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張季鸞覆函陳布雷:取消前函所述意見,自即日起,對外對內均脫離此問題,不再報告和知傳來的敵情;所保管之“港幣小款”,亦不再負保管之責;將向中航公司訂票,儘早動身。《熾(張季鸞)致陳布雷函》,1940年9月24日。
宋子良以蔣介石、宋美齡、宋子文的“至親”身份擅自與日方談判,張季鸞對此深為不滿。正當此際,一件關於宋子良談話的新情報幫助張季鸞作出了判斷。9月24日晚,張季鸞讀到和知鷹二致何以之的最新電文,其要點為:鈴木報告,謂宋子良近談,本月十三、十四、十五三日,委員長曾與戴笠、張群、張治中秘密研究此事。又云:因近日委員長不滿於孔、何二人,故孔、何不參加會議。張季鸞認為,“其最可笑之語為委員長表示,交涉可繼續進行。”他判斷:“無論宋君如何荒唐幼稚,斷不會作此可笑之謠言,是可確定為鈴木所捏造矣。”對於鈴木捏造此類謠言的目的與效用,張季鸞致函陳布雷稱:板垣屢次向國內報告,和平條件業已成熟,並且逼迫近衛寫信向我方表態。近衛信件在我方雖不覺重要,但在日方卻是總理大臣公函,板垣無法卸責,只能繼續不斷造謠,希圖繼續控制軍權,“以達其繼續進行勾汪簽約延長現狀之目的”。《熾(張季鸞)致陳布雷函》,1940年9月25日早。
當時,和知鷹二召何以之赴滬。9月25日,何到張季鸞寓所會面,張要何到滬後明確告訴和知,“所有鈴木報告中之宋子良談話,絕對為鈴木捏造”,建議和知向東京切實報告。《熾(張季鸞)致陳布雷函》,1940年9月25日早。同時,張季鸞也要何向和知轉達:為大局起見,在一兩個月之內,如東京確有正式講和誠意,並有適當內容時,允許和知與張通訊一次,但僅以一次為限。張稱:“當拚其最後之信用轉達一次,蓋中國實在認日本無誠意也”。張並稱,如東京確有進行之意,則個人願忠告:第一,停止進攻雲南及轟炸一類威脅、壓迫行動;第二,須有建立平等的“新國交”的決心,絕對不可向中國方面提出“承認偽滿、中日聯盟”等一類要求,否則張不能轉達。此為陳布雷指示張季鸞者。第三,根據上述兩項作正式之準備,可來一次信,說明派何人負責開談及其他具體事項。張特別強調:當年冬天,準備往陝西終南山養病,和知來信,須在兩個月之內,“過時則我入山已深。無法接頭矣”。何以之向張表示:“除非東京真正弄好,彼亦不敢贊成接洽。蓋在板垣之下接洽,則中國上當也。”《熾(張季鸞)致陳布雷函》,1940年9月25日夕。
張季鸞要何以之轉告和知鷹二的話,有類最後通牒。之所以如此,據張季鸞致陳布雷函,其用意在於:1�在敵人內部暴露板垣等之欺騙。2�試驗敵國今後究竟如何。此前,日本早已強迫法國封閉滇越鐵路,英國也一度宣佈封閉滇緬路,中國的對外國際通道先後受阻,抗戰環境愈益艱難。張季鸞認為,形勢斷不能無條件樂觀,個人可以封鎖,國家不容封鎖,保留與和知的聯絡線索,有益無損。之所以只允許通訊一次,是為了使之“更為嚴重而有力”。他說:“弟近月頗感敵人求結束戰事之心已達頂點。蓋如待其南進順利,穩佔安南,並控制緬甸,而美國又不實際干涉,則彼時敵人心理恐又一變,因此現時之對敵工作,恐正為最緊要而有用之時。”關於宋子良;張季鸞建議,應命其迅速出洋,或令其回渝,藉以“打破敵人和平攻勢”。他提醒陳布雷:“鈴木製造之假故事,方日異月新,喧騰於日人內部”,“觀鈴木造謠之猛烈,則所謂假委狀、假信件,恐系鈴木所捏造。”《熾(張季鸞)致陳布雷函》,1940年9月25日早。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桐工作”辨析(17)
儘管張季鸞方面認為談判仍有必要,但是重慶方面已對談判失去興趣,指示將1938年蕭振瀛工作期間留在香港的檔案全部銷燬,同時對日方採取決絕態度。張季鸞隨即遵令執行,同時指示在港協助自己工作的人員:1�在何以之離港前,使之相信,張季鸞“決非任何意義之代表”,“亦決不做政府代表”,並非“真正受政府委託之人”。2�今後不再與何以之來往,避免交談,如何以之下次到港,亦不必理會,“務使何某知問題嚴重,今後無復奔走之餘地”。9月27日,張季鸞致函陳布雷說:前年以來之懸案一宗,至此完全告一段落。弟此次判斷有誤。幸行動上未演成錯誤,一切處理,尚近於明快,此則近年特受委員長之訓練,得不至陷於拖泥帶水。就弟個人論,誠幸事也。《熾(張季鸞)致陳布雷函》,1940年9月27日午。寫此函時,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