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有了點音訊,儘管只是傳聞。實際上也是在酒店裡問了幾個無關緊要的問題,錢多斯才得知特拉斯克要到牛頓來的。畢竟,從他聽說史密斯因謀殺而在聖安東尼奧被通緝後,已經兩年全無他的訊息了。錢多斯追蹤勒魯瓦·柯利到了新墨西哥的一個小鎮,甚至無須他自己來挑起爭端。柯利是個十足的肇事分子。他洋洋自得於炫耀自己的快槍,與錢多斯一交火便送了命。
錢多斯辨認不出戴爾·特拉斯克,因為他只掌握了個概貌:棕色頭髮,棕色眼睛,個子不高,年近三十。這些兩個牛仔與角落裡的一個槍手都能對上號。但戴爾·特拉斯克有個顯著的特徵,他的左手少了根手指。
錢多斯又要了份威士忌,“特拉斯克來後,告訴他錢多斯在找他。”“錢多斯?沒問題,先生。你朋友?”“不是。”無須贅言。沒什麼比聽說某個素不相識的人在找自己更能激怒一個槍手的了。錢多斯用同樣的招法找到了那個做過牛仔、多半時候是流浪漢的辛辛納蒂。他希望也能把特拉斯克引出來,這人就跟史密斯一樣,四年來一直在設法東躲西藏。
為確保無誤,錢多斯側目細看那三個特徵與特拉斯克很接近的人。每個人的手指都完好無缺。
“你到底在看什麼,先生?”此刻獨自坐在桌旁的牛仔說道。他的兩個朋友剛剛起身,同那兩�