣進行改革。
隨後,劉義康宣佈,郟縣裁撤縣丞,保留主簿輔佐縣令,同時縣衙衙役保留十人作為隨從,縣衙則由城防營士卒負責守衛。
然後成立司法院、都察院、緝捕院三衙。
其中所有原縣衙捕頭、捕快經過選拔進入緝捕院,同時從軍中選拔一批補充緝捕院。
原本捕頭捕快都不算官員,只能算吏,這次改革,緝捕院所有人員包括捕快都有品級。
縣一級三衙最高長官都和縣令同級,衙中官吏依次降低。
司法院最高長官稱院正,正七品上,下設兩名監院,稱左右監院,為從七品上,院丞十名,從七品下,設兩名主簿,為正八品上,錄事兩名,從八品上,文書十名,從九品下。
緝捕院設院正一名,正七品上,左右監院、院丞、主簿、錄事、文書同司法院,令設捕頭五名,從八品下,捕快五十名,從九品上。
都察院同樣設院正、監院、院丞、主簿、錄事、文書、同司法院。
三衙主要是以院正、監院、院丞為主,其餘都是輔助。
準備好一切,郟縣三衙正式開衙,同時,縣衙貼出告示,以後有冤情向都察院上告,都察院會通知緝捕院調查,然後再提交都察院,最後由司法院審理。
雖然很複雜,但是可以保證相對公平。
就在訊息傳出後,一名百姓來到都察院上告。
一名院丞接待那人,“你有何冤情如實說來。”
“大人,小人趙三,是郟縣城外趙家村人,小人要告同村王六,他趁夜將小人地裡的糧食都破壞了。”
院丞道:“可有狀紙。”
趙三將狀紙遞上,院丞道:“趙三,會有捕快去調查,然後司法院會給你答覆。”
趙三道:“多謝大人。”
隨後,院丞將案件移交緝捕院,緝捕院一名捕頭,接到院丞的文書,帶三名捕快跟隨院丞前往趙家村。
透過走訪村中百姓,併到王六家中確認,確定兩人有矛盾,但是王六卻不承認。
於是,捕頭帶人去天中尋找證據,院丞和一名捕快卻來到百姓家中詢問。
經過一日的調查,找到了兩人,他們看到王六曾經離開過家,並向趙三田地方向去過。
同時,還在王六家中找到了沾著泥土的鞋,不過王六是村中工匠,基本都待在村中修補物品,所以很少下田地。
就這樣,緝捕院將王六抓捕,並將調查結果提交都察院進行稽核。
都察院稽核後,交到司法院進行審理。
審理當日,百姓紛紛來到司法院門口觀看,畢竟曾經都是由縣衙來審理,這次百姓也想看看司法院的審理過程。
很快,司法院一名監院負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