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裡浪跡街頭,靠城裡人的施捨度過寒冷的冬天。
人民公社社員淪為乞丐,可以追溯到六十年代初期。儘管政府在公開的場合屢屢宣佈乞丐為非法,但諸如此類的行為仍然在社會底層蔓延開來。黨的幹部從來未對公眾承認過這個事實,私下裡也只是把乞丐叫做“外流人員”。每年第一季度,均為農民外流的高潮。此時為農閒,可有充足的時間,在城裡則有元旦和春節相接續,食物的儲備及冷菜剩飯也較一年中其他時間為多,因此被乞丐們視為黃金時節。除去舊時留下的為數極少的地主富農,乞丐均具有社員的身份。他們一半是生產者,一半是叫花子,其總數並不穩定,可因年成的好壞或多或少,但總的趨勢是生產者漸少而叫花子漸多。此種情節,鳳陽黨的領導每年數次報告給他們的上級,其用意在於申請救濟糧款,或者表白流民的囂張和自己制止流民的成效,這些報告所列情況,較之當日一切報紙的宣傳更為可信,故擇要記錄:
1967年1月至2月22日,鳳陽人口外流九千九百人,至3月18日,達到一萬八千人之多,大部去南京及蘇北。 。。
風起青萍末(10)
1969年3月,百分之三十七的農戶以及百分之二十三的人口外流他鄉,流動範圍所及包括皖蘇浙三省。
1970年春節,全縣四千餘人外流。
舊曆新年本為鄉下最隆重的節日,而農家仍不能迴歸鄉里,可見其謀生手段除行乞外已別無他途。到了1974年初,形勢的發展已非政府力量所能控制,某大隊全部一千一百一十九人中,外流者竟有九百餘人,其中行乞者十有其八,這等於是除了老弱病殘不便行動的人,餘者全部背井離鄉,其乞食要物的範圍已擴大至十三個省市。
對於人民公社來說,諸如此類的情節實在是一些不光彩的剪影,或者如政府官員所說,是給社會主義抹黑。然而事情還不僅於此。按照當日中國政治的要旨,凡事必以階級鬥爭的眼光來透視,於是出現了1973年9月2日鳳陽黨的領導的一句著名的斷語:農民的外流行乞,“是兩個階級、兩條道路、兩條路線鬥爭的反映,而煽動外流要飯的顯然是一小撮階級敵人,其罪惡用心是煽動群眾對黨的不滿,妄圖顛覆無產階級專政,復辟資本主義。”
在這樣一種意識形態和道德的壓力之下,共產黨員和幹部不是出於極嚴重的客觀原因,絕不敢妄自菲薄,捲入乞丐行列。所以,直到1976年春季,鳳陽縣的共產黨員行乞,均採取一種隱蔽或曲折的方式。比如某大隊黨支部書記薛其讓,一邊在黨的會議上振振有詞地講解華國鋒的“大批資本主義”和“大幹社會主義”,一邊卻不得不因家計的艱難而在心裡做出更切實際的盤算:去年秋季的收成只給他這個書記的全家分得150公斤糧食,憑此,他一家四口人將何以度過大約半年的嚴冬和春荒?看來,淪為季節性乞丐是他惟一的活路,而作為黨的一個基層組織的領導者,他又不得不在社員們面前保有他的形象。他身不由己地扮演著雙重角色:黨的書記與乞丐,陽與陰,崇高與低賤。他必須恰如其分地處理此中矛盾。薛其讓的辦法精巧而又簡單,他讓妻子攜兩個孩子外出乞討,而他本人則坐食全家的糧食,同時也可以身作則地動員他的社員堅守鄉里。這樣也就勉強地把他領導的一百三十人中的九十五人留在村中。
到了1977年初,徐、範二人走出古城的時候,事態顯然有了進一步的發展。黨的基層幹部撕去最後一層遮羞布,不僅公然加入了乞丐的行列,而且率眾出遊。既然黨員幹部可以去做叫花子,普通百姓的仿效當在情理之中。依中國農村黨政合一的權力體系,其一呼百應的效果還在其次,他們更可以用自己的權利為叫花子們的乞討出具“證明”。在這些證明上,要飯的理由頗能動人惻隱,或者說是偶遇天災,收不抵食;或者說是缺少勞力,家境維艱。種種理由加上黨組織的紅色印章,也就使原來非法的乞丐具有了合法色彩。
從客觀條件上看,黨的基層領導者率隊行乞實在是無法避兔的。以當日農村的貧苦,農民對生產又極少誠意,任何通達富有的政府,也不能對各種底層的問題都有周密瞭解和實際解救辦法。鳳陽縣的領導者也曾一意改弦更張,制止社員外流。他們與不斷擴大的乞丐隊伍歷十幾年鬥爭而不懈,處事認真,一絲不苟,卻始終未有所得。直到1977年2月,一些精明能幹且講究實際的官員終於懂得了,依靠偉大的精神和嚴厲的批判,解決不了世俗的問題。他們作為黨的基本路線工作隊,來到當時乞丐最多的莊許生產隊,這顯然是下層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